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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zi Fengliu

Chapter 13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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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Hanzi Feng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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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马、司空、司徒最早作为官职体系,合称“三有司”,始于西周。

司马:最早管理军事,相当于国防部长。

司徒:主管土地、户籍和教化,等同于民政部长。

“徒”,最早出现在甲骨文,由“土”“止”组成,“土”作声旁表音;也有认为“土”也表义,“土”“止”表示脚在地上行走。金文加了双人旁。

司空:负责水利、营建和工程,类似于建设部长。“空”,本义:孔穴,人类原始的居住地,该字最早出现在战国。

东晋的司马家族皇权与贵族共治天下,是先秦贵族政治制度的回光返照。

正当王献之事业蒸蒸日上、幸福美满之时,他的婚姻却遭皇帝女的破坏。

才貌双全的王大公子,被当朝的公主惦记上了。这位新安公主司马道福,是晋简文帝的第三个女儿。她先是嫁给了大司马桓温之子桓济,后桓济因参与谋反叛乱而被流放,新安公主与其离婚。恢复自由身的公主,倚仗太皇太后的宠爱,准备另择夫婿。

新安公主一直仰慕崇拜王献之的人品才学和俊雅的长相。她对他的草书,更是痴迷入心。于是,明知对方和妻子笃爱,依然我行我素,在太皇太后面前表示,非王献之不嫁。

王献之无心仕途,与妻子郗道茂情深义重。齐大非偶,他不肯停妻再娶、高攀公主。因此数次推辞,拒不接受这桩婚姻。

骄纵刁蛮成性的公主,对王献之却志在必得。对方的一再推拒更是点燃了她的征服之欲。

2

王献之被逼无奈,想出一出“苦肉计”——自残双脚,以“跛足,不堪匹配公主”为由,以此来使公主厌弃自己、打消执意一定要嫁他的念头。

然而刁蛮的新安公主这次却深情款款、不为所动,坚称:“你就是跛仔,我也要嫁!”求太皇太后,以皇帝的名义,下诏王献之迎娶她。

“皇帝女不忧嫁”,孝武帝耐不住姐姐的软磨硬泡,于是下诏:王献之,和郗道茂离婚,与公主成亲。

王献之跛了她也要嫁,公主是真爱还是神经短路的“黐线”。

王献之只能忍痛与郗道茂离婚,将公主娶进门。

郗道茂伤心欲绝。此时郗父已死,离婚后只好投奔伯父郗愔,过寄人篱下的生活。郗道茂余生带着对王献之的深深思念,郁郁而终。

王献之苦肉计失败——原配没了、脚也伤了、公主照样娶进门,三输。

2

王献之被迫与没有生育的郗道茂离婚,但对她仍是时时牵挂,被思恋折磨。为了能跟前妻保持联系,王献之便以亲戚的名义,逢年过节通过信函对郗道茂倾诉衷肠。

这种信件的数量并不在少数,其中一封“有幸”收录在《淳化阁帖》中,让我们可以从中窥见王献之对郗道茂的深情。

虽然娶了新安公主擢升几级官位,但他还是闷闷不乐。驸马不好当,强势的公主一定会居高临下,驸马心理压力大,就算公主谦卑温柔,驸马也一定会觉得头顶有三座大山。每天在家要面对高高在上的领导,谨小慎微,唯恐说错一句,招来灭顶之灾,株连九族。

3

他病重不起,信奉道教的王家,赶紧请来道士做法度厄。

度厄期间,道士问他:“你这一生犯过无法原谅的过错吗?”

他伤心又无奈地:“我这一生没有犯别的过错,唯一的遗憾就是与前妻郗氏离婚……”

太元十一年(386年)病逝,时年四十三岁。

隆安元年(397年),王献之和公主唯一的女儿王神爱成为晋安帝的皇后,追赠王献之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号为“宪”。

4

谢安曾问王献之:“你的书法与令尊大人相比,怎样?”

王献之:“当然不同,各有所长。”

谢安:“旁人评价不是这样。”

王献之:“旁人哪里知道。”

由晋末至梁代的一个半世纪,王献之的影响力甚至超过了王羲之。

梁代书画家袁昂在《古今书评》中说:“张芝惊奇,钟繇特绝,逸少鼎能,献之冠世。”将其并称四贤。

而宋齐之间书学地位最高者则一度推崇王献之,几乎成了王献之的天下。

一直到了唐代,唐太宗竭力褒扬王羲之,而贬抑王献之。一些书法评论家才开始认为王献之的书法比不上他的父亲王羲之。

宋朝米芾主要学王献之。现代书法家胡小石更认为张旭、怀素一派之“狂草”,便是由王献之草书发展而成。

张怀瓘在《书估》中评其书法为第一等,并估其:真书第四、行书第二、章草第一、草书第三,飞白书为神品,他的八分书则被列为能品。“八分书”是隶书的一种书体,因带有明显波磔特征得名,亦称分书或分隶。

王献之的遗墨保存很少,数量远没有王羲之的丰富。其因唐太宗不购求其书作。

宋初的书法,并举“二王”。

宋徽宗雅好王献之书法,《宣和书谱》所收的王献之书迹增至八十余件。但这些墨迹本绝大多数没有保存下来,仅存的墨迹本,不逾七件,而且都是摹本,历代刻帖还保留着一些真迹刻本。

王献之《鸭头丸》帖;《洛神赋》十三行碧玉版原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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