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来访者的故事。朋友告诉我,他是一位独立写作者,一直依靠别人的接济生活。
以下是根据他的自述,撰写的小说,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做了很大程度的改编。
——题记
我出生在一片连风都懒得转弯的田野上。父亲死得早,像一棵树在半夜里被雷劈了,根还扎在土里,树顶已经黑了。我甚至不记得他的脸,只记得母亲偶尔发呆时嘴唇的形状——那是她唯一留给我的、关于那个男人的遗迹。
家里有三个孩子。我是最小的那个,也是最没用的那个。哥哥像牛一样在地里刨食,姐姐嫁人后也没断过往家里寄钱。他们是两根柱子,撑着母亲那间随时会塌的土房。而我呢?我是那房梁上生的一只蝙蝠——白天倒挂着,夜里才飞出去,飞完了还得回来倒挂着。
我从来没给这个家拿过一分钱。一分都没有。
这事说出来像一把刀插在自己肋骨上,可你不拔它,它就在那儿烂着。
哥哥的钱,姐姐的钱,先到母亲手里,母亲转手就偷偷塞进我的口袋。她以为我不知道。她总以为我不知道。可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她塞钱的时候手指在抖,像是在做一件亏心事——不是对哥哥姐姐亏心,是对我。她觉得自己在养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寄生虫,又舍不得让他饿死。
我是母亲心里最深的那道伤口。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
哥哥和姐姐不说,但他们的沉默比刀子还响。他们在地里弯腰的时候,我在写诗。他们数着零钱给母亲买药的时候,我在弹一把借来的吉他。他们的汗水掉进土里能长出庄稼,我的汗水掉在纸上只能长出一些谁也看不懂的句子。庄稼能喂饱人,句子不能。可我偏偏只会种句子。
这种不对等,像一条裂缝,从我出生那天就裂开了,越裂越宽,宽到最后我站在裂缝这边,家站在那边,中间隔着的不是距离,是一整个我还不起的债。
后来我爱上了一个人。
那是我高二那年秋天的事。县里搞中学生文学交流活动,我代表学校去参加。台上的人在念作文,我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百无聊赖地翻着笔记本。然后她走进来了。
她穿着隔壁学校的校服,蓝色裙子洗得有些发白,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走路的姿势像是踩着某种我看不见的节拍。她坐到前排,回头看了我一眼——就一眼,我手里的笔掉在了地上。
后来我才知道,她也来参加这个活动,代表她们学校朗诵一篇关于《红楼梦》的文章。
她站在台上的时候,整个礼堂的光都像是聚在她一个人身上。她念的不是那种“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之类的套话,她说:“《红楼梦》是一面镜子,照见的是每个人的欲望和虚空。贾宝玉最后出家,不是因为顿悟,是因为他终于看清了自己什么都抓不住。”
那一刻,我的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攥了一下。
活动结束后,我鬼使神差地跟在她后面,一直跟到学校门口。她忽然停下来,回头看着我,笑了:“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说?”
我张了张嘴,半天憋出一句:“你也喜欢《红楼梦》?”
她说:“不只是喜欢,是活着。”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她叫林书瑶,是隔壁县一中的学生。我们开始通信,每周两封信,每封信都要写满四五页稿纸。她写她理解的《红楼梦》,写林黛玉葬花时的绝望与清醒,写薛宝钗的“无情”是一种更深的“深情”,写贾宝玉的“情不情”其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她写道:“宝玉送晴雯的指甲,送给她的不是指甲,是他自己的魂。他把魂分给了每个人,最后自己什么都没剩下。”
我回她:“所以他才出家。不是因为悟了,是因为空了。”
她收到信后,在下一封信里写:“你是我遇到的唯一一个能看懂我在说什么的人。”
那些信,我到现在还留着。装在一个铁盒子里,放在行李箱最底下。每次搬家都带着,哪怕后来我已经不再打开看。但我知道它们在那里,就像我知道自己曾经活过。
那一年,我们见过七次面。每一次都像一场盛大的仪式。我们约在县城的新华书店门口碰头,然后一起去图书馆,或者找个公园坐在长椅上,一聊就是一下午。她说起《红楼梦》里的人物时,眼睛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像是那些人物真的活在她眼前,她只是替他们说出他们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
我有时候觉得,她不是在读《红楼梦》,她是在读自己。她能够理解每一个人物的痛苦,是因为她自己也有同样的痛苦。而我能理解她理解的,是因为我也有。
那是我人生中最明亮的一年。像是长久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地窖里,忽然有人打开了一扇门,光亮涌进来,刺得眼睛疼,却是温暖的。我甚至想,也许我可以成为另一个人——一个能够配得上她的人。
可是,那扇门只开了一年。
高三开学后不久,她写信来说,她父母希望她专心备考,不要再跟外校的人来往。她说她考不上大学的话,她妈会疯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希望,她不能任性。
我没有回那封信。
过了一个月,我又写了一封,写了整整八页。我问她:“我们能不能再坚持一年?等高考结束,一切都会好的。”
她没有回。
我又写了一封,这次只写了一句话:“你是不是也觉得我靠不住?”
这封信,她回了。
她说:“你靠得住吗?你连自己都靠不住。”
她的话像一把刀,不偏不倚地捅在我最痛的地方。不是因为她在骂我,是因为她说的是事实。我是那个从不给家里拿一分钱的人,我是那个在地里刨食的人眼里注定没出息的人,我是那个把爱情当成救命稻草却连自己都救不了的人。
我愤怒过,恨过,恨她的现实,恨她的冷酷,恨她看过那么多《红楼梦》为什么还是不能超脱于俗世的算计。但后来我明白了,她不是不算计,她只是比我清醒。她看得清未来的路,知道跟着一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人走,只会掉进坑里。《红楼梦》里多少痴情男女,最后不都输给了现实?她不过是提前看到了结局,选择了一条更稳妥的路。
她走的那天,我站在学校门口的梧桐树下,手里攥着最后一封她写给我的信,忽然觉得那封信比我的命还重。重到我的手撑不住,手指一根一根松开,信掉在地上,被风吹走了。
最后一面,是在高考前。我偷偷溜到她们学校门口,远远看见她背着书包走出来。她妈妈站在路边等她,她走过去,母女俩并肩消失在夕阳里。她从头到尾没有回头。
从那以后,我再没让任何人住进来。不是不想,是不敢。爱情这种东西,你得有一间结实的房子才接得住它,而我连自己都接不住。
我成了独身主义者。不是因为清高,是因为破产——情感上的破产。我把所有的爱都转兑成了文字和音乐。文字是我的妻子,音乐是我的孩子。它们不会走,不会死,不会在半夜收拾行李摔门而去。它们只会安静地躺在那里,等我去找它们。
可是,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那些信,想起她写的那句:“宝玉送晴雯的指甲,送给她的不是指甲,是他自己的魂。” 我想,我何尝不是那样?我把自己的魂分给了她,她带走了,留给我的只剩下这具空壳。
这就是我,一座被遗弃的神殿。柱子还在,神早走了。而我,就是那柱子上的灰尘,既不属于神殿,也不属于任何人。
# 空井
没有人告诉过我,把爱全部倒进艺术里,最后会变成一口枯井。
我是在三十岁那年的一个雨夜明白这个道理的。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我坐在一个陌生城市的天桥下面,抱着我的吉他,看着雨水从桥檐上落下来,像一道帘子,把我和这个世界隔开。天桥上有脚步声,来来往往的,忽远忽近的,但没有一个脚步声是冲着我的。他们都急着回家,躲雨,或者去拥抱某个人。而我坐在那里,什么都不急,因为我没有地方可以去,也没有人在等我。
雨水溅到我的琴弦上,亮晶晶的,像眼泪。
我想起母亲塞钱给我时的样子。她已经老了,老到手指关节都变了形,老到从枕头底下摸出那叠钞票的时候,手会抖得厉害。她把钱往我手里塞,我说不要,她就哭。她一哭我就更不敢要。那钱上有她的体温——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温度,比她的体温要热一些,好像那些钱在她枕头底下压了很久,吸收了所有她夜里翻身时积蓄的暖意。还有哥哥姐姐的汗味,他们在地里干活时流下的汗,渗进那些钞票的纤维里,变成一种又咸又涩的气息。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东西——后来我才明白,那是歉疚。
她觉得对不起另外两个孩子,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补偿我。
可她越补偿,我越觉得自己是个贼。
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父亲走得早,我记得他没有走的那几年,总是坐在院子里的石阶上,看着田埂发呆。他不说话,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冒出来,缠缠绕绕地升上去,被风吹散。他去世的时候我还小,不懂什么叫死亡,只知道那天母亲哭得很厉害,哥哥姐姐也哭,而我站在棺材旁边,觉得那个躺着的父亲好陌生,好像从来就不曾真正认识过他。
后来我渐渐明白,父亲走得很是时候。他不用看着我这个废物一天天长大,不用看着母亲一天天老去,不用看着这个家一点点散掉。他死在了最好的时候——在所有的失望还没来得及堆满之前。他走的时候,记忆里的我还是个天真的孩子,会坐在他的膝上,听他唱那些走调的歌。他不知道他的儿子最后会变成一个满世界流浪的废物,不知道他的妻子会在深夜里偷偷往枕头底下塞钱,不知道那个家会因为他儿子的出走而变得四分五裂。
而我活着,就是为了替他把那些失望一口一口地咽下去。
有人问我为什么流浪。我说,因为我没有家可以回。这话说出来像个借口,其实是真话。我有母亲,有哥哥,有姐姐,可我没有家。什么是家?家是一个你能为它做点什么的地方,而我从来没为那个地方做过任何事。我像一只候鸟,路过所有的温暖,从不筑巢。
我记得有一年冬天,我路过一个小镇,镇子很小,只有一条街,街的尽头有一棵很大的梧桐树。我在那棵树下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身上落满了枯叶。有个老太太路过,看了我一眼,说:“孩子,你怎么睡在这里?你家呢?”我说我没有家。她沉默了一会儿,从兜里掏出一个馒头塞给我,然后走了。那个馒头很硬,像是放了好几天的,但我还是吃掉了,吃得干干净净,连掉在衣领上的渣子都舔了。
那是我流浪生涯里很普通的一天。可我始终记得那个老太太的眼神——有怜悯,有不解,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伤。那种眼神我后来在很多人的脸上看到过,包括母亲,包括哥哥姐姐,包括那些曾经短暂收留过我的人。他们看我的时候,好像在看一个走错了路的孩子,既心疼,又无可奈何。
我在不同的城市之间走,带着一把破吉他和一叠写满字的纸。吉他是十八岁那年离家时偷的——其实也算不上偷,那是我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买的,只是买完之后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把它藏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每天晚上偷偷跑去弹。那些音符在空荡荡的仓库里回响,像某种我不敢说出口的渴望。
后来我真的走了。走的那天凌晨,天还没有亮,我背着吉他和几件换洗的衣服,从后门溜出去。经过母亲的房间时,我停了一下,听到她在里面翻身,发出轻微的叹息。我想推开门进去说点什么,但最终没有。我只是站在那里,站在那里,站在那里,站到双腿发麻,然后转身走了。
那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懦弱的事情。
我睡过桥洞,睡过火车站,睡过陌生人的沙发。桥洞下的水泥地很硬,硬到你的骨头能听见路面下火车经过时的轰鸣;火车站的长椅很冷,冷到你抱紧自己还是觉得五脏六腑都是冰的;陌生人的沙发很软,软到你不敢睡着,怕醒来之后就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了。
有时候半夜醒来,觉得自己像卡夫卡笔下的土地测量员——到了一个村子,却发现这个村子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我到过很多地方,但没有一个地方认识我。或者说,我不允许任何地方认识我。认识就意味着停留,停留就意味着责任,而我这辈子已经欠了太多还不清的东西。
我只跟文字和音乐说话。它们不会问我“你什么时候回家”,不会问我“你什么时候找个正经工作”,不会用那种沉默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你怎么还是这样”。文字和音乐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听众——它们全盘接收,从不评判。
可温柔有时候比严厉更残忍。因为它让你觉得你配得上被温柔对待,而你心里清楚,你不配。
我在纸上写过很多东西。我写过一个男人在沙漠里走了七天七夜,终于找到一片绿洲,却发现绿洲里的水全是咸的。我写过一个女人在火车站等了一辈子,等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我写过一个孩子把所有的玩具都埋在后院里,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拥有它们。我写过一个老人坐在门前看夕阳,看了一整天,然后站起来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我写的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一个我,但每一个故事里的我都不承认那就是我。
我写了半辈子的字,写满了几百张纸,有些丢了,有些还在。它们跟着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被雨水淋湿过,被风吹散过,被我自己揉成团扔进垃圾桶然后又捡回来的也有过。它们是我存在的唯一证据,也是我失败的唯一见证。
可你知道吗,越是把爱全部倒进艺术里,人就越空。像一口井,你一直往外打水,从来不等它蓄满,最后打上来的全是沙子。
三十六岁那年,医生告诉我,我得了癌症。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普通的白炽灯,普通的白大褂,普通的消毒水味道。医生坐在我对面,翻着一张单子,表情很平静,好像在念一个天气预报。他说,你这个情况,需要尽早治疗。他把单子推到我面前,我低头看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我一个词也没看懂。
我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怕,是一种奇怪的平静——像是一个走了很远的路的人,终于看到了路尽头的那块石碑。上面写着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路到头了。
我想起希罗多德记载过的那个故事:埃及士兵叛逃,国王追上去求他们别丢下神灵和妻儿。一个士兵说:我们的妻儿和我同在,走到哪儿都不愁。
我没有妻儿,我只有一支笔和一把琴。它们跟着我走了一辈子,从来没抱怨过。如果说我这辈子有什么东西是忠诚的,那就只有它们了。
可忠诚有什么用呢?忠诚不能治病,忠诚不能让母亲不再偷偷塞钱给我,忠诚不能让我在三十六年里哪怕一次——哪怕就一次——给那个家扛过一袋米。
我这辈子,就是一个写了很多字却没写过一个“家”字的人。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天正在下雨,我没有伞,就那么站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看着雨水落在水泥地上,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水花。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跑着躲雨,只有我一个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有个女人看了我一眼,大概以为我是个疯子,加快了脚步走开了。
我想,她是对的。我大概真的是个疯子。
一个疯了一辈子的傻子。
母亲大概会哭。她一定会哭,哭得很厉害,哭到嗓子哑了,哭到眼泪干了,然后她会从枕头底下摸出那叠钱,发很久的呆。哥哥大概会沉默。他会点一根烟,站在院子里,看着田埂,像父亲当年那样。姐姐大概会叹气。她会说,我就知道他早晚会这样。然后他们会把我埋在某个我路过的城市的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然后继续过他们的日子。地里的庄稼不会因为少了一个废物就不长了。日子还是日子,太阳还是太阳。
但我知道,母亲会在某个深夜,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叠钱,然后愣住——因为那个收钱的人已经不在了。那些钱会一直放在那里,放到发黄,放到发霉,放到她也跟着去了。
那才是我欠她的,最后一笔还不清的债。
我这一生,像一首写了三十六年的诗,押了无数的韵,却从来没找到一个合适的题目。如果非要给它起个名字,我想叫它——
《母亲塞进我口袋里的那些钱》。
因为那是我这辈子唯一收到过的、干净的爱。
而我,至死都没能把它花在该花的地方。
坐在天桥下面,雨还在下,我把吉他抱在怀里,拨了一根弦。那声音嗡嗡地响着,在空旷的天桥下面回荡,像一个走不出去的漩涡。我闭上眼睛,想起小时候躺在母亲身边,她把我的手握在她的手心里,说,妈在呢,别怕。
现在我三十六岁了,母亲不在身边,我孤身坐在一个陌生的天桥下面,雨水溅在琴弦上,我的手也已经开始抖了,抖得像母亲塞钱给我时那样。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上面写着我昨晚刚刚写完的一首诗。我把它放在膝盖上,展开,雨水很快就把它打湿了,墨迹洇开,变成一片模糊的蓝色。我试图去辨认那些字,但它们已经看不清了,像我这辈子所有说过的谎、所有亏欠的人、所有没能兑现的承诺,全都融在了一起,变成一滩不知所云的东西。
我把它揉成一团,扔进雨里。
它就那么躺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慢慢地、慢慢地,变成了一团没有形状的纸浆。
就像我。
就像我这口已经枯了的井。
可你知道吗,越是把爱全部倒进艺术里,人就越空。像一口井,你一直往外打水,从来不等它蓄满,最后打上来的全是沙子。
母亲还是偷偷塞钱给我。哪怕我已经三十岁了,哪怕她的手已经抖得连钱都捏不住了。有一次我回去看她,她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叠皱巴巴的钞票,硬往我手里塞。我不要,她就哭。她一哭我就更不敢要。那钱上有她的体温,也有哥哥姐姐的汗味,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东西——后来我才明白,那是歉疚。她觉得对不起另外两个孩子,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补偿我。可她越补偿,我越觉得自己是个贼。
我偷了哥哥的田,偷了姐姐的嫁妆,偷了母亲的命。
父亲走得早,倒是解脱了。他不用看着我这个废物一天天长大,不用看着母亲一天天老去,不用看着这个家一点点散掉。他死在了最好的时候——在所有的失望还没来得及堆满之前。而我活着,就是为了替他把那些失望一口一口地咽下去。
有人问我为什么流浪。我说,因为我没有家可以回。这话说出来像个借口,其实是真话。我有母亲,有哥哥,有姐姐,可我没有家。家是一个你能为它做点什么的地方,而我从来没为那个地方做过任何事。我像一只候鸟,路过所有的温暖,从不筑巢。
我在不同的城市之间走,带着一把破吉他和一叠写满字的纸。睡过桥洞,睡过火车站,睡过陌生人的沙发。有时候半夜醒来,觉得自己像卡夫卡笔下的土地测量员——到了一个村子,却发现这个村子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我到过很多地方,但没有一个地方认识我。或者说,我不允许任何地方认识我。认识就意味着停留,停留就意味着责任,而我这辈子已经欠了太多还不清的东西。
我只跟文字和音乐说话。它们不会问我"你什么时候回家",不会问我"你什么时候找个正经工作",不会用那种沉默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你怎么还是这样"。文字和音乐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听众——它们全盘接收,从不评判。
可温柔有时候比严厉更残忍。因为它让你觉得你配得上被温柔对待,而你心里清楚,你不配。
三十六岁那年,医生告诉我,我得了癌症。
我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怕,是一种奇怪的平静——像是一个走了很远的路的人,终于看到了路尽头的那块石碑。上面写着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路到头了。
我想起希罗多德记载过的那个故事:埃及士兵叛逃,国王追上去求他们别丢下神灵和妻儿。一个士兵指着自己的下体说:我们的妻儿在这儿,走到哪儿都不愁。我没有妻儿,我只有一支笔和一把琴。它们跟着我走了一辈子,从来没抱怨过。如果说我这辈子有什么东西是忠诚的,那就只有它们了。
可忠诚有什么用呢?忠诚不能治病,忠诚不能让母亲不再偷偷塞钱给我,忠诚不能让我在三十六年里哪怕一次——哪怕就一次——给那个家扛过一袋米。
我这辈子,就是一个写了很多字却没写过一个"家"字的人。
母亲大概会哭。哥哥大概会沉默。姐姐大概会叹气。他们会把我埋在某个我路过的城市的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然后继续过他们的日子。地里的庄稼不会因为少了一个废物就不长了。日子还是日子,太阳还是太阳。
但我知道,母亲会在某个深夜,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叠钱,然后愣住——因为那个收钱的人已经不在了。那些钱会一直放在那里,放到发黄,放到发霉,放到她也跟着去了。
那才是我欠她的,最后一笔还不清的债。
我这一生,像一首写了三十六年的诗,押了无数的韵,却从来没找到一个合适的题目。如果非要给它起个名字,我想叫它——《母亲塞进我口袋里的那些钱》。
因为那是我这辈子唯一收到过的、干净的爱。
而我,至死都没能把它花在该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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