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高二第一节课的课堂,分科后的班级里,依旧是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原来的同学,大多都选择了理科。
我的新同桌是名女学霸,尤其数学,常常能考出满分,这在全班同学看来,无疑是逆天的成绩。她身高一米五五,齐肩短发梳得整齐,额前的刘海像细碎的瀑布,垂在月牙般的眼眸前;粉嫩的嘴唇上有一颗小红点,像夜空里的星子,一闪一闪的,仿佛藏着一段未说出口的故事,以至于初次见她的人,总忍不住问起这红点背后的缘由。
能和她成为同桌,我始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是两个完全没有交集的人,一个是稳居前列的学霸,一个是徘徊在下游的学渣,连共同话题都寥寥无几。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停留在高一报名那天:国旗杆下,迎面走来一个短发女生,走路像小袋鼠似的,一跳一跳,带着一阵轻快的风,那时我竟没将她和“娇柔女生”的形象联系起来,后来才知道,我们是同班同学。还有一件事,便是班里有个数学成绩碾压一众男生的女学霸,只是那时,我竟没记住她的名字。
再次对她有印象,已是高二——我们成了同桌。最初的日子里,我们很少交流,各忙各的事:她大多时间都埋在书本里,下课要么攻克难题,要么和室友们谈天说地,笑声清脆。
偶尔的交谈,也不过是“下节是什么课”“今天有什么作业”这类无关痛痒的话题。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几周,直到一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们之间的轨迹。
我们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每周纵向调换座位,同桌不变。这事儿颇为麻烦,每个人的书都堆得像小山,搬来搬去格外费力。很多人坐惯了自己的桌椅,索性连桌椅一起挪,于是每周一的早晨,教室里总是挤挤攘攘、叮叮当当,让人不胜其烦。
那天我起晚了,一边往学校跑,一边暗自嘀咕,不知道这次换座位,我的书又会被挪到哪里。赶到教室时,同学们已经开始自习了。我一时找不到自己的新座位,只能在人群中寻找我的同桌。她很好辨认——在清一色的校服里,她穿着一件鲜艳的红上衣,像山间一朵盛放的红花。别以为好学生就一定穿校服,她的校服通常放在桌仓里,只有周一升国旗时,才会套在外面。我快步走到她身边的座位坐下,想着等下课再找书,便第一次向她开口借一本书。她却指了指我的桌仓:“你的书,我都帮你搬过来了。”
我心头一震,万万没想到她会特意帮我搬书,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竟忘了说一句“谢谢”。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为换座位烦过心。每次调换,她都会提前帮我把书整理好,分门别类,整整齐齐。我的眼镜布,也被她每周清洗一次,渐渐地,我爱上了擦眼镜,或许,是爱上了眼镜布上淡淡的洗衣粉清香。
我们的交谈渐渐多了起来,从最初的请教难题,到后来的无所不谈——上课小声聊,下课尽情说,甚至偷偷传纸条。这份热闹,终究被老师发现了。当然,老师不会批评我,在他们眼里,我是那种没什么希望、可以放弃的学生;可她不一样,她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对象,是有望冲进清华的种子选手。语文老师气得满脸通红,厉声呵斥:“你们俩整天嗡嗡嗡的,像两只蜜蜂,严重影响别人!刘雨葭,尤其是你,学校对你寄予了多大的厚望,你怎么能分心?”
课后,她哭了。在全班同学面前被当众批评,对一直被老师捧在手心的好学生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委屈,不像我,早已对批评麻木不仁。
往后几天,课堂上安静了许多,我们的交流却转战“地下”——通过纸条聊天。身为同桌,无需“千里传书”,咫尺之间,便能传递心事,既躲过了老师的目光,也聊得更加肆无忌惮。
于我而言,最好的季节,莫过于冬去春来与秋去冬来。
春天来了,便可以和伙伴们去郊外踏青,迎着和煦的清风,赏花草、看风景。一群人带着零食,举着像素拙劣的手机,拍着姿势笨拙的照片,却丝毫不会削减心中的欢喜。毫无疑问,我们最喜欢去的,是那些路不好走的山峰,最好是没有现成的路,或是需要攀扶前行的路段——这样,我便能借着帮助女生的借口,牵起她的手。
冬天则可以赏雪、打雪仗、爬雪山。整个世界银装素裹,白雪皑皑,纯洁得像少女的心,雪白得像少女的肌肤,嫩得仿佛能滴出水来。轻轻触碰,刺骨的寒意由外而内,直抵心尖,那种冰凉刻骨铭心,就像触碰少女肌肤时,留下的难以忘怀的悸动。一场大雪过后,山顶的雾凇最为动人,驻足在松树下,凝视着枝桠上的雾凇,便觉得,那仿佛就是一颗少女的心,美丽,却又易碎。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刘雨葭越来越熟络,可每当看到薛昭远的背影,我心中总会泛起一阵失落——她才是我一直期盼着能成为同桌的人。在我眼里,薛昭远是班里的女神,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她飘逸的长发扎成马尾,我却常常想象着她长发迎风飞扬的模样;白皙的脸蛋上,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明亮得让人不敢直视,仿佛能看透人心,却又藏着几分柔情。每一次与她不经意的对视,我的心跳都会莫名加速,脸颊瞬间充血、泛红,那种尴尬,恨不得让我立刻钻进霍金口中的黑洞,再也不出来。最让人羡慕的,是她的英语成绩,次次接近满分,就连班里的其他学霸,也望尘莫及。她读英语课文时,不像是在朗读,更像是在唱一首悦耳的英文歌,天籁般的声音,让人沉醉其中,仿佛能看到身着白裙的仙女,在云端曼舞,五彩蝴蝶萦绕身旁,都被她的歌声打动。
可她,却和我的室友王雨田成了同桌,真是男才女貌,只可惜,王雨田是我最好的兄弟之一。
王雨田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不仅数理化成绩优异,舞文弄墨更是一把好手。大家都爱调侃他,说他是生错了时代的大诗人,若是梦回唐朝,或许能和李白、杜甫并肩,留下一段佳话,或是成为堪比“诗鬼”李贺的才子,写下千古佳作,供后人敬仰。在此,便奉上雨田的《醉月辞》一首:
孤家院里戏樽醅,中秋月藏风萧兮。
青女无端弄玄术,欲寄冰轮徒有惜。
杜康连杯只求醉,梦不当醒无伤悲。
诸君不见石榴红,欲赴前路情难移。
赼趄只上青天去,侘傺难耐霡霂来。
酒香遥遥轻拂袖,乌云散尽月开怀。
休将酒分贤或圣,且将风流酝今夕。
停杯暂问东山月,惊起可别故人归?
苍松吾兄青竹弟,高山奏响流水陪。
他年青山古柳下,还需举杯酻云天。
他笔下的三组《十六字令·月》,也同样妙不可言:
月
遥思天宫乘玉烟
银河穿
不及遏飞船。
月
青辉难及万里天
洒情切
犹可寥廓边。
月
刺破黑天尚未残
天欲裂
赖以补其间。
除此之外,他的书法更是一绝,敢与王羲之试比高。都说上帝是公平的,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把这么多才华都集中在雨田一人身上,分明是上帝的偏心。
“你这么厉害,将来一定大有成就。”雨田常常这样夸赞我,有时难免显得夸张,“苟富贵,勿相忘啊。”
“哪里哪里,你这是在说你自己吧。”我忍不住回敬他,心里却暗暗怀疑他的夸赞是否真心,“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经天纬地之才,将来必定是国之栋梁。”
“我不行,差远了。”他总是这样谦虚,甚至有些过分谦虚,老师常说,过分的谦虚,其实也是一种骄傲。
回到寝室,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累了便拿出学习机,玩几盘超级玛丽和拳皇——这是他最爱的两款游戏,偶尔也会写几篇毛笔字。我很喜欢他这样的状态,却始终无法像他那样静下心来。
每年的中秋佳节,对我们401寝室来说,都是一个大日子。大家会聚集在一个寝室,买些小菜、零食和瓜子,拎两箱啤酒,彻夜畅谈。此刻,没有“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惆怅,只有兄弟间的推心置腹、无话不谈。说句题外话,我们寝室的室训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样的室训,并非狂妄,而是有骄傲的资本——寝室四个人,除了我,其余三人都是班级前十,其中班级前四名,他们常年占据两席。每当班主任在班里夸赞401寝室如何优秀、如何好学时,我都会羞愧地低下头,不敢抬头。
又是一年中秋,兄弟几人依旧如往年一般,小菜几碟、瓜子一包、啤酒几瓶,围坐在一起。
夜幕降临,一轮皓月当空,如明镜般澄澈,世间的悲欢离合、兴旺起落,仿佛都承载在这千里婵娟之中。清风吹拂着每个人意气风发的脸颊,吹散了课业的疲惫。窗外树叶婆娑,几只不知名的虫子高声鸣叫,仿佛在讨论着什么大事,士气高昂。
几轮觥筹交错后,每个人的脸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晕。这一刻,我们都卸下了平日里的伪装,露出了最真实的自己。
“将来,我要像马云一样,走经商之路,成为举国闻名的商贾,拥有漪顿、漪蔚般的财富。”我率先开口,语气豪情万丈——那时的马云,刚刚登上美国《时代》杂志封面,风光无限。
“我的梦想,是像尼古拉·特斯拉那样,做一名伟大的科学家,人类最伟大的科学家。他是被埋没的天才,有太多惊世发明。”刘文是特斯拉的铁杆粉丝,每次聊天,必提起他的偶像。他身材枯瘦如柴,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可他思想的深刻,却远胜于外表,谈论事情时,总能一针见血、直捣黄龙。
……
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或伟大得如同天方夜谭,或渺小得如同尘埃。没有人去怀疑这些梦想能否实现,这一刻,我们仿佛已经成为了自己想要成为的人,接受着彼此的敬仰。
“我们来吟诗作对吧,老大先来。”有人提议。高一的时候,我们按年龄排序,我最大,便成了大家口中的“老大”。
“那我就献丑了,最近写了几句,读给大家听听。”我知道推辞不掉,便不再客气,轻声吟诵起来:
《等待》
天灰蒙蒙
你的心
是否依旧停泊在爱的港湾
一个人的时候
你的目光
是否也凝视那夜空隐藏在乌云后的星辰
流逝的岁月
在你脸上写满了浪漫的沧桑
等待的日子并不寂寞
因为那千里的婵娟
埋藏着为你许下的心愿
“好!”大家齐声鼓掌,或许是真心赞赏,或许是借着酒劲凑个热闹。窗外又吹来了一阵风,我仿佛看到了麦浪起伏,在为我喝彩。
“我突然想起几句,大家听听。”刘文猛地站起身,一只手举到齐肩高度,又缓缓挥舞下来,抑扬顿挫地吟诵起来:
半夜三更
我戳破了顶篷
顶篷中
漏下了红尘
……
“未完待续。”他闭着眼睛,停顿了半晌,才说道,“下面有请下一位。”
“你是用什么武器戳破的?”总有人喜欢破坏意境,可也正是这样的小插曲,给平静如水的生活,添了几分乐趣。
“妙!好一个‘漏下了红尘’。”我赞叹道,“下面,有请雨田大诗人即兴一首。”
“不敢不敢。”他依旧那般谦虚,“那就小吟一首,还请诸位兄弟指教。”
清平乐·东行
云山漫漫,屋后桃花艳。
田畔杨柳吐新枝,亭亭影倒清池。
渝州江畔东风,细雨千里伴行,一揽山川春韵,二试宝剑寒锋。
“不愧是雨田!来,干杯,为‘试宝剑寒锋’!”我高举酒杯,心中仿佛有万马奔腾。
“为梦想干杯!”
“祝我们梦想成真!”
大家七嘴八舌地附和着,语气铿锵有力。
“干杯!”杜靖博拍着大腿,仿佛要将心中的郁结全部释放,“去他妈的爱情,老子不爱了!”
我不知道他懂不懂爱,反正我不懂。我知道,他说的是酒话,等明天醒了,他又会像蜜蜂一样,凑到那个女生身边。
这杯酒喝完,寝室里出奇地安静。大家都低着头,陷入了沉思,或许是大脑被酒精麻痹,一片空白。一只苍蝇抖动着翅膀,在我们身边嗡嗡作响,完全无视我们这群“庞然大物”。是啊,此刻的我们,确实无法对它构成任何威胁,在它眼里,我们或许只是一座座精神恍惚、静止不动的山峰。
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回归平静,可平静之中,总会穿插几许波澜。这或许就是生活吧——没有永远的风平浪静,也不会有持续的波澜壮阔。
依旧是一如既往地上完晚自习,一个人回宿舍。回宿舍的路,需要穿过狭长的回民街,晚上格外漆黑,只有几家还开着门的小超市,微弱的灯光穿透无尽的黑暗,在转角处闪烁,仿佛快要窒息一般。有时候,下晚自习后肚子饿了,我会去小超市买些零食。超市老板戴着一顶小小的白帽,总是自豪地说,这条漆黑的小路,是他用灯光点亮的,为稀稀落落的行人,带来了一丝光明。
“老板,来一罐红牛。”我一边跨进超市那只能容纳一个人的小门,一边说道,生怕进去后再开口,浪费时间。
“今晚又要熬夜学习啊?”老板笑着问道。
“不是,两个半小时的晚自习,老罗一直讲英语试卷,我差点睡过去,喝罐红牛补补能量。”我们都称呼英语老师为“老罗”,并非出于敬重,只是习惯使然。
夏夜的风,格外凉快。街边的老头、老太太,喜欢坐在门口,有的搬着藤椅,有的坐着小凳子,有的躺在躺椅上,有人手里拿着蒲扇,却未必在扇风。安静的小巷里,总能看到这样惬意的身影。走在这样的小路上,看着眼前的人生百态,心中的浮躁,仿佛被微风抚平。可此刻,我的心绪却并不平静,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同桌的身影,像断断续续的电影画面,平淡,却又让人无法忽视。
回到宿舍时,已经是晚上十点。我看了看手机,没有任何消息,一股莫名的失望油然而生,却又说不清楚,这份失望,究竟源于何处。窗外静得出奇,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蟋蟀声,打破了这份沉寂。
突然,“叮咚”一声,消息提示音刚落,我已经飞快地拿起手机,点开了新消息。
是刘雨葭发来的:“在干嘛呢?”
我回复:“听蟋蟀的演奏,只是每次演奏,都姗姗来迟。期待的事,似乎总是这样。”
她很快回复:“蟋蟀的演奏?期待什么呢?”
……
距离她的消息,已经过去了三分钟。我在回复框里,打了又删,删了又打,反复纠结。那一刻,我欲言又止,想开玩笑,却又怕这个玩笑,藏着自己不愿承认的真心。
她又发来一条消息:“睡着了?”
我深吸一口气,回复:“准备睡了。”我知道,我需要冷静一下。
“想问你一个问题,那你睡吧。”隔着屏幕,我仿佛都能感受到她语气中的淡淡失望。
我的心跳,瞬间失控,像安装了一个马达,不停加速;又像跨栏运动员,经过一段加速助跑,飞身跃起,跨过高高的栏杆,躁动的心,仿佛要跳出咽喉,站上人生的领奖台。
我立刻回复:“你问吧,很乐意回答你的任何问题。”
她回复:“我们班上有你喜欢的女生吗?不要说我。”
我鬼使神差地回复:“就是你呀。”
“除了我,我不算。”
“除了你,就没有了。你呢?喜欢雨田?”
她的消息,很快发来:“我喜欢你。”
今夜,注定无眠。
无数个疑问,在我心中翻涌。我为什么要说喜欢她?我是在欺骗自己,还是在欺骗刘雨葭?是怕她失望,才说出那样的话吗?我是真的喜欢她吗……我明明喜欢的是薛昭远,每次见到她,心跳都会莫名加速,像有一只小羊在心里活蹦乱跳,脸颊会被羞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窗外的蟋蟀声,不知何时消失了,或许,它们也都睡着了。
本书首发来自 17K小说网 ,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作者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