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日,周四。
上午他在内勤室帮着整理上个月的单据,一沓一沓地钉。有人进来说车胎扎了,他抬头听了一句,又低头钉。那些事现在跟他没关系了。
下午回到桌前,四份驳回书摊开。
他只动第四份。
第二份他画过线——保管期限那一条是真的,事故案卷永久保管,设备处置单不是案卷,他不能碰。第三份的"无直接关联"也可以吵,但吵赢了只是拿到一张八年前的登记表,表上不会写谁进过舱。第一份的"技术处理"是他自己惹出来的,因为他先申请了固定。
只有第四份。
只有那一处,对方答错了。
异议书是他自己写的,第一行写收文号:FC-2026-0431。
下面一行是申请事项:查询并复制陈立山事故认定书《送达回证》。认定结论:陈立山,2018年11月7日,三级训练事故。
一、所引条款与所拒事项不对应。《武道训练事故认定与复核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逾期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足以推翻原认定的新证据,并说明在原认定作出时未能取得的理由。该条未就复核程序可提供之范围作出规定。
二、该条以"逾期申请的"为前提。答复既引该条,即已确认本申请系作为逾期申请受理,与"不属于可提供范围"之结论自相矛盾。
三、请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答复。逾期未重新答复的,视为同意提供并自动流转档案管理科。
写第三条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他把蓝皮文件从柜子里拿出来,翻到第二十六条,把那一句抄在草稿纸上:
所在科室应自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逾期未签署的,视为同意并自动流转档案管理科。
抄完他改了两个字:把"所在科室"改成"承办机关"。
上一次他用这一句压的是自己的队。
这一次他压的是一个承办机关。
他把笔拿起来,把第三条写完了。
下午两点,稽查科。
他把异议书推到秦岚面前。
"我要您办一件事。"
"说。"
"把那四份驳回书收进专案卷。"
秦岚没有拿那张纸。
"不收。"
"理由。"
"三条。"她说,"第一,我拿专案的名义去要一份八年前陈立山案的送达回证,他们就有现成的一句话——技术协助借专案便利办私事。这句话他们等了两个月,一直没机会说。"
"第二。"
"第二,我签下去的那个字就不只是我自己的了。"秦岚说,"主办人一旦在一个方向上表态,整个专案都可以被质疑。刘兆的案子现在还在走,我不能拿它去替你探路。"
"第三。"
"第三,你现在有四份驳回书,其中一份站不住。"她说,"这已经够了。你要的不是我替你说话,你要的是让他们自己改口。"
陈默看着她。
"那您是不管了。"
"我不帮你。"秦岚说,"我也不拦你。但你别把我也写进你的纸里。"
"我不会。"
她把异议书拿起来看了一遍,看到第三条的时候停住了。
"这一句。"
"我知道。"
"你不知道。"秦岚说,"上一次你对的是一个科室,那是你自己的队,他们可以让一步,让了也没什么。这一次你对的是一个承办机关。他们要是让步,等于承认自己答错了。"
"我知道。"
"你不知道。"她又说了一遍,"你只知道你要的那三个字——逾期视为同意。你不知道你这一句写上去之后,他们剩下的路只有两条:要么在三个工作日内改口,要么不搭理你。"
"不搭理我呢。"
"那就到日子了。"秦岚说,"到日子你再写第二份。"
从稽查科出来,陈默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
他刚才想让秦岚做的那件事,现在想明白了:那正是对方等着的那一件。她不收,等于替他把那一颗子弹按在了枪膛里。
她不是在帮他。她是在不让他把自己交出去。
十二月十日下午四点,陈默把异议书交了。
收文号:FC-2026-0436。
交完他没有马上回队。他在收发室的登记本上写了编号、日期和接收人,跟两个月前那一次一样。
十二月十一日,周五。
上午九点四十,回执送到队里。
《异议转办回执》一共两页。
是转办:已转承办机关核实,请申请人等候。
,上面有两栏。
承办意见(第一行):所引条款与所拒事项对应,维持原答复。
复核意见(第二行):该条以"逾期申请的"为前提,与"不属于可提供范围"之结论在表述上存在冲突,建议重新作出答复。
陈默把看了两遍。
两行字的笔迹不一样。第二行写在纸的下方,位置比第一行低,像是后补上去的。
还有一处:第一行末尾有日期,十二月十日。第二行没有。
抄的时候他停了一下。有日期的那一行是承办意见,没有日期的那一行是复核意见。
他把这件事也抄了下来。
抄完之后他没有别的动作。他坐在那儿看着自己抄的这两行。
"建议"不是"决定"。
十点半,稽查科。
秦岚把附页拿过去看。她看的时间比他长。
看完她把纸放下。
"这不是结论。"
"我知道。"
"这是有人不同意第一个人的写法。"秦岚说,"稽查科内部第一次在这件事上不是一句话。"
"是。"
"你不要高兴。"
"我没高兴。"
"你听着像是高兴了。"
陈默没说话。
"第二行没有日期。"
"我看见了。"
"这意味着什么。"
"不意味着什么。"秦岚说,"没有日期的那一栏,要么是后补的,要么是没人愿意署。制度不认这一栏,我只是在告诉你它在哪儿。"
"那我现在该做什么。"
"等。"
"等多久。"
"三个工作日。"秦岚说,"期限是你写的。你得自己守着。"
秦岚把纸推回来,然后说了一句:
"下面这句话,不是我以主办人身份说的。"
陈默抬起头。
"我知道。"
"你申请的那份送达回证,我在卷里看见了。"
陈默没有问她怎么看见的。
"上面三个名字。"秦岚说,"一个送达,一个接收,一个在场。"
"第三个是谁。"
"八年前稽查科的一个人。"她说,"他退休了。"
"接收那一个呢。"
"你自己想。"
陈默想了一下。
"我要是说了,就是我说的。"
"是。"
他没说。
屋里安静了一会儿。
"我不写给你。"秦岚说。
陈默点了下头。
"我要是自己查到了,那是我查的。"他说,"您要是给了我,那是您给我的。"
"是。"
"他现在人在哪儿。"
"这我也不能说。"
"我知道。"
秦岚看着他。
"退休的人不在系统里了。"她说,"你去找他,没人能处置他。反过来说——他说的话,也没有人替他担。"
"我明白。"
"你不明白。"秦岚说,"你以为退休的人最好说话。退休的人最不好说话。他在的那八年里见过的事,一件都没有写在纸上;他要是愿意说,是因为他自己想说,不是因为你会问。"
回到队里是十一点二十。
陈默把那张便签从抽屉里拿出来。
左边十九,右边三十几,下面已经写了好几行。
他拿笔在最下面写:
十二月十一日,三个名字。
写完他停住,在后面补了两个字:
第三个,退休。
听证是下午两点。
他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没有准备过一句话。
他手上有的东西:一张备案回执,一张结算单,四份驳回书,一份转办回执。全是纸。
没有一样能说明他是一个能带一个十四岁孩子的人。
监护权听证是 12月11日。
就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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