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是说一句话那就是“学会忘记”,现在有些理解了。昨天去做兼职,一个伙计吐字不清而且好像精神方面和大多数人不太一样。上来的面条他非要自己霸占着不让别人动。其实在他的认知里只要是他想要的那就是他的,这在他看来本该如此。我就钻牛角尖了,和他争吵了几句。他说了一句:你再说一遍。我就说:我说怎么了,你个熊毛病。这在我回家以后觉得不对,既然他要就给他好了反正又不是我的东西。这一点是我要涨经验的东西。以后再遇见这种人根本就不要和他搭腔,他要的就是你和他吵乃至于和他动手。这就是他的目的,没有必要成全他。
作者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