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六月的中考像一场所有人都在等待的暴雨,从初一开始就被老师挂在嘴边,从初二开始就被父母写在脸上,到了初三下学期,它终于从“以后的事”变成了“下个月的事”,然后变成了“下周的事”,最后变成了“明天的事”。
柳安琪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不是知识上的没有准备好——她的成绩在班里一直稳定在前十五名,语文和历史尤其突出,数理化虽然不算拔尖但也过得去,考上区里那所还不错的重点高中应该问题不大。她没准备好的是另一件事:离开。
离开这间坐了三年的教室,离开倒数第三排靠窗这个位置,离开窗外那棵银杏树四季变化的风景,离开每天早上走进教室时习惯性看向第二排靠门的那个瞬间。
她知道自己在很多年后仍然会记得这个位置。会记得从这里看过去的角度——微微偏左,刚好能看到他的后脑勺和右耳,他写字的时候头低得很低,耳朵会微微发红;他打瞌睡的时候会把头埋在胳膊弯里,露出后颈上一颗小小的痣。她以后可能再也看不到那颗痣了。
中考前一周,学校停了课,让大家自由复习。教室里弥漫着一种奇异的氛围——有人比平时更拼命,把练习册堆成小山,低着头不停地写,像是要把所有的知识都塞进最后这几天里;有人已经放弃了,趴在桌上睡觉或者偷偷玩手机,脸上带着一种“反正来不及了”的坦然;还有人在写同学录。同学录这种东西在初三下学期的流行程度堪比传染病,一本花花绿绿的活页本从第一排传到最后一排,每一个人都要在上面留下一页——姓名、星座、爱好、外号、想说的话。有人写得认真,洋洋洒洒写满一整页;有人敷衍了事,只写了“祝你考上理想的学校”十个字就传给了下一个人。
柳安琪也被塞了好几本同学录。她每一本都认真写了,措辞反复推敲,笔迹工整得像在参加硬笔书法比赛。但她自己的同学录始终没有传出去。她买了一本封面印着星空的同学录,在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班级,然后把它藏在了书包最深处。她不敢把它传出去,因为她害怕传了一圈之后,回来的时候少了一页。
那一页是留给邓志超的。
如果他把那一页还回来,上面写着一些客套的、通用的、对任何人都能说的祝福语——她会难过。如果他根本没有写,直接把空白的纸还回来——她会更难过。如果他弄丢了那一页,或者忘了还给谁,或者混在了别人的同学录里——她不知道自己会怎样。她考虑了所有可能性,每一种都让她无法承受,所以她选择了最安全的方式:什么都不做。
但命运有时候会推你一把。
中考前三天,六月十二号,周二。那天下午学校安排了最后一次模拟测试,考完就放学。柳安琪收拾书包准备走的时候,林知意突然从前面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个浅蓝色的信封。
“给你的。”林知意把信封放在她桌上。
“什么东西?”柳安琪拿起来翻了个面,信封正面写着她的名字,字迹工整端正,是她不认识的字迹。
“你看看不就知道了。”林知意神秘兮兮地笑了一下,转身走了。
柳安琪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淡粉色的信纸,叠得整整齐齐。她展开信纸,上面的字迹和信封上一样工整,每一笔都写得很认真,像是在完成一份重要的作业。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柳安琪同学:
你好。我是初二五班的陈叙。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
我是学校广播站的,每周三下午负责播‘校园之星’栏目。你上学期投过一篇稿子,写的是关于雨天的散文,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篇稿子写得很好,我在广播里念了两遍。你的声音很好听——我是说,你写的文字读出来的声音。
我在图书馆见过你几次,你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看很厚的书。有一次你借了一本余光中的散文集,我也想借,但被你抢先了。我在借阅卡上看到了你的名字。
我不知道怎么开口跟你说这些,所以写了这封信。马上要中考了,祝你考出好成绩。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给我回信。不方便也没关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有人在注意你。
祝你一切顺利。
陈叙”
柳安琪拿着信纸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那种看到喜欢的人时的紧张发抖,而是一种完全陌生的、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茫然。有人注意她。有人专门写了一封信给她。有人记得她上学期投过的广播稿——那篇稿子她自己都快忘了,写的是一个雨天她站在校门口等雨停,看着一个穿深蓝色校服的男孩撑着伞跑过去,溅了她一脚的水。她把那篇稿子投给广播站的时候用的笔名是“安”,从来没有人知道那是她写的。
但陈叙知道了。
陈叙不仅知道她写了那篇稿子,还记得她在图书馆看什么书,记得她坐在靠窗的位置。这些细节被人注意到了,而注意她的那个人不是邓志超,是一个她完全没有印象的、初二五班的、叫陈叙的男生。
她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放进书包夹层,和那本没有传出去的同学录放在一起。她没有立刻回信,甚至不知道要不要回信。她只是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轻轻触碰了一下——不是心动,不是惊喜,而是一种更复杂的、像是冬天里忽然有人递过来一杯热水时的那种不知所措。
中考那三天下了很大的雨。
第一天早上,柳安琪撑着家里那把印着洗衣液商标的赠品伞出门,走到半路伞骨就被风吹断了一根,伞面塌下来盖在她头上,像一个巨大的塑料蘑菇。她在路边站了一会儿,雨水顺着伞面流下来浇在她校服的肩膀上,她索性把伞收了,顶着雨跑到了考场。
考场设在隔壁的实验中学,她之前从没去过。教室比她们学校的大一些,日光灯更亮,课桌更宽,黑板是深绿色的而不是黑色的。她被分在靠窗的位置,和她在自己教室里的位置一样。她坐在那里,把准考证和文具摆在桌上,深呼吸了三次。
第一场考语文,她的强项。试卷发下来,她翻到作文题,题目是开放式的——以“光”为主题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她盯着那个题目看了很久,想到了老吴在她作文草稿上批的那行字:“光是写光本身是不够的,要写光对某人某事的意义。”她想到了自己在笔记本上写过的那段话——他是她的光,而他的光在另一个人身上。她想到了这三年来所有的注视、等待、失落和自我怀疑。
然后她开始写。
她写了一个女孩,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每天都看着窗外的一棵银杏树。银杏树从春天开始发芽,夏天变得浓绿,秋天叶子变黄,冬天落光。女孩看了三年,觉得那棵树就是她的朋友,是她整个青春期里唯一不变的东西。但后来她发现,她看树的时候,树在看天空。她的光从来不是属于她的,它只是恰好照到了她身上,而它真正要照亮的是它头顶的太阳。女孩最后在高考前夕写下了一句话——“谢谢你让我知道,我也能发光。不是因为被照亮,而是因为我熬过了所有没有光的时刻。”
她没有写“爱”字,没有写“喜欢”,没有写任何具体的名字。她把所有的秘密都藏在了树、光和太阳的隐喻里。她写道:“十七岁那年的雨很大,我以为我在等人给我送伞。后来我才发现,我自己就是伞。”
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她的手在发抖。不是紧张,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把自己剖开放在纸上给人看的战栗。
她不知道阅卷老师会不会喜欢这篇作文。她也不在乎。她写这篇作文不是为了得分,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三年了,她把所有的话都憋在心里,写在只给自己看的笔记本上,藏在只有自己能破译的密码里。这是第一次,她把那些话——虽然裹着层层隐喻——写在了会被别人看到的地方。
中考成绩公布那天,柳安琪在家里的电脑前坐了很久不敢查分。她妈在旁边催了她好几次,她爸也难得地没有加班,站在她身后,两只手撑在椅背上。她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的时候手抖得厉害,输了三次才输对。页面加载的那几秒钟里,她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语文高一点,语文高一点,只要语文高一点就行。
页面刷新出来。
语文:138分。满分150。
她盯着那个数字看了很久。138。比她任何一次模拟考试都高。她的作文一定是拿了高分——阅读和基础部分她估算过,最高也就110出头,剩下那二十多分只能来自作文。也就是说,她写的那篇关于树、光和太阳的文章,那个藏着她三年暗恋秘密的隐喻,被阅卷老师读懂了,并且给了高分。
她转过身,抱着她妈哭了。她妈以为她是喜极而泣,拍着她的背说“考得好考得好,妈妈的乖女儿”。她哭不是因为考得好,而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终于有人看到了她写的东西,并且认真地给出了回应。虽然那个人不是邓志超,虽然那个人只是一个素未谋面的阅卷老师。但至少有人看到了。有人读懂了。
她的总分排名全区前三百,稳稳地进了省重点高中——市一中。她妈高兴得当晚做了一桌子菜,她爸罕见地开了一瓶白酒,喝了两杯之后话多了起来,翻来覆去地说“我女儿有出息”。柳安琪坐在饭桌上,筷子夹起一块糖醋排骨,咬了一口,甜甜的酱汁在嘴里化开。
她忽然想起去年秋天食堂里的糖醋里脊,她端着餐盘到处找邓志超的身影,然后看到了他和邱莹莹坐在一起吃饭。那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被人捏碎了。现在想起来,心还在,没有碎,只是多了一道疤。
暑假开始了。这个暑假和以往的任何一个暑假都不一样——没有假期作业,没有补习班,没有开学前要交的预习笔记。她自由了。这个自由来得太突然,让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使用。
七月上旬,她回了一趟学校。不是为了办什么手续,只是单纯地想回去看看。她穿着自己的衣服——一件白色的棉布裙子,是她妈为了奖励她考上一中带她去商场新买的——走在空无一人的校园里,感觉这地方既熟悉又陌生。操场上的煤渣跑道被太阳晒得发烫,篮球架上的油漆又掉了几块,银杏树的叶子绿得正浓,密密匝匝地遮住了半边天空。
她走进教学楼,走廊里很安静,所有教室的门都关着,透过门上的玻璃窗能看到里面整齐排列的课桌,黑板上还留着最后一节课的板书,是英语老师写的“Good luck”,粉笔字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匆忙写的。她走到初三五班的教室门口,门没锁。她推开门走了进去。
教室里有一股淡淡的灰尘味,混着旧书本和粉笔灰的气息。桌椅还是老样子,只是比以前更旧了一些。她沿着过道走进去,走到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她的位置。她拉开椅子坐了下来,把双手放在桌面上,摸到了桌面上那些凹凸不平的刻痕。有一道是她自己留下的——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她没有垫本子,直接在桌面上写字,圆珠笔的笔尖在木头上划出了一道细细的沟。
她把手指放在那道沟上,沿着它慢慢滑动。然后她抬起头,看向第二排靠门的位置。邓志超的位置。那张课桌安安静静地待在那里,桌面上空无一物,干净得像一个刚被抹去记忆的人。她忽然想知道,以后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学生会是谁?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会知道这个位置上曾经坐过一个笑起来有虎牙的男孩吗?当然不会。
她从书包里掏出那个印着卡通猫的笔记本。这本子跟了她两年,封面已经磨得发白,四个角都卷了起来,里面的纸有些散了,被她用透明胶带重新粘过。她翻到最后一页,那上面写满了她最近的想法,大多是零散的句子,有些只有几个字,比如“他以为是邱莹莹写的”,比如“陈叙是谁”,比如“138分”。她在最后一张空白页上写下了最后一段话:
“三年。我用了三年时间看一个人的背影。我以为这是爱,后来发现不是。爱应该是两个人互相看着对方,而不是一个人盯着另一个人的背影,把自己熬成一座灯塔。但我感谢这三年,感谢他让我学会了观察——观察光线怎样从窗户的不同角度照进来,观察银杏叶什么时候变黄什么时候落下,观察一个人微笑时眼角出现的细小纹路。如果没有他,我不会成为那个坐在倒数第三排认真看世界的人。也许很久以后我会遇到一个真正看向我的人,而那时候我已经学会了如何去看。谢谢你,邓志超。虽然你永远不会看到这段话。”
她合上笔记本,放回书包里。她站起来,走到邓志超的课桌前,拉开他的抽屉,往里面看了一眼。抽屉是空的,所有的试卷、练习册、废纸团都被清空了,只有角落里躺着一截断掉的自动铅笔芯,和一张揉皱的便签纸。她把便签纸拿出来展开,看到上面写着一行字——是邓志超的字,歪歪扭扭的,像蚯蚓在爬——“明天带数学作业”,后面画了一个丑丑的感叹号。
她笑了。她把便签纸折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然后她关上抽屉,站起来,最后看了一眼这间空荡荡的教室。日光灯关着,夕阳从窗户斜照进来,把所有的课桌镀上了一层金边。她没有说再见,只是轻轻地把门带上,走出了教学楼。
八月中旬,暑假接近尾声的时候,柳安琪做了一件她自己都没想到的事。
她去了一趟市中心的新华书店,买了三本书——一本是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她听语文老师提过这本书但从来没看过;一本是她喜欢的余光中的散文集,就是陈叙在信里提到的那本;还有一本是杨绛的《我们仨》。她把三本书装在纸袋里,坐公交车去了市一中附近的一个小公园,坐在长椅上,把书拿出来一本一本地翻。
她翻到《挪威的森林》的,读到了那句著名的开头:“我曾经有过一个女孩,或者说她曾经有过我。”她停了下来,把书合上,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读这本书。她换了一本,翻开余光中的散文集,目录上有一篇叫《听听那冷雨》,她翻到那一页开始读——“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把伞撑着。”
她把书放下,抬头看天。八月的天空很蓝,没有一丝雨的迹象。但她还是在余光中的文字里闻到了雨的味道——那种潮湿的、泥土翻新的、属于南方的雨。她想起初一那年雨季开始的那个傍晚,她站在教学楼门口等雨停,邓志超从她身边跑过去,撑着一把黑色的伞,溅了她一脚的水。她盯着被打湿的鞋尖看了很久,然后笑了。那时候她觉得自己可以爱他很久很久。
三年过去了。她确实爱了他很久——久到她把自己所有的耐心、所有的观察力、所有对细节的敏感都给了他。但她现在明白了,她没有爱“他”,她爱的是一个“看着他时的自己”——那个专注的、敏感的、会为了一小块粉笔灰和几滴溅起的雨水而心动的自己。她把邓志超当作一块画布,在上面画满了自己的想象。真正的邓志超是什么样的,她其实并不完全知道。她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菜,不知道他周末喜欢去哪里玩,不知道他家里有几口人,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害怕的东西。她知道的只是一些从远处观察到的碎片——他喝水的杯子是深蓝色的,他周三和周五穿白色运动鞋,他打喷嚏之前会皱鼻子。这些碎片拼不成一个完整的人,只能拼成一个她想象中的幻影。
但她没有后悔。因为这些碎片让她变成了一个更好的自己。因为想要被看到,她学会了观察。因为想要表达,她学会了写作。因为那场漫长的、一个人的暗恋,她从那个穿着大一号校服、把半张脸藏在领子里、不敢举手发言的女孩,变成了一个能在中考作文里写出“我自己就是伞”的人。
八月二十号,她去市一中报到。新学校比初中大了三倍不止,光教学楼就有四栋,还有一个标准化的塑胶操场,跑道是红色的,篮球场铺了绿色的塑胶地,和她初中那个煤渣跑道、水泥地球场的操场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她在公告栏上找到了自己的分班信息——高一六班,教室在三楼东侧,学号是二十八。
她走进新教室的时候,里面已经坐了一些人。陌生的面孔,陌生的声音,陌生的座位排列。她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教室的座位布局,然后意识到自己再也不用找第二排靠门的位置了。那个位置和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都留在了那所她不会再回去的初中。
她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不是最后一排,是倒数第四排。她觉得自己应该往前走一点,哪怕是物理意义上的“往前一排”。她从书包里拿出新买的笔记本,翻到,写了一行字——
“高中第一天。新的教室,新的窗户,新的银杏树。窗外的这棵银杏比初中的那棵小很多,叶子还很嫩,要过很多年才能长成那棵的样子。我也一样。”
然后她想起了一件事。她从书包最深处翻出那个浅蓝色的信封——陈叙的信。她已经很久没有打开它了,信封的边角被磨得有点发毛,但里面的信纸还是完完整整的。她把信展开又看了一遍。陈叙的字迹很认真,每一笔都像是在描红本上练过的。他在信里说,他在图书馆见过她,记得她借过的书,喜欢她写的那篇关于雨天的广播稿。
她深吸一口气,翻到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开始写回信。
“陈叙同学:
你好。我是柳安琪。很抱歉隔了这么久才给你回信。
你的信是我在初中阶段收到的第一封来自别人的信。不是那种同学录上的留言,也不是作业本上老师批的评语,而是一封真正的、一个人写给另一个人的信。我收到的时候很惊讶,也很高兴。高兴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有人注意到了我。在我以为我完全不被看见的时候,有人告诉我,他看到我了。
我考上了一个好学校,市一中。如果你也考到这里,也许我们会在校园里遇到。如果你考到了别的地方,也没关系。我们可以继续通信。
谢谢你在信里说我写的那篇广播稿‘声音很好听’。那篇稿子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雨天,我站在学校门口等雨停,看着一个男孩撑着伞从我面前跑过去,溅了我一脚的水。我那时候觉得那几滴水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现在想起来,它只是水。真正珍贵的,是我为了那几滴水在屋檐下等的那段时间。
祝你也一切顺利。
柳安琪”
她把信封好,贴上邮票,写上陈叙信上留的地址——初二五班,陈叙收。然后她走到学校门口的邮筒前,把信投了进去。信落入邮筒的时候发出“咚”的一声轻响,像一颗石子丢进水里。
她站在邮筒前看着那道细长的投信口,想起了初二那年自己塞进邓志超抽屉里的那封匿名信。那封信没有署名,被传阅,被嘲笑,最后不知道被丢在了哪里。那封信和现在这封信不一样。那封信是卑微的、躲闪的、不敢署名的。这封信是坦然的、真诚的、大大方方写了自己的名字。两封信之间隔了整整一年,也隔了一个女孩从“不敢被看见”到“敢写自己的名字”的距离。
她转过身,走回教室。九月的阳光照在塑胶跑道上,红得发亮。操场边种着一排新栽的银杏树,树干只有碗口粗,叶子还是嫩绿色的,在风里哗哗地响,像是无数只小手在鼓掌。她看着那些小银杏树,心想,等它们长到初中那棵那么大的时候,她大概已经离开这所学校了。但没关系。树会继续长,她也会。
九月一号,高中正式开学。
柳安琪坐在高一六班倒数第四排靠窗的位置上,面前摊着一本崭新的英语课本。班主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老师,姓陈,教语文,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笑起来有两个很深的法令纹,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她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说欢迎同学们来到市一中,说高中三年会很辛苦但也会很精彩,说希望大家互相关照、共同进步。
柳安琪一边听一边在本子上无意识地写字。她写的是“邓志超”三个字。写完之后她低头看了一眼,愣了一下,然后拿起橡皮把这三个字擦掉了。橡皮擦过纸面的时候发出吱吱的声响,碎屑卷成一条条细细的灰色丝线。她轻轻吹掉橡皮屑,纸张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痕迹,隐约还能看出那三个字的轮廓。没关系,橡皮擦不干净就擦不干净吧。
她抬起头,看向窗外。高中校园的银杏树还很小,叶子嫩绿嫩绿的,在九月的阳光下轻轻晃动。她看着那棵小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邓志超考到哪里去了?
她不知道。她没有问任何人,也没有在班级群里看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初中班级群在中考之后就被她设置了免打扰,偶尔打开看一眼,都是她不认识的人在发游戏邀请链接和拼多多砍价,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消息。邓志超的头像是一个篮球明星,她不知道是谁,灰色的,从来没有亮过。她曾经点开过那个头像无数次,看着空白的聊天框发呆,然后退出。
也许以后会知道吧。也许不知道也没关系。他们本来就不是同一条轨道上的人,只是恰好在那三年里共享了一间教室、三十七张课桌、一扇窗户和一个雨季。现在雨季结束了。
陈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了这学期的第一篇作文题目——“我的初中生活”。她转过身来,推了推眼镜,说:“不限体裁,不限字数。写你们在初中最难忘的事、最想记住的人、最真实的感受。”
柳安琪低下头,翻开作文本的。干净的横线纸,没有任何涂改过的痕迹,等着她来填满。她握着笔,盯着那些横线看了很久。她要怎么写这三年?写他,还是写她自己?写那些雨天,还是写那些晴天?写那些被看见的时刻,还是写那些不被看见的时刻?
她的笔尖悬在纸面上方,迟迟没有落下。窗外的银杏树在风里摇了一下,一片叶子从枝头脱落,打着旋飘下来,落在窗台上。
她开始写。
“我没有爱过那个人,我爱的是爱着他的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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