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
朱仙镇。
朱仙镇位于大宋京城汴梁西南,距城五十余里,一条河流穿镇而过,往日舟船往来、千帆竞渡,景象颇为壮观。
全镇四千余户、三万多人口,四条主街贯通四方,百余条巷道如血脉般纵横交错,其中尤以朱亥大街最为繁华。
可如今的朱仙镇,已是一座死寂之城。
本该是灯火初上、行人络绎的时分,全镇却不见半点灯火,街上更无一个人影。
往日每日清扫得一尘不染的街道,此刻堆满狼藉杂物:踩碎的孩童玩具、撕破的衣衫、劈烂的家具,还有残缺不全的人骸。
几条肥硕的野狗正扒拉着杂物,以尸身为食。这些天吃人肉吃惯了,竟也挑拣起来,只拣新鲜年轻的下口。
朱亥大街入口处,十根三丈高的竹竿上,各悬着一具尸体。每具尸体上都贴着一条五指宽、三尺长的白布条,上面用鲜血写着李唐十兄弟的姓名,在暮色中分外狰狞。
十具尸体,皆是双手齐腕被斩断。
街心摆着一张供桌,桌上放着十只铜盘,盘中各摆一双手,正是从那十具尸体上剁下的。
街道两侧插着两面白旗,迎风猎猎,旗上分别写着:
一进朱仙镇
踏入鬼门关
就连牌坊上原有的“厚德载物”金字横匾,也被换成了“有来无回”四个血字。
李唐等人自然明白这是何意。
有人布下天罗地网,要将他们彻底留在此地,让江湖上再无“一双手”。
李唐仰天大笑,九个兄弟也同声大笑,笑声豪迈响亮,在空寂的长街上久久回荡。
那几条正啃食得欢的野狗受惊,呜呜低嚎,夹着尾巴躲进了阴暗角落。
他们从踏入江湖那一日起,便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汪春水道:“这些年来,有四百三十一人拿死威胁过我们。可我们毫发无伤,那些威胁我们的人,反倒先一步进了坟场。”
于星魂道:“若我没记错,我们一共破了一百零四次刺杀、二百六十八次伏击。至于暗算、下毒,更是家常便饭,数不胜数。这小小朱仙镇,难道还能难得住我们?”
他不等众人应声,陡然提高声音:
“绝对不能!”
李唐脸上虽笑得畅快,心头却如压巨石,沉重得喘不过气。
一股强烈的不祥预感涌上心头:这一次,他们很可能要付出惨重代价,即便付出极大代价,也未必能成事。
原因有二。
第一,他们此次行动极为机密,具体部署只有十人知晓。可敌人显然早有准备,以逸待劳,说明他们的一举一动早已被对方洞悉。
换言之,十兄弟之中,有人向金人泄露了消息。
他一边若无其事地大笑,一边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众人。
每个人眼神清澈坦荡,神情磊落,看不出半分出卖兄弟的慌乱、愧疚与心虚。这种事,就算内心再强,也难瞬间掩饰。
是他多心了?还是纯属巧合?
可眼前的一切分明是精心布置,世上哪有如此精准的巧合?
李唐脑中飞速思索,将一路情形一一回放。
他们十兄弟同吃同住、全程集体行动,根本没有人有单独传递消息、接取金指令的时间。
那人究竟是如何与金人接头的?
他心中又悲又怒。
既然有人敢出卖兄弟,那便不配再做兄弟。他一定要以最快速度将内奸揪出来,绝不让他再给众人带来半点损失。
第二,他们连胜太多,早已生出一种自己金刚不坏、永远不败的幻觉,打心底轻视从未正面交手的金人,只当他们是未开化的蛮夷,不配做对手。
可落后野蛮的金人,既然能灭掉文明昌盛的大宋,便绝非他们想象中那般愚蠢笨拙,绝不可轻敌。
盲目自信、心浮气躁,骄兵必败。
李唐端坐马背,春风吹在身上,却如寒冬冷风,刺骨冰寒,连血液都似要凝固。
他深吸数口气,强行压下心绪,在心中反复告诫自己:
我们不能犯错。我们未必比金人聪明。我是大哥,一定要把所有兄弟平平安安带回去。
就在此时,马蹄声骤起。
三匹马从大街尽头疾驰而来,十二只马蹄翻飞,如十二支鼓槌重击地面,声震四野。
苍茫暮色中,看不清三人容貌。
擅长火器的危机猛地一声大喝,一粒寒星从他身后冲天而起,“嗖”地炸开。
昏暗的长街上空,骤然如多了一轮烈日,整条街道亮如白昼。
马上三人皆是金人装束:红布裹头,脚蹬牛皮靴,神情剽悍,却是汉人相貌。
赵廿一冷冷开口:“想不到大同魏家三兄弟,竟也做了汉奸走狗。”
世人提起大同魏家,敬佩的从不是武功有多高,而是魏家百余年的铮铮铁骨。百余年来,魏家世代奋战在抗金前线,多人血染疆场、为国捐躯。
这魏家三兄弟更是素来以忠义著称,曾多次与“一双手”联手,挫败外敌图谋。谁能想到,这般对大宋绝无二心的人,竟会沦为人人唾弃的叛徒?
十兄弟望着缓缓逼近的魏家三兄弟,神色复杂,有唏嘘,有惋惜,更有难掩的痛恨。
白玉笋喃喃自语:“既然甘心做金人的狗,便不再是同道兄弟。我杀你们,也不会再有半点顾忌。”
魏家三兄弟在数丈外勒马停住,静静看着神色愤慨的十兄弟。
三人脸上,忽然同时露出一抹令人费解的讥笑。
仿佛他们叛国卖友,才是明智之举;
而李唐十兄弟保家卫国、坚守初心,反倒成了不可理喻的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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