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江城的大街小巷,梧桐树的叶子被晒得卷了边,蝉鸣声一浪高过一浪。
林宇站在江城花园小区的大门口,仰头看着那栋略显老旧的小高层,眼神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他穿着一件普普通通的白T恤,深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洗得发白的帆布鞋。看起来就像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年轻人,扔进人堆里绝对找不出来的那种。
但如果有人此刻能看透他的本质,大概会当场吓死。
混元大罗金仙级僵尸。
放在洪荒时代,那是能让圣人侧目、让万族颤栗的存在。
林宇在洪荒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经历了无量量劫,见证了无数纪元的生灭。他曾与龙族论道,与凤族争锋,与巫族并肩作战,甚至和几位圣人都有过交情。
那个世界的每一寸土地都烙印着力量的痕迹,每一缕空气都充斥着道韵的流转。
而现在,他回来了。
回到了那个他最初诞生的地方——蓝星。
“三年。”林宇轻声念叨了一句,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
他在洪荒待了不知道多少个纪元,蓝星这边却只过了三年。时间的流速差距大得离谱,但这也正是他能“回来”的原因——如果蓝星也过了几百万年,那他回来还有什么意义?
小区门口的保安换了人,不再是三年前那个爱抽烟的老头,换成了一个年轻小伙子,正低头刷着手机,偶尔抬头看一眼进出的人。
林宇从他身边走过,保安连眼皮都没抬。
存在感低,这是林宇刻意收敛气息的结果。否则以他现在的境界,哪怕只是站在那里,普通人都会被无形的威压压得跪倒在地。
他穿过小区的主干道,路过那个已经修葺一新的小花园,走进了第7号楼的单元门。
电梯停在了12楼。
1203室。
林宇站在门前,抬起手,停顿了一秒,然后按响了门铃。
“来了来了——”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女声,带着一丝生活的烟火气。
门开了。
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站在门口,头发有些花白,围着一条碎花围裙,手上还沾着面粉。她看到林宇的瞬间,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僵住了。
围裙上的面粉簌簌往下掉。
“妈。”林宇叫了一声。
声音很轻,很平淡,但如果仔细听,能听出那平淡底下压着的东西——那是跨越了无数纪元、穿越了洪荒万界的重量。
林母的嘴唇颤抖了一下,眼眶瞬间红了。
“小宇?”她的声音在发抖,“你……你回来了?”
“嗯,回来了。”
林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像是怕他再消失一样。她上上下下打量着林宇,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你去哪了?啊?你知不知道你消失了三年!三年!我报了警,到处找你,你……你连个电话都没有……”
林宇没有说话,任由母亲抓着,感受着她手心传来的温度。
他活了几十万年,见过无数大场面,和圣人谈笑风生,和天道正面硬刚。但此刻,一个普通女人的眼泪,却让他觉得比任何大道法则都难以招架。
“妈,我没事。”他伸手帮母亲擦了擦眼泪,动作笨拙而生疏——他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种事了。
“先进来,快进来!”林母回过神来,把他往屋里拽,“你吃饭了没有?妈给你做……你看你瘦的,这三年你到底吃什么了……”
林宇被拽进了屋。
客厅的布置和三年前几乎一模一样。沙发还是那张老旧的布艺沙发,电视柜上摆着全家福,茶几上放着一盘切好的西瓜。阳台上养了几盆绿萝,长得正旺。
一切都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熟悉的是这份温暖,陌生的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温暖了。
在洪荒,他是高高在上的混元大罗金仙,万族敬畏,诸圣平起平坐。但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先坐着,妈去给你做饭。”林母擦了擦手,快步走向厨房,“你最爱吃的红烧排骨,妈这就做……”
“妈,不急。”林宇在沙发上坐下,感受着那柔软的触感,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一些。
他在洪荒睡的是九天玄石,坐的是混沌蒲团,哪里有这样的舒适?
林母在厨房里忙活起来,锅碗瓢盆的声音叮叮当当,伴随着油锅的滋滋声,整个屋子都弥漫起饭菜的香气。
林宇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他能感知到方圆百里内的一切——楼下的老太太在遛狗,隔壁的小夫妻在吵架,对面楼有个孩子在练钢琴。这些琐碎而平凡的声响,组成了蓝星最普通的日常。
和洪荒比起来,这里简直弱得像一粒尘埃。
但正是这粒尘埃,让他觉得……踏实。
“对了!”厨房里传来林母的声音,“我给小小打电话,让她赶紧回来!她要是知道你回来了,肯定高兴坏了。”
林宇睁开眼,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些。
林小小,他的妹妹。
三年前他离开的时候,这丫头还在上高中,天天追着他要零花钱。现在应该上大学了吧?
电话接通了,林母的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喜悦:“小小,你快回来!你哥回来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然后爆发出一声尖叫,声音大得林宇隔着一米远都能听见。
“什么?!哥回来了?!妈你别骗我!”
“妈骗你干什么!赶紧回来!”
“我马上!马上!”
电话挂断了。
林母笑着摇头,继续做饭。
大约二十分钟后,门被“砰”地一声推开,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冲了进来,鞋都没来得及换,就冲着客厅大喊:“哥!”
林宇看着眼前的女孩。
和三年前相比,她长高了不少,脸上的婴儿肥褪去了一些,出落得更加水灵。穿着一件印着卡通图案的T恤和牛仔短裤,脚上踩着一只运动鞋——另一只大概在门口。
“哟,长高了。”林宇说。
林小小愣愣地看了他两秒,然后猛地扑过来,一把抱住了他。
“你个混蛋!你跑哪去了!三年!三年连个电话都没有!我以为你死了!我以为你被拐卖了!我以为……”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闷在他肩膀上的呜咽。
林宇伸手拍了拍她的后背,动作依然笨拙。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你以后再敢消失,我……我跟你绝交!”林小小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凶巴巴地威胁,但那副梨花带雨的样子实在没什么威慑力。
“好,不消失了。”林宇说。
这个承诺,他做得很认真。
洪荒也好,超脱也罢,从今以后,他不会再让家人担心。
林小小松开他,擦了擦眼睛,然后开始上下打量他,眼神里满是审视。
“哥,你这三年到底去哪了?”
“出了趟远门。”林宇面不改色。
“出远门三年?你去火星了?”
“差不多。”
“你……”林小小气鼓鼓地瞪着他,“你就不能正经点?”
林宇笑了笑,没有解释。
他总不能说“你哥穿越到洪荒修炼了几十万年,现在是混元大罗金仙级僵尸,一巴掌能拍碎一个世界”吧?
那这丫头大概会以为他疯了。
“行了行了,别问了,先吃饭。”林母端着菜从厨房出来,打断了这场审问。
红烧排骨、清蒸鲈鱼、蒜蓉西兰花、番茄蛋汤。全是林宇以前爱吃的菜。
三个人围坐在餐桌前,林母不停给林宇夹菜,林小小一边吃一边时不时抬头看他,眼神里满是不真实感。
“哥,你真没出什么事吧?”她忍不住又问了一遍。
“真没事。”林宇夹了一块排骨,嚼了嚼。
味道很普通,调料放得有点多,排骨炖得稍微过了头。
但在洪荒待了几十万年后,他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那就好。”林小小终于放下心来,开始叽叽喳喳地说起这三年的经历——高考、大学、社团、宿舍里的奇葩室友……
林宇听着,偶尔点点头,偶尔笑一笑。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餐桌上,落在每个人的脸上。
一切都很平常。
很平常,很温暖。
林宇端着茶杯走到阳台,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夕阳西下,把整个城市染成了金色。
他的手机震了一下——这是刚补办的卡,号码还是三年前那个。
屏幕上弹出一条消息,发件人是一串乱码般的数字:
【叮!恭喜您被诡异世界选中,成为第2333批玩家!】
【您有24小时的时间准备,届时请进入“诡异游戏”,完成指定副本。】
【若超时未进入,将强制抹杀。】
【祝您游戏愉快。】
林宇看了一眼,然后把手机揣回兜里。
“诡异世界?”他轻声念叨了一句,嘴角勾起一个玩味的弧度。
刚从洪荒回来,他正觉得无聊呢。
现在看来,这个“蓝星”也不是那么无聊。
他回头看了一眼客厅——母亲正在收拾碗筷,妹妹窝在沙发上看手机。
这个家,他不会再让任何人破坏。
不管是什么“诡异世界”,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想来就来吧。
他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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