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尾巴是在一场连绵的春雨中悄然退去的。
那场雨从正月末一直下到了二月初,淅淅沥沥地没完没了,把整个青山村泡在了一层薄薄的水雾里。泥土被雨水浸透之后变得又软又黏,走在上面啪叽啪叽地响,一不小心鞋子就陷进去拔不出来。山间的溪流涨了水,浑浊的河水翻滚着从村边涌过,带走了冬天的枯叶和残冰。
然后某天早晨,林安醒来的时候发现窗外的鸟叫声变了。不再是冬天那种断断续续有气无力的啾鸣,而是清脆嘹亮此起彼伏的大合唱,像是有一支乐队在窗外的树枝上集体排练。他推开窗户,一股湿润的泥土气息扑面而来——那气味里有冰雪融化的清冽,有枯草返青的草腥味,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只属于春天的鲜活的气息。
院子里的那棵老柿子树冒出了嫩芽,密密麻麻的小绿点缀在干枯的枝条上,远远看去像是一层薄薄的绿雾。墙根底下的荠菜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锯齿状的叶片在晨露中微微发亮。鸡窝里的母鸡咯咯叫个不停,蹲在窝里不肯出来——春天来了,鸡也开始下蛋了。
林安站在院子里深深吸了一口气,胸腔里灌满了潮湿而清新的空气。他现在四岁了。穿越过来一年多了,身体从三岁长到了四岁,虽然还是小小的一只,但稳当了不少。腿有劲了,跑步不容易摔跤了,手也灵巧了一些,能帮爷爷做一些简单的活计了。
他开始主动帮爷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每天早上起来之后先帮爷爷扫院子。院子不大,用竹扫帚从门口扫到灶房门口,再从灶房门口扫到院墙根底下,最后把垃圾拢成一堆倒到门外的灰坑里。扫帚比他还高,他需要两只手握着才能勉强拖动,但扫地的动作已经相当熟练了。
扫完院子之后去喂鸡。他们家养了三只母鸡一只公鸡,都是最普通的土鸡。林安从灶房里舀一勺棒子面糠撒在鸡食槽里,母鸡们就争先恐后地扑过来。公鸡不吃食,站在旁边昂着头巡逻,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林安上辈子在公司里见过不少这种类型的领导——自己不干活还喜欢在旁边看着别人干活。
喂完鸡之后去择菜。爷爷有时候会从地里拔一些野菜回来,放在厨房的竹筛子里。林安坐在门槛上一片一片地择,把黄叶烂叶挑出来,把根部的泥土拍干净。他的手指还很小,动作算不上快,但胜在认真。爷爷有时候会站在旁边看他择菜,然后笑呵呵地说安哥儿越来越能干了。
这些活计林安做得心甘情愿。一方面是真的心疼爷爷——老人年纪大了,身体虽然比去年好了一些但毕竟还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能帮一把是一把。另一方面也是在维持人设——一个四岁的孩子能主动帮家里干活,在村里人眼里那绝对是懂事的好孩子,谁能对一个勤劳乖巧的小孩起疑心呢。
但这些只是表面上的工作。林安真正的重心放在了另一件事上——开荒种地。
这件事他其实从冬天就开始谋划了。冬天的时候他让骷髅在打猎之余顺便探查了村子周围的地理环境,重点是水源和可用的土地。通过亡灵感知传回来的画面,他对村子周围的地形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村子南边的溪流是最主要的水源。溪水清澈流量稳定,一年四季不断流。溪两岸有不少已经被村里人开垦出来的农田,种着水稻和各种蔬菜。但还有一些地方没有被利用,尤其是溪流拐弯处的那一片——那里地势平坦,靠近水源,杂草丛生但土壤肥沃,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的耕地。
那个地方离家不远,走路大约一盏茶的时间。面积林安估算了一下,大约有一亩多。如果全部开垦出来种上蔬菜,收成足够他们爷孙俩吃,多余的还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
问题是,怎么开垦?
让爷爷去开荒不现实。老人已经六十多了,自家那三亩薄田就够他忙活的了,哪有精力再去开一亩多的荒地。而且那片荒地虽然不属于任何人,但在村里人眼里就是一片长满杂草的废地,谁会想到去开垦它呢?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让骷髅去干。
骷髅的好处在于它不需要休息、不会疲劳、不会抱怨、不会受伤。它就是一个永不停歇的劳动力,只要林安不收回它,它可以通宵达旦地干活。而且骷髅升级到二级之后力量提升了不少,挥锄翻地的力气比一个成年壮汉还大。
但操作起来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
第一,不能在白天干。那片荒地虽然偏僻,但白天偶尔也会有村民经过——有人去溪边挑水,有人赶着牛去河边饮水,还有人去后山捡柴火。如果被人看到一具白骨骨架在挥锄头开荒,那可就真的要出大事了。
第二,不能留下明显的工具痕迹。骷髅用的锄头需要从家里偷拿,用完之后必须放回原位,不能让人发现锄头上有不正常的磨损。而且开荒的时候不能挖得太深太快,否则地面翻动的痕迹太明显会引起怀疑。
第三,必须循序渐进。一亩多地不能一晚上就开完,否则变化太突然了。最好是分批次、分区域慢慢地开,每天开一小片,让那片荒地的变化看起来像是自然发生的。
入春之后天气渐渐暖和了,白天变长了,晚上变得更适合户外活动。林安开始让骷髅在夜间执行开荒任务。
第一次行动是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天空布满了厚厚的云层,山村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林安在亡灵感知的监控下,让骷髅从后院出发,沿着他事先规划好的路线——避开所有可能有人经过的路径——悄无声息地摸到了溪流拐弯处的荒地。
骷髅到了之后先把那把事先藏在灌木丛里的锄头取了出来。那锄头是林安趁白天从柴房里偷带出来的,藏在荒地附近的一棵大树的树洞里。锄头不算新,锄刃已经被磨得有些钝了,但对于骷髅来说不影响使用。
然后骷髅开始干活了。
亡灵感知传回的画面是黑白的,但林安看得清清楚楚——骷髅挥起锄头,一下一下地砸进泥土里。锄刃切开杂草根系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像是一种沉闷的噗噗声。泥土被翻起来,散发着潮湿的腥味。杂草被连根拔起扔在一边,露出下面深褐色的土壤。
骷髅的速度很快。它不知疲倦,每一个动作都是匀速的,没有变慢也没有加快,像一台永不停歇的机器。一锄头翻下去大约能开半尺宽的地面,一晚上下来骷髅能开将近两丈长的一片。
但林安不让它干太多。每晚只开两三个时辰,开完之后把锄头藏好,骷髅回到隐蔽处待命。太贪多容易出事——万一有人大清早路过看到了前一天晚上还没有的新翻土地,那就是解释不清的麻烦。
第二天白天林安特意去溪边转了一圈——当然是跟赵铁柱和苏小月一起去的,以玩耍为名实地勘察。他远远地看了一眼那片荒地,果然看到昨晚新翻的那一小片泥土。在周围杂草丛生的衬托下显得有些突兀,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也可能会被人忽略过去。
还好没人注意。
就这样,骷髅每天夜里开两三个时辰,白天林安再去确认进度。半个月之后,那片荒地已经有将近一亩的面积被翻好了。翻出来的泥土黝黑油润,散发着新鲜的土腥味,和周围板结发硬的荒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安蹲在溪边假装玩水,实际上用眼角余光打量着那片被骷髅开垦出来的土地。心里已经在盘算下一步了——光开荒没用,还得播种。种什么呢?
白菜、萝卜和豆角。这是林安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选择。
原因很简单——这三种蔬菜的种植难度低、产量高、storage time相对较长,而且在这个时代属于最常见的家常蔬菜,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如果种一些稀有品种或者外来作物,那才是真正的可疑。
种子的问题也好解决。他们家每年秋天都会留一些蔬菜的种子,存在灶房里的一个布袋子里。白菜籽、萝卜籽和豆角籽都有。虽然品种是普通的农家种,不是什么优良品种,但林安有信心通过良好的管理来弥补品种的不足。
好种子不如好管理。这句话在农业上永远适用。充足的灌溉、及时的除草、适当的施肥——这些即使在没有现代农业技术的古代也能做到,只要肯花心思。
但播种这个环节还需要再等等。现在虽然已经开春了,但气温还不够稳定,偶尔还有倒春寒。现在播种太早了容易冻死幼苗,最好再等半个月左右,等气温彻底回升之后再下种。
林安不着急。他从来不着急。
上辈子做项目的时候他就明白一个道理——欲速则不达。与其急急忙忙地赶进度然后出了问题返工,不如一开始就把每一步都做好、做扎实。种地也一样,准备工作做充分了,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
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计划。开荒已经完成,接下来是翻土晾晒、施底肥、做畦、播种、浇水、除草、防虫……每一个环节他都在脑子里演练过了。虽然没有种过地,但他前世看过的那些农业纪录片和科普文章不是白看的——基本原理都懂,具体操作可以在这具身体成长的过程中慢慢摸索。
而在这一切的表象之下,还有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武器——骷髅。
骷髅不只负责开荒。它还负责播种后的日常管理工作。浇水、除草这些活计白天不方便做——一个四岁的孩子不可能一个人去那么远的菜地干活——但骷髅可以在夜间完成。它不需要睡觉、不需要吃饭、不需要回家,可以整夜整夜地守在菜地里干活。
这就是林安最大的优势。
一个拥有一支不知疲倦的劳动力的四岁孩子。在这个时代,这个配置简直是开挂。
林安躺在院子里的石墩上望着天空中飘过的几朵白云,嘴角微微翘起。春天的阳光暖洋洋地照在他身上,晒得他整个人昏昏欲睡。院子里的鸡在咯咯叫,远处的山上传来布谷鸟的叫声,溪水流淌的声音隐约可闻。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不急不躁,一步一个脚印,把日子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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