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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hemera of the Lonely Island

Chapter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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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of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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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phemera of the Lonely Is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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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过后,苏州河的汽笛从闸北工厂区方向压过来,落到百乐门时,已只剩一截干哑的呜咽。霓虹还亮着,一支狐步舞曲从墙内漏出来,断断续续,被人潮和酒气搅得稀碎。侧巷口那盏路灯坏了三日,没人修。路灯下的野猫竖着耳朵,在枪声响起之前,它先炸了毛。

枪声只有三响。闷,短,贴着墙根滚出去,被舞乐吞了两声,最后一声在巷子里撞了个来回。然后是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有人踩着积水往外跑,撞翻了墙角的破藤筐;跑出去没多远,又折回来,在尸体旁停了片刻,才彻底远走。野猫窜上了墙头。巷子里静下来,只剩血在砖缝里渗,一声一声,细得像谁在数。

巡捕房的警笛是十一分钟后到的。两辆自行车,一个印度巡捕,一个华捕阿四。阿四举着电筒往巷子里一照,手一抖,电筒差点脱了手。“娘的……”他骂了一声,探头往舞厅方向看了一眼,压着嗓子朝身后喊,“封巷!谁也不许进!”死人他见过,今晚这个不同——躺着的那个他认识。庄维则,报馆里写文章骂汪的一支铁笔,昨日《文汇周刊》头版还登着他的照片。这样的人死在舞厅后巷,这哪是死人,这是一颗烫手的雷。Full novel: Ephemera of the Lonely Island — read the rest free on N​o⁠v​e⁠l​C⁠o​d⁠e​x⁠.​o⁠r​g⁠

阿四蹲下去,电筒扫过尸体胸口三处弹孔,又落到巷口——那里躺着一只被踩碎的怀表,表盘裂了,指针停在十一点四十七分。“收尸的人怎么还没来?”印度巡捕用半生不熟的沪语问。“收尸?”阿四冷笑,站起身,“你以为这是野狗撞死的?这是有人做了事,留了烂摊子,等着人来收!”他朝巷口走了两步,又停住,回头看了看那具尸体,低声道:“这个锅……怕是得让补锅匠来补。”

沈砚是被电话吵醒的。电话响到第三声他才接。屋里没开灯,窗帘缝里漏进一线路灯光,照见他搭在床沿的手——指节修长,指甲剪得极短,干干净净。“沈处长,是我,阿四。”电话那头压得很低,“百乐门后巷出事了。庄维则,写文章的那个教授,中了三枪。詹三带的组已经撤了。上头的意思,让您天亮前来一趟,把这事……圆过去。”“几点了。”“两点一刻。”

沈砚把电话搁回座机,在黑暗里坐了片刻。他没有立刻起身,只伸手把床头那盏灯捻亮了一瞬,又捻灭。窗外,苏州河的汽笛又响了一声。他穿衣裳的动作很慢。深灰长衫,领口扣到最上面一颗,袖口束好,对着窗玻璃上模糊的倒影整了整衣襟。出门前,他从抽屉里取出一双白手套,叠好,收进怀里。弄堂里静得很,只有风。

沈砚到的时候,侧巷的警戒线还拉着。几个看热闹的报馆记者被拦在巷口外,举着相机,骂骂咧咧不肯走。沈砚从他们身后走过,没人认出他——深灰长衫,不戴帽,不夹烟,像这夜里一个寻常的过路人。他在警戒线前停住,朝阿四点了点头。阿四几步迎上来,压低声音:“您可算来了。记者都闻着味儿了。”

“记者知道多少?”“就知道死了个文人,死在百乐门后头。别的还没打听出来。”沈砚的目光越过阿四的肩,落进巷子里。他问:“詹三的人撤干净了?”“撤干净了。跑之前留了话,说现场乱得很,让您多担待。”沈砚没接这话,只抬手,示意阿四把警戒线拉开一道口子。

他弯腰钻进去,巷子里那股味道很冲——劣质花露水混着硝烟和血,贴在墙根上散不去。沈砚蹲下,隔着一尺端详尸体。他没碰,只是看。庄维则仰面躺着,眼睛睁着,望着巷口那片被霓虹染红的天。胸口三处弹孔,左肩一处,胸前两处,品字排列。血在身下洇开一大片,已经凝了。

他看得很细,像在读一页纸,每一个脚印、每一处溅痕都没有放过。半晌,他站起身,对阿四说:“让记者回去。今晚的事,对外只有一句话——青帮火并,流弹误伤过路行人。”阿四一愣:“流弹?可他中了三枪……”“我说了,流弹。”沈砚的声音不高,却不容置疑,“巡捕房立案,报馆发稿,工部局要交代。三样,明天中午之前都办妥。你去把记者打发走,把巷口的怀表收好,别让人碰。”

阿四张了张嘴,到底没再说什么。那边记者还不肯走,一个戴金丝眼镜的年轻人隔着警戒线喊:“阿四哥,死的到底是谁?报馆等着发稿呢!”阿四正要发作,沈砚却先开了口:“劳驾,过来一步。”他从怀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支递过去:“贵报馆的稿子,明天再发。今晚回去,就说百乐门后巷有桩帮派火并,死了个过路人,详情待查。”

“那要是……”“要是主编问起死者姓名,你就说——”沈砚顿了顿,“死者姓庄,是个教书的。报馆若真发了,往后这百乐门的地界上,怕是要不太平。何苦为一个死人,搭上整条街的清净?”那记者捏着烟,盯着沈砚看了半晌,到底把烟揣进兜里,招呼同伴走了。阿四在后头看得啧啧称奇:“到底是您,三言两语就把人打发了。”“不是打发了。”沈砚淡淡地说,“是他自己想明白了。孤岛这地方,人人都怕引火烧身。”

记者被赶走了。沈砚重新蹲回尸体旁,这一次他戴上了白手套。他先看弹孔。左肩那一枪,弹道偏,斜着擦过肩胛;胸前那两枪才准,一枪穿心,一枪打在肺上。开枪的人手是抖的——头一枪没打准,慌了,才又补了两枪。这不是职业杀手的活,是几个没怎么开过枪的人,在近距离开的火。

他顺着弹道往巷子里走了几步,在墙根一处新擦的白痕前停下。那是指甲在砖面上刮过的痕,很新,还泛着湿润的茬口——有人在这里扶过墙,手上没劲,指节抵着砖面滑了下去。“两个人。”沈砚忽然开口。阿四凑过来:“什么?”“开枪的是两个人。”沈砚指节敲了敲墙根那处白痕,“一个偏高,站得稳;一个手抖得厉害,打完最后一枪,扶墙吐了。手抖的那个,年纪不大,第一次沾血。”

阿四听得后背发凉:“您这是……怎么瞧出来的?”“血溅的走向不对。”沈砚没有回头,“头一枪要是打准了,不该再补那两枪。补了,说明手抖。手抖的人扶墙,指头在砖上刮出来的白痕深浅不一——那是攥着枪柄的手还没缓过劲来。”他说完,目光落在巷子尽头那扇亮着灯的舞厅后门上:“今晚这桩事,詹三压不住。你替我盯紧巷口,天亮前,不许任何人再进来翻。”

沈砚重新蹲回尸体旁,目光落在庄维则的衣襟上。他看得极仔细,甚至凑近了些,鼻尖几乎要碰到那件被血浸透的衬衫。然后,他的手指停住了。那里,半截纸片从内袋的夹层里露出一角,被血浸透了大半。若不是他方才看得仔细,这半片纸几乎要和浸了血的衣料融为一体,收尸的人多半不会发现。

沈砚拈出来,就着电筒的光看。这是半张密电码残页——准确说,是半张。纸色发黄,质地韧。上面的字迹是手写的,密电码的排列规整,却比他见过的任何一种编码都要密。军统的、76号的、特高课的、青帮的暗记,他都摸过底。这一种,他没见过。

他没有立刻收起来,而是先回头,看了一眼巷口。阿四正站在警戒线外抽烟,背对着他。沈砚把半片残码折好,收进怀里,紧贴着内袋。然后他站起身,拍了拍手套上的灰,若无其事地走回巷口:“尸体可以收了。验尸报告我来写,结案陈词也我来。你只管把兄弟们的嘴管住。那詹三那边……我去找他。吃了亏,总得有人去告诉他,这口锅是谁替他顶的。”

沈砚是在码头边一间赌档的里间找到詹三的。詹三四十二岁,圆脸肥手,惯会装憨,那双眼睛却精明得很。他正蹲在账桌前数钱,听见脚步声,头也不抬:“阿四那小子,还是把你请来了?”“你倒自在。”沈砚在他对面坐下,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冷茶,“庄维则那三枪,是你开的,还是你手下开的?”

詹三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嘿嘿一笑:“我?我哪敢动那号人物。手底下两个新丁,头一回办事,毛手毛脚,惊动了巡捕房。”“新丁。”沈砚重复了这两个字,语气平平,“手抖的那个,今年多大?”“十九。”詹三答得顺口,随即抬眼看了沈砚一眼,“沈处长,您这眼力,我服。十九,乡下刚上来的,头一回见血,完事儿扶着墙吐了半天。”

“你让他碰了枪,就该想到这一天。”沈砚把冷茶搁下,“庄维则的身份你心里有数。写文章的,死在租界地界上,这锅补不好,不光是你的脑袋,连李主任那边都得跟着吃挂落。”詹三的笑收敛了:“那……这锅,您打算怎么补?”“青帮火并,流弹误伤。现场我已经定了调。”沈砚站起身,“你手底下那两个新丁,今晚就送出上海,走水路去南京避一避,三天之内不许露头。钱我替你垫上,回头从你份子上扣。”

詹三肉疼地咂了咂嘴,却也知道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成。我连夜就送人走。”“还有。”沈砚走到门口,停住,背对着他,“庄维则身上那张密电码,是你放进去的,还是他本就带着?”詹三一愣:“密电码?我的人搜过他的身,就几封破信、一支钢笔、一块怀表。什么密电码,没见过。”沈砚没有回头,只嗯了一声,推门走了出去。

身后,詹三在他走远后,才慢慢放下手里的钱,眯起眼,盯着门口看了很久,低声自语:“补锅匠……这锅补得,也太干净了点。”出了赌档,天边已经泛起一线青白。码头上早班的扛夫开始上工,喊号的嗓子粗粝,混着江风。沈砚在江边站了一会儿,把怀里的半片残码又掏出来看了一眼。詹三不知道这张残码。庄维则带着它,却不是76号放的——那这张纸是从哪来的?沈砚收好残码,转身朝76号走去。

天快亮时,沈砚在76号调查处那间没有窗的办公室里坐了下来,靠一盏绿罩台灯照亮。桌上摊着厚厚一沓卷宗,都是他这些年经手补过的锅。值班的老丁端来一杯浓茶:“詹三那边刚来过电话,人已经送走了。还有……李主任那边,天亮后想见您。”

沈砚握着茶杯的手顿了顿。李士群亲自过问,火候不浅。他把茶放下:“知道了。天亮前,我把东西备好。”老丁退出去。沈砚把怀里的东西一样样摆在灯下:半片残码,一只碎表,一方沾了灰的白手套。

残码平摊在桌面上,被灯光照得透亮。沈砚盯着那排编码,手指轻轻点着桌面。他认不出这套编码,但认得出那股急劲——落笔的力道重,收笔的勾子却潦草,像是写信的人在赶时间,又不得不把每个字都写清楚。他把残码锁进书桌最底层的暗格。

那里已经躺着几只旧物:一只烧掉半边的怀表,一枚磨得发亮的徽章,半张烧剩的信纸——都是他这些年补锅时顺手留下的、不该留的东西。锁好暗格,他摊开一张新的卷宗纸,提笔写下第一行字:“百乐门侧巷命案。死者庄维则。定案:青帮火并,流弹误伤。”笔锋顿了顿,又添了一行只有他自己认得的小字:“现场遗半片密电码残页,编码不明,已收存。”

写完,他搁下笔,吹灭了台灯。黑暗中,周焕之的话在耳边响起来。那是他入76号前夜,上线给他上的最后一课:“沈砚,做这一行的,眼里只能有大局。大局之下,什么都可以牺牲——一个人,十个人,一百个人,都一样。你替他们擦屁股,擦干净了,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忠。”他当时点头,觉得这话对极了。

牺牲少数人,保全多数人——这道理他从军统受训第一天就背下,背了四年,从没怀疑过。可今夜,那半片残码上的编码在他眼前怎么也挥不去。他只是想不通,庄维则这样一个写文章的文人,值不值得让76号动枪;杀一个文人,又为什么要用一套他认不出的密电码。

直到窗外的苏州河汽笛又响了一声,他才起身,走进走廊。他路过审讯室门口时,脚步没有停,目光却往那扇紧闭的铁门上偏了一瞬——隔着门,铁锈味混着硝烟和劣质香水的糜烂气,从门缝里渗出来,贴了他一鼻子。他没有停留,径直下了楼。

天已经蒙蒙亮。弄堂里早起的小贩正在支摊,豆浆的蒸汽混着晨雾,浮在半空。沈砚在一家面摊前坐下,要了一碗阳春面。面端上来,清汤,细面,上头浮着一把葱花。他拿起筷子,先拨了拨汤面,夹起一筷子面送到嘴边,顿了顿,又放下。他把葱花一粒一粒拨到碗沿,堆成一小堆,始终没有碰。然后才开始吃面,一口,一口,吃得极慢,像在完成一件仪式。

面摊老板姓周,是个五十来岁的矮瘦男人,拢着手站在锅后,也不催他,只在添水时抬眼看了看他碗边那堆葱花,又垂下眼。沈砚吃完面,搁下钱,起身要走。走出两步,身后老周的声音不高不低:“沈先生,天凉了,夜里多穿件衣裳。”他没有回头,只嗯了一声。晨雾里,苏州河的汽笛又响了一声。

沈砚在路灯下站住,抬手按了按眉心。那个动作他做了四年,从没人看见过。在他身后,面摊的老周看着他走远的背影,慢慢收回目光,拿起那碗还冒着热气的面汤,倒进了泔水桶里。沈砚没有回头,也就看不见这一幕。他只在心里把今夜那笔账又过了一遍——庄维则是大局里要划掉的一个名字;那个十九岁的孩子,过两天也会成为同一个名字。这道理他背了四年,今夜舌尖上却有点发苦。

他忽然想起那个十九岁的孩子。头一回见血,扶着墙吐了半天。这孩子在詹三眼里是一颗随时可以顶出去的棋子。沈砚没有往下想。窗外的苏州河汽笛又响了一声,替他压下了半句没说出口的话。

天亮了。他还要去见李士群,还要把这场青帮火并编圆。日子照旧,锅照补,道理照背。只是那半片残码,还在他怀里,贴着胸口,硌着,烫着。

作者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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