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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Married My Ex-Wife's Best Friend

Chapter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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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 of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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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I Married My Ex-Wife's Best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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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羽惜这辈子没做过什么亏心事,但最近这件事,让她连续三个晚上没睡好。

她坐在客厅的落地窗前,对着东南市的夜景发呆。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对话框里打了一行字,删掉,又打了一行,又删掉。

最后她深吸一口气,拨了陆安的电话。Full novel: I Married My Ex-Wife's Best Friend — read the rest free on N​o⁠v​e⁠l​C⁠o​d⁠e​x⁠.​o⁠r​g⁠

响了三声就接了。

“羽?”陆安的声音有点意外,但还算温和。离婚后两个人的关系谈不上好,也不至于老死不相往来——毕竟当初签字的时候没吵架,算是体面收场。

“陆安,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方羽惜开门见山,这是她的风格。但她的手心在出汗,这一点陆安看不到。

“什么事?你说。”

“你身边有没有剧组,需要群演或者龙套的?最好是那种有台词的,哪怕就一两句。”

陆安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他现在正在拍一部都战争剧,在剧组里好歹算个男一号,推荐一个龙套演员不是什么难事。

“有是有,我们组正好缺几个特约。怎么了?你要推荐人?”

“嗯。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男的女的?”

“男的。”

“哟,”陆安的语气微妙地变了一下,“你什么时候有男性朋友需要推荐工作了?”

方羽惜没接这个茬:“他叫林夕,三十岁,形象很好,但没有表演经验。你能不能帮他安排一个进组的机会?不用什么好角色,露个脸就行。”

“林夕?”陆安念了一遍这个名字,“这名字听着耳熟——”

“你别管耳不耳熟。就问你行不行。”

“行,当然行。我明天跟副导演说一声。”陆安顿了顿,“不过羽惜,你是不是——”

“谢谢。挂了。”

方羽惜挂掉电话,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她知道自己正在做一件不太体面的事。

……

一周前,林夕和方羽惜在小区花园的长椅上喝奶茶。

那天傍晚的天特别好看,晚霞从西边烧过来,把整个天琴湾都染成了橘红色。适量蹲在长椅下面,追一只路过的蝴蝶,追了两步就放弃了——它毕竟还是一只三个月大的小猫,体力有限。

方羽惜捧着少糖的奶茶,犹豫了很久,终于开口了:

“林夕,你有没有想过……换个地方工作?”

“什么意思?”

“就是不当保安了。你大学学的是音乐,有没有想过回本行?或者做点别的?”

林夕喝了一口全糖的奶茶,面无表情地说:“我当保安挺好的,稳定。”

“一个月六千五,住十平米的宿舍,吃食堂——这叫稳定?”

“心态稳定。”

方羽惜被噎了一下。她知道现在他缩在”保安”这个壳里,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安全。

但她不能直接说”我喜欢你,所以你振作起来”。第一,她还没完全想清楚;第二,这种话说出来像是在施舍;第三,也是最重要的——

他有前科。

赌博,酗酒,家暴。这些词像三根钉子,钉在林夕的过去。方羽惜不是一个轻易交付感情的人,她理智、谨慎、甚至有些过度防御。上一段婚姻的失败已经教会她:看人不能只看好的那一面,那些藏在暗处的东西,才是真正决定一段关系能走多远的关键。

林夕现在不赌不喝了。但如果给他机会呢?如果他重新接触那个圈子,那些东西会不会卷土重来?

她不敢赌。

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不敢把赌注押得太大。

于是她想—---考验他。

不太光明正大,但-----

她必须这么做。

她需要一个中间人。

一个跟她关系足够近、又跟林夕没有交集的人。

陆安。

她的前夫。一个在影视圈混了七八年的二线演员,有冲一线的实力,不算大红大紫,但在剧组里有些话语权,安排一个龙套角色不成问题。而且陆安这人虽然有些地方让人一言难尽,但办事还算靠谱。

方羽惜在心里把这个计划翻来覆去想了三天。

她知道这不公平。但你让一个被烫过一次的人去端一杯滚烫的水,她总得先试试水温。

……

计划的第一步,是让林夕答应去剧组。

这是最难的。

林夕听到”跑龙套”三个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像吞了一只活苍蝇。

“你让我去拍戏?”

“不是拍戏,是去剧组帮忙,顺便露个脸。一天三百块,比你在物业加班强。”

“我不去。”

“为什么?”

“我不会演戏。”

“龙套不需要会演戏。”

“那我也不去。”

林夕的态度很坚决。他在天琴湾待了半年,已经习惯了这种按部就班的生活——巡逻、打卡、喂猫、看《读者》。剧组对他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而他对陌生的东西有一种本能的抗拒。

方羽惜没有勉强他。她知道,硬推只会让他更抵触。

转机来得比她预想的快。

就在她准备放弃计划的那天下午,萧红筝带着慕兰来了天琴湾。

……

林夕是在小区花园见到她们的。

慕兰比两年前长高了半个头,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一件粉色T恤,上面印着”我不是公主我是女王”。她站在萧红筝旁边,大眼睛滴溜溜地转,像一只好奇的小鹿。

看到林夕的那一刻,慕兰愣住了。

林夕也愣住了。

离婚后其实林夕和慕兰也见过几次,她还小,不太懂事,这次已经隔了两年多,主要是林夕比较落魄,也没主动要求见面。

两年半的时间在父女之间挖了一条沟,沟的这边是一个穿保安制服的男人,沟的那边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

“爸爸?”慕兰的声音很小,带着一种不太确定的怯意。

“慕兰。”林夕蹲下来。

他的声音很稳,但方羽惜站在远处的树荫下,能看到他的手在微微发抖。

“你怎么变这么高了?”林夕说。

“我都一年级了!”慕兰挺了挺胸,“我会背乘法口诀了!二二得四,二三得六,二四得八——”

“行了行了,”萧红筝在旁边打断她,“你那个口诀背得跟说相声似的,别在这儿丢人了。”

慕兰不服气:“老师说我是全班背得最有感情的!”

林夕忍不住笑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不是那种敷衍的咧嘴,而是从心底翻上来的、真正的笑。

慕兰看到他笑,也笑了。然后她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动作——她扑上去,一把抱住了林夕的脖子。

“爸爸,我好想你。”

七岁的小女孩,声音闷闷的,埋在林夕的颈窝里。

林夕的身体僵了一秒,然后慢慢地收紧了手臂。

方羽惜站在远处,看到林夕的眼眶红了。

萧红筝站在旁边,别过头去,假装在看花坛里的月季。

慕兰抱了一会儿,忽然抬起头,仔仔细细地端详林夕的脸。

“爸爸,你怎么黑了?”

“上班晒的。”

“你怎么瘦了?”

“吃得少。”

“你怎么穿成这样?”慕兰扯了扯他的保安制服,“好像我们学校门口那个保安叔叔。”

“……我就是保安。”

慕兰的眼睛瞪圆了:“你当保安了?”

“嗯。”

“那你有没有抓过坏人?”

“……没有。”

“那你会不会用警棍?”

“那个叫橡胶棍。”

“那你给我耍一个!”

萧红筝在旁边忍不住了:“林慕兰!你爸不是卖艺的!”

慕兰撇了撇嘴,但很快又被花坛里的蝴蝶吸引走了。

那天下午,林夕带着慕兰在小区里转了一圈。他给她买了两根棒棒糖,陪她在秋千上荡了二十分钟,又蹲在地上看她用小树枝画了一幅”我的爸爸”——画里的林夕有一张巨大的脸和四根火柴棍一样的四肢,旁边写着歪歪扭扭的四个字:“我爸爸最帅”。

林夕看着那幅画,沉默了很久。

“爸爸,你不喜欢吗?”慕兰歪着头问。

“喜欢。”林夕把那张画用手机拍下来,存在相册里。

傍晚的时候,萧红筝带着慕兰走了。慕兰趴在车窗上冲林夕挥手,喊了一句”爸爸再见”,声音被风吹散了,但林夕听得清清楚楚。

他站在小区门口,一直看到那辆车的尾灯消失在路口。

方羽惜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旁边。

“在想什么?”

林夕沉默了一会儿。

“我在想,”他的声音很轻,“我是不是应该给慕兰好一点的生活。”

方羽惜看着他,心里那根弦又被拨动了。

“所以呢?”

“所以你上次说的那个剧组的事……”林夕抬起头,“我可以试试。”

方羽惜用了全部的自制力,才没有让自己的表情暴露出内心的波澜。

“好。我帮你问问。”

她转过身,掏出手机,给陆安发了一条微信:

“那个龙套的事,定了。下周一让他去报到。”

陆安秒回:“OK。不过羽惜,你到底——”

方羽惜没有回复。

……

计划的第二步,才是真正的考验。

陆安办事很利索。他不仅给林夕安排了一个有两句台词的龙套角色,还”顺便”在剧组里散布了一个消息——“新来的那个群演,人不错,大家多照顾照顾。”

这意味着林夕在剧组里不会受到排挤,甚至会有人主动跟他搭话。

而陆安本人,按照方羽惜事先商量好的剧本,会在林夕进组的第三天,以”同事聚餐”的名义带他去一个饭局。饭局上会有酒,会有牌,会有人撺掇他”来两把”。

方羽惜不出面。她不能出面。

她在家里等着,等陆安的消息。

等待的那几天,她过得很煎熬。白天去试镜——这次是一个网剧的女二号,导演对她印象不错——晚上回到家,就盯着手机发呆。

她觉得自己像一个出题的老师,明明希望学生考满分,又忍不住担心题目出得太难。

万一他没扛住呢?

万一他骨子里的那些东西根本没改掉呢?

那她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告诉自己:方羽惜,你没有看错人,他只是不值得。

但如果他扛住了呢?

那她就再也没有理由退缩了。

进组第三天,陆安的电话来了。

“搞定了。”

“怎么样?”方羽惜的声音比平时紧了半度。

“吃饭的时候喝了点啤酒,有人起哄让他喝白酒,他说不喝。别人劝了两轮,他直接把杯子倒扣在桌上,说’我不喝酒,谁再劝我我就把酒泼谁脸上’。”

方羽惜的手心攥紧了。

“然后呢?”

“然后没人再劝了。吃完饭有人提议打牌,他说不会,别人教他,他学了十分钟,说’这有什么意思’,就走了。”

“……就这些?”

“就这些。”陆安在电话那头停了一下,“羽惜,你让我试的这个人——挺有意思,你到底想干嘛?”

方羽惜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她忽然觉得眼眶有点热。

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因为一种说不清的、复杂的情绪——既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也有对林夕的心疼。

……

当天晚上,林夕回到物业宿舍,给方羽惜发了条微信:

“今天剧组聚餐了。”

“怎么样?”

“不好吃。盒饭比食堂还难吃。”

“……你吃什么了?”

“红烧肉。”

“好吃吗?”

“不好吃。肉太老,酱油放太多,糖没炒化。”

方羽惜看着这条消息,笑了。

然后她打了一行字:“改天我给你做。”

发出去之后,她又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删掉了,重新打:

“我想适量了。明天来看它。”

三分钟后,林夕回了一个字:

“来。”

方羽惜放下手机,走到落地窗前。

东南市的夜景铺在她脚下,万家灯火,璀璨得像另一个世界。

她想起林夕在暴雨中说的那句话——“我不想让你以后觉得委屈。”

她当时说”那如果我不在乎呢”。

现在她确定了。

她不在乎。

但她在乎他是不是一个值得的人。

今晚,她有了答案。

作者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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