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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Married My Ex-Wife's Best Friend

Chapter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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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of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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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I Married My Ex-Wife's Best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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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认后的第二个月,林夕和方羽惜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一种微妙的程度——说普通朋友吧,好像多了点什么;说别的吧,又什么都没说破。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方羽惜每周至少三次”路过”物业休息室,理由是”遛弯”、“看猫”;林夕的巡逻路线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固定经过B栋单元门,理由是”那边监控有死角”;小区花园的长椅上偶尔会出现两杯奶茶,一杯少糖,一杯全糖——少糖的是方羽惜的,全糖的是林夕的,方羽惜每次都要吐槽一句”你不怕糖尿病”,林夕每次都说”你管得着吗”。

但谁也没往前迈那一步。Full novel: I Married My Ex-Wife's Best Friend — read the rest free on N​o⁠v​e⁠l​C⁠o​d⁠e​x⁠.​o⁠r​g⁠

林夕的理由很充分——他一个月六千五,她住八万一平的房子,中间隔着一个马里亚纳海沟。方羽惜的理由也很充分——她是他前妻的闺蜜,这关系说出来比电视剧还狗血。

于是两个人就这么耗着,像两列平行行驶的地铁,明明在同一层地下,就是不在同一站停。

倒是那只叫”适量”的猫,成了他们之间最自然的纽带。

方羽惜几乎每天都去物业休息室看猫。她从网上买了一个猫爬架,寄到物业前台,写的是”林夕收”。林夕拆开快递的时候表情怪怪的——那个猫爬架比他的床还高,立在不到十平米的宿舍里,像一棵长在水泥地里的树。

“你这是给猫买的还是给我买的?”林夕发了条微信。

“给适量买的,你只是收货人。”方羽惜秒回。

“……我谢谢你啊。”

“不客气。”

林夕把猫爬架装好,花了整整四十分钟。说明书上写”十分钟即可组装完毕”,他怀疑那个写说明书的人和他用的不是同一套螺丝刀。

适量倒是很喜欢,爬上爬下玩了一整晚,最后趴在最高处,居高临下地看着林夕,表情像一个国王在审视自己的领土。

……

七月中旬的一个周六,方羽惜去了一趟城南。

萧红筝从外地回来了。

她是一家音乐公司的签约歌手,已经跻身二线,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这次回东南市是为了给新专辑做宣传,顺便看看女儿——慕兰放暑假了,从外婆家接回来,住在萧红筝自己家,让保姆张姐看着。

方羽惜和萧红筝约在一家日料店见面。

包间不大,原木色的推拉门,榻榻米,墙上挂着一幅浮世绘。萧红筝已经坐在那里了,穿着一条亮橘色的连衣裙,烫了大波浪卷,指甲涂了车厘子红,整个人像一团行走的火焰。

“羽儿!”萧红筝一看到她就开始喊,声音大到隔壁包间的人都扭头看过来,“你可算来了!我跟你说,我从机场直接杀过来的,堵车堵了一个半小时!东南市的路还是这样来来回回挖!”

“你小点声。”方羽惜在她对面坐下来,顺手把包放在旁边。

“小什么声,这又不是什么高级场合,”萧红筝给她倒了一杯大麦茶,“你点了吗?我看了菜单,那个什么omakase套餐看着不错,但我怕你嫌贵——”

“你点就行。”

萧红筝叫了服务员,噼里啪啦一口气点了刺身拼盘、鳗鱼饭、天妇罗、茶碗蒸,还要了一壶清酒。方羽惜在旁边默默听着,觉得自己就算吃三天也吃不完这些。

“对了,”萧红筝点完菜,双手撑在桌上,眼睛亮晶晶的,“你有没有什么八卦跟我讲?我出差两个月,快憋死了。”

方羽惜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来了。

她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了。

自从上次在物业休息室吃那碗西红柿鸡蛋面之后,她心里就有一根弦被拨动了,到现在还在嗡嗡地震。她需要跟一个人聊聊这件事,而萧红筝是她最好的朋友——虽然这个朋友的身份让整件事变得有些复杂。

“红筝,我最近……遇到一个人。”方羽惜斟酌着措辞。

“谁?”萧红筝的眼睛瞬间亮了,“什么人?男的女的?帅不帅?干什么的?”

“……你问得也太快了。”

“快什么快,你都三十了,离婚一年了,据说你前夫陆安的女友已经怀孕了。再不谈恋爱我都替你急。快说快说,什么人?”

方羽惜深吸一口气。她知道自己必须说清楚,不能绕弯子。

“一个……以前认识的人。”

“以前认识的?”萧红筝夹了一块三文鱼放进嘴里,猜了半天,范围太大,放弃了,只告诫道:“找谁都好,千万要了解清楚,不要有不良嗜好?你想想我的前夫,原来好好的,弹吉他唱歌,写得一手好词,全校女生都说他帅。”

她又倒了一杯清酒。

“然后呢?然后他爸他妈出了车祸,他整个人就塌了。喝酒,赌钱,夜不归宿。我怀慕兰七个月的时候,他把家里最后十万块钱拿去赌,输得一分不剩。慕兰出生的时候他不在医院,在牌桌上。”

方羽惜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萧红筝没有给她机会。

“我不是要怪他,”萧红筝的声音微微发颤,但很快就压了下去——她是那种不允许自己在公共场合掉眼泪的人,“我知道他那时候心里苦,父母没了,谁都受不了。但我也有我的苦啊,我一个人扛着那么大个肚子,他妈不在了,我妈又不待见他,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她深吸一口气,笑了笑,但笑容比哭还难看。

“算了,不提了。都过去了。”

方羽惜看着她,欲言又止。

她想说的是——现在的林夕已经不一样了。不喝酒了,不赌了,人安静得像另一个人。他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喂猫、看书、巡逻,偶尔跟她说两句话,每一句都客客气气的,但又不是那种疏远的客气,而是一种小心翼翼的温柔,像怕惊动什么似的。

但她说不出口。

因为萧红筝刚才那番话,那些伤害,不是”现在好了”四个字就能一笔勾销的。

包间里安静了大概有十几秒。

然后萧红筝忽然”噗嗤”笑了一声,自己给自己夹了一块鳗鱼。

“行了行了,不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你继续说,你看上谁了?”

方羽惜被她的急转弯闪了一下腰。

“我……现在还说不准,可能了解不够——”

“那就是见色起意,是不是很帅?”萧红筝一边吃鳗鱼一边说,语气又恢复了平时的泼辣,“当年我嫁给林夕,一半是因为爱情,一半是因为脸。你别笑,你当年不是也说过’你男朋友好帅’吗?”

“我说过吗?”

“说过!***旦晚会那天,你帮我收花回来,进门第一句话就是’阿筝你男朋友好帅啊’,我说你别看了那是我的人,你说’让我多看两眼又不会少块肉’——”

方羽惜被她说得耳根发热:“你肯定记错了——”

“你看你看,你脸红了!”萧红筝指着她笑,“方羽惜你也有今天!”

“萧红筝!”

两个女人笑成一团,日料包间里的气氛终于活了过来。

就在这时,萧红筝的手机响了。

屏幕上显示”慕兰”两个字。

萧红筝接起来,表情瞬间柔和了:“喂?慕兰?”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小女孩声音,嗓门很大,大到店里其他客人都听见了:

“妈妈!外婆说你今天回东南市了!你见到我干妈了吗?”

萧红筝看了方羽惜一眼:“见到了,你干妈就坐我对面呢。”

“干妈!”慕兰在电话那头喊,“干妈好!你帮我看看我妈是不是又胖了!”

萧红筝的脸黑了:“林慕兰!”

方羽惜忍不住笑了,拿过手机:“慕兰,干妈在呢。你妈没胖,你妈瘦了。”

“骗人!外婆说她出差两个月天天吃外卖,肯定胖了!”

萧红筝一把抢回手机:“林慕兰你给我闭嘴!你一个数学考了七十七分的人有什么资格评价我的体重?”

“七十七分怎么了?”慕兰理直气壮,“还有四个比我差呢!”

“你还挺骄傲是吧?”

“那当然!”

萧红筝被噎得说不出话,方羽惜在旁边笑得肩膀直抖。

慕兰在电话那头又喊了起来:“妈妈,我能不能去找爸爸?外婆说爸爸在东南市,我想去看他!我好久没见他了!”

包间里忽然安静了。

萧红筝的笑容慢慢收敛了,她看了一眼方羽惜,又低下头看了看手机。

“慕兰,你爸爸他……他工作很忙,等妈妈帮你问问,好不好?”

“可是我都问了好多次了!你每次都说’等妈妈问问’,等到现在也没问到!妈妈你是不是不想让我见爸爸?”

“不是,妈妈不是那个意思——”

“那就是你不想让爸爸见我!”慕兰的声音忽然有点委屈,“我知道你们离婚了,可我是他女儿!我想见爸爸!”

七岁的小女孩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又大又亮,像一颗小石子扔进了平静的湖面。

萧红筝张了张嘴,一时说不出话来。

方羽惜看着她,看到她眼眶微微红了——不是刚才那种”回忆往事”的红,而是一种更深的、被女儿的话刺到的红。

“慕兰,”萧红筝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妈妈不是不让你见爸爸。等妈妈安排好了,就带你去看他,好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慕兰闷闷地说了一句:“好吧。那你要快点。”

“嗯,妈妈答应你。”

萧红筝挂了电话,把手机扣在桌上,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好一会儿没说话。

方羽惜也没说话。

她本来想告诉萧红筝的事情——关于林夕,关于自己的心意——此刻像一块石头沉到了心底最深处,被什么东西压住了,翻不上来。

她怎么开口?

“红筝,我喜欢上了你的前夫”?

在这个节骨眼上?在慕兰刚说完”我想见爸爸”之后?在萧红筝被女儿的话刺得眼眶发红的时候?

方羽惜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

日料端上来了,刺身拼盘摆得精致漂亮,鳗鱼饭冒着热气,天妇罗金黄酥脆。萧红筝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金枪鱼大腹,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忽然说:

“这金枪鱼不错,肥瘦刚好。”

方羽惜看着她,觉得这个女人真的很厉害——前一秒还在为女儿的事红了眼眶,后一秒就能若无其事地评价金枪鱼的肥瘦。

但她知道,萧红筝只是把所有的东西都压在了心里。就像她自己一样。

两个女人,各自心事重重地吃了一顿饭。

关于方羽惜所说的“那个人”也忘了问。

走出日料店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东南市七月的夜晚,热气从地面上升,路灯把梧桐树的影子拉得很长。

萧红筝站在路边等车,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方羽惜。

“羽儿!”

“嗯?”

“遇到合适的——”萧红筝顿了一下,“先不急。多了解了解再决定,但决定了就要快,不要犹犹豫豫。”

方羽惜看着她,点了点头。

“行。”

萧红筝的车到了,她拉开车门坐进去,摇下车窗,冲方羽惜喊了一句:“加油,争取今年就发喜帖,喜帖要发给陆安。哈哈!”

方羽惜站在路边,看着那辆保时捷汇入车流,尾灯一闪一闪地消失在街角。

她站了一会儿,掏出手机,点开微信。

林夕的头像是一只橘白相间的小猫——适量。

她打了一行字:“今天跟红筝吃饭了。”

犹豫了一下,又删掉了。

重新打了一行:“适量今天吃了吗?”

发送。

三分钟后,林夕回了一条,附带一张照片——适量趴在猫爬架最高处,四仰八叉地睡着了,肚子圆滚滚的。

下面一行字:

“吃了。比你吃得多。”

方羽惜看着这条消息,忽然笑了。

笑完又叹了口气。

她收起手机,沿着梧桐树的影子,慢慢往地铁站走。

东南市的夜风从远处吹来,带着栀子花的香味。

作者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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