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墟台落成那天,没人来。
台在默墟第二层,背靠断崖,面朝无源河。台是石头的,不规则,最高处到陆寻腰,最低处到他脚踝。石头是从默墟各处搬来的:有玩家挖矿剩下的,有死了的怪掉落的,有锈火丢掉的,有他自己从第一层背下来的。
他背了三百二十一块。每块不超过四十斤。阿痕背了四百零七块。歌不背石头,她搬水。林竞搬了十七块,都是最大的。
台面刻了六行字。不是律。是规矩。
TABLET · 归墟台台规
来者自写。不成王。不成主。不成仇。写错了,自己认。
释义:
一、来者自写 —— 台不属于任何人,包括立台者。
二、不成王 —— 台上不许称王、称主、称尊、称第一。
三、不成主 —— 不许以「我的台」立律。
四、不成仇 —— 不许以台上之律,记仇。
五、写错了,自己认 —— 唯一一条可执行之规。痕损由写者独担。
第七天,来了第一个人。
是个战士。等级不高,装备很差,脸上有一道疤,从眉骨到下颌。他在台下站了很久,上台,蹲下,用剑尖在地上划。
划了很久。划完,他站起来,念。
念得很难听。像喉咙里卡着石子。
LAW · 026
凡我所持之刃,不伤跪者。
写法:主语「我所持之刃」——器归我,责归我;动词「伤」为禁之对象,「不伤」为禁之形态;宾语「跪者」——非"人",是"姿态"。
合规:干净通过。
意义:第一条由「他人」在归墟台上写下的律。此前所有律,均出自陆寻。
代价:施术者痕损一阶。疤发红三日。
世界没有抖。没有光。没有声音。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那个战士的剑,亮了一下。很淡。像有人在剑脊上,轻轻吹了一口气。
他低头看剑,愣了很久。然后,他做了一件事:把剑插进台面的石缝里,转身走了。
陆寻问:"剑不拿了?"
他在台下回头。"不要了。那是锈火的剑。我刚才写的,是我的。"
第十天,来了第二个人。第十三天,第三个。第二十天,台下站了四十一个人。
四十一个人,写了三十八条律。通过了十一条。
陆寻把十一条抄在册子上。册子是阿痕用默墟纸钉的,一尺长,六寸宽,共六十页。,是他写的第一条律。
,是空的。他留给阿痕。
,他写给苏晚宁。不是律。是一行字:
「你签的字,我留着。不给人看。但你得知道:字是你写的。信不是。这笔,我要算到你认的那一天。」
他没有寄。他把那一页折起来,夹在册子里。册子放在归墟台上。雨来就湿,湿了就重写。
重写,就是再认一次。
对账 · 归墟台 T-001
位置 默墟第二层,背崖面河
石材 320 + 407 + 17 = 744 块
单块上限 40 斤
台高 腰际(约 2.6 尺)至脚踝
台规 5 条(非律,不可执行,仅可记)
第 7 日 第一条他人之律(律 026)
第 21 日 台下 41 人,呈律 38 条,通过 11 条
通过率 28.9%
锈火反应 未回应
备注 剑一柄,插于台面石缝。未取回。
作者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