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墟不产水。这是它唯一的硬伤。
玩家在默墟待超过六个时辰,会收到一条提示:「此处方圆,无水可饮。」不是掉血,不是减属性,是渴。渴了,就得出去。出去,就得经过锈火的门。
陆寻算过。一天进出默墟的人,一万四千。每人带两壶水。一壶水的市价,四点五余响。一天的水钱:
对账 · 水
14000 人 × 2 壶 = 28000 壶
28000 × 4.5 = 126000 余响 / 日
按月三十日 = 378 万 余响 / 月
折合人民币 = 3780000 × 71.2 = 269,016,000 元
抽三成者 = 锈火
守门者 = 林竞
他把这笔账写在归墟台的石面上。石灰写的,雨水一冲就没。他写,就是给人看的。
"水不该收钱。"他说。"默墟里有河。河在第三层,叫'无源'。水从石头里渗出来,渗得慢,一天三桶。三桶,不够一万四千人。"
阿痕在旁边,用指甲在地上划:「提。」
"提水要律。"陆寻说。"律要短。心要真。"
他写了十七条。十七条都失败了。世界的语法不接受"提"——"提"不是归、定、溯、禁、许任何一个。第十八条,他换了个写法。
LAW · 025
凡自无源而出之水,其落点,归我定。
写法:动词取「定」(合法动词之四)。主语「自无源而出之水」——限定范围,越窄越稳;宾语「其落点」——非"水",是"水的落点"。
合规:临界通过。世界判定"落点"属可归属物。水本身不可归,水的去向可以。
代价:痕损二阶。右手食指出现一道白线,触水即痛。
水从石头里出来,落在他指定的地方。第一处,归墟台前的石槽。第二处,阿痕的屋前。第三处,歌蹲着的那个角落。
歌喝到了水。她张嘴,水从指缝漏下去一半。她不急,舔手背。
水车是他用默墟残铁打的。不是竹篾,是铁。十七片刮板,每片三寸宽,轮径九尺。转一圈,提水三斗。转一天,四十八斗。四十八斗,够四百人喝。
林竞来看过。看了很久,说:"你不该把水给歌。她不值钱。"
"谁值钱。"
"能打的人。能卖的人。能抽成的人。"
"那默墟里,一个都没有。"
林竞没再说话。他第二天带人来,在归墟台左边,挖了一条沟。沟很直,也很浅。他蹲在沟边,用树枝蘸水,写了一个字。
「渠。」
"水车转一圈,四十八斗。"林竞说。"渠走一百步,少三斗。剩四十五斗。你算。"
"我算。"陆寻说。"四十五斗,够三百七十五人。差二十五人。"
"那二十五人,我认。"林竞站起来,拍掉手上的泥。"我守门七年,收了四百二十一个余响。今天开始,我守渠。一余响一人。先给哑巴的妹妹。再给唱歌的。再给老何。剩下的,抓阄。"
他顿了一下。"渠归你。我守。"
陆寻没说谢谢。他说:"渠要名字。"
"叫'不取'。"
「不取」不是律。是一条规矩。写在渠口的石头上,石灰,雨水一冲就没。他写,就是给人看的。
[SYSTEM] 默墟 · 第三层「无源」水文变更
水源:无源河(渗出型,3 桶/日)
律:025「凡自无源而出之水,其落点,归我定」
取水点:3 处(归墟台、阿痕居、歌居)
提水装置:铁制水车 × 1,轮径 9 尺,刮板 17 片,3 寸/片
提水量:3 斗/圈 × 16 圈/日 = 48 斗/日
损耗:渠行 100 步,损 3 斗 → 45 斗
供给:45 斗 ÷ 1.2 升/人 = 375 人/日
缺口:25 人(由林竞以 1 余响/人 补足)
锈火「饮水抽成」条目,自本日起失效。
失效依据:水源归属权已转移。抽成对象不存在。
作者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