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在城西。三楼,第三间,窗朝北,看不到太阳。空调开得很足。
陆寻带了三样东西。
第一样,R-0417 操作日志。三页,A4,打印,骑缝章,公证处盖章。上面写着:签发人 ZYQ-01,执行人 系统,审核人 空缺。
第二样,签名算法说明。两页。核心只有一句:"签名里嵌着三个私人数字:母亲忌日、老家门牌号、第一次独立上线的日期。全公司知道的,只有三人。"
第三样,一张余响账户截图。余额 577,汇率 71.2。备注栏写着四个字:念儿学费。
对账 · 念儿
账户余额 577 余响
汇率 71.2 元 / 余响
可兑 577 × 71.2 = 41082.4 元
幼儿园学费 4600 元 / 学期
可付 ≈ 4.5 个学期
备注 念儿学费
开户人 陆念
监护人 陆寻(申诉中)
上次见面 47 天前
她问过 "爸爸是不是不要我了" × 3
他答过 0 次
法官是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戴眼镜,说话很慢。她看了三样东西,问了七个问题。第七个问题是:"陆先生,你在游戏里赚的钱,能算收入吗?"
"能。"他说。"因为它能换成人民币。能换,就是钱。不能换,才是游戏。"
"那你为什么只留了四万一千。"
"因为其余的,我买了地。"
"地?"
"默墟第二层,七百四十四块石头。三尺见方。一余响三块。卖了一百四十三块。剩下六百零一块,留着。"
法官没听懂。她也不需要懂。她只需要知道一件事:这个人的钱,是算得清的。
苏晚宁坐在对面。她穿灰色西装,没化妆,手里拿着一份协议。协议上,有她的签名。十一处"陆寻",七处横,四处点。
法官问她:"苏女士,你是否仍认得你前夫的字。"
她抬头。看了陆寻一眼。那一眼很短,也很轻。
"认得。"她说。"所以我签了。"
法庭静了三秒。
陆寻在那一秒里,做了一件事:把备忘录打开,找到那行字——"待记:念儿生日"。他加了一个数字。
然后他站起来。不是激动。是规矩。
LAW · 028
凡我所立之约,其期,不越念儿成年之日。
写法:主语「我所立之约」——限定"我签的",非"所有的";动词「不越」=禁(合法动词之四);宾语「念儿成年之日」——非"法律",是"一个人"。
合规:干净通过。
现实对应:抚养权复议申请,期限 13 年。
代价:记忆磨损 -1。他忘了苏晚宁最喜欢的花。
走出法院,苏晚宁在台阶上等他。风很大,把她的头发吹乱了。
"你赢了。"她说。
"还没。"
"差什么。"
"差一个道歉。不是你的。是周砚卿的。"
她笑了一下。那笑很短。"他不会道歉。他只会问:'源,是谁定的。'"
"我问过自己了。"
"然后呢。"
"然后我知道了。源是我定的。无水,是我写的。他只是补了一行。"
她沉默了很久。风把她的衣角吹起来,又落下。
"陆寻。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去他的办公室。你会不会,还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没答。他不会答这种问题。他只说:"笔顺我留着。不给人看。包括念儿。"
她点头。转身。走了三步,又回头。
"念儿上周学会了一首歌。是游戏里的。她唱给我听。我问她哪儿学的。她说,是爸爸写的。"
"那是渊歌。"
"嗯。"她顿了一下。"她唱得比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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