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渊是《渊墟》的新手区。
碎石滩。咸风。天永远是灰的。
玩家在这里学三件事:怎么不被咬死。怎么捡东西。怎么写第一条律。
多数人写的是「让我跑快一点」「让蚊子别咬我」。
他写的是「凡我目光所及之物,落地前,归我。」
现在要试。
滩上有一只铁甲蝎。巴掌大。壳是锈红色。
它刚咬死一只野兔,正往洞里拖。
陆寻走过去。
铁甲蝎抬起尾巴。
他不躲。他只看那只野兔。
看它从蝎子的钳子里滑脱。
看它落地。
然后,野兔,归他。
【获得:野兔 ×1(完好)。】
铁甲蝎愣住了。它大概没见过有人这样抢饭。
它又咬。
陆寻又看。
【获得:铁甲蝎甲片 ×1。】
【获得:铁甲蝎尾针 ×1。】
【警告:同一目标连续判定三次,痕损 +1。】
痕损。
律在被世界执行时,会磨损。用得越狠,痕越深。深到裂开,这条律就废了。
他停手。
不是打不过。是不能透支。
他蹲下来,把甲片和尾针塞进包袱。这两样在锈火黑市能换三成价。三成,大约八个馒
头。
他想起念儿爱吃馒头。
备忘录补一行:「念儿学费。」
这一天,他收了 37 余响。
今天的汇率:1 余响 = 64.4 元。
37 × 64.4 = 2382.8
他给女儿的账户转了 2400。备注:念儿学费。
多出来的 17.2,是利息。
然后去交房租。
房东老太太坐在门口择豆角。
「小陆,又熬夜。」
「嗯。」
「那游戏,还玩呢?」
「嗯。」
「能挣钱不?」
他想了想。「今天挣了能买八个馒头。」
老太太塞给他一把豆角。「先吃我的。」
夜里他没睡。
他在算一件事。
锈火黑市为什么敢把收购价压到三成?因为他们垄断了「材料收购律」。
那条律是谁写的?合规吗?边界写清了吗?
他翻出七年前的设计文档。
找到了。
原文:「凡未经锈火许可之材料,不得成交。」
他笑了一声。
「不得成交」——越界了。
世界的语法里没有「不得」。只有「归谁」。
七年。没人发现。
【系统提示:余响余额 37。领地:无。身份:原初。】
原初。
全服没人见过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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