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猛地一把掀开被子,头发乱糟糟的,一脸气急败坏:“你是不是有病!大半夜不睡觉,专门折腾我一个杂役是吧?”
“怕了?”阿编推了推黑框眼镜,精准开启激将法。
“我怕什么?”林飞瞬间硬气起来,少年人的好胜心瞬间被点燃。
阿编语气平淡,字字扎心:“怕写了不灵,揭穿自己根本没有仙缘,还是那个任人拿捏的底层杂役。”
“或者……你怕写灵了,真能白捡一个香喷喷的大鸡腿,彻底打破你十几年的倒霉人设?”
林飞瞬间闭嘴。
好家伙,两句话,正反都是死局。不管灵不灵,他都输了底气。
他嘴硬的底气瞬间被戳穿,一个问题都答不上来。
他坐在床上,蓬头垢面,眼底的光亮起又暗下,纠结半天,终于找了个自以为完美的借口:“写可以,拿什么写?我一穷二白杂役,连根毛笔、半张符纸都没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懂不懂?”
这个理由堪称天衣无缝,完美拒绝,无解可怼。宗门笔墨皆是稀缺物件,只有内门弟子、管事才能使用,他一个杂役,一辈子都碰不到几回。
林飞心里暗暗得意,觉得自己成功躲过一劫。
结果阿编镜片微微反光,淡淡揭穿:“床底第三块砖缝里,有半截炭条。前两天你专门抠出来,在地上画王胖子丑像泄愤用的,需要我帮你精准定位吗?”
林飞:“……”
他现在不止脸青,人都快麻了。连自己偷偷摸摸画画泄愤的私事都被扒得一干二净,这书灵怕不是全天二十四小时监视自己。
最社死的是,那幅王胖子丑像画得惟妙惟肖,神韵俱全,堪称他这辈子绘画巅峰。
他不想深究一个书灵为什么能偷看他画画,更不想知道自己的黑历史被扒得一干二净。此刻的他,只觉得浑身尴尬,脚趾都能抠出三室一厅。
林飞默默弯腰,伸手抠开床底第三块砖,果然摸出一截黑乎乎的炭条,指尖瞬间沾满黑灰,狼狈得不行。这截炭条他藏得极为隐蔽,本以为无人知晓,没想到早已被阿编看得清清楚楚。
他无语地从枕套里抽出那本《凡尘仙录》,摊开在膝盖上。
入目依旧是封面那行东倒西歪的书名,狗爬字迹嚣张又自信,丑得别具一格。很难想象,如此潦草的字迹,究竟是如何写出的。
不得不说,看这书名字迹,阿编能自我满意这么久,心理素质是真的强。
“翻到最后一页空白页。”阿编飘到他肩头,语气自带命令口吻。
林飞乖乖照做,翻到干净的空白页。纸面泛黄老旧,带着零星霉点,干干净净,像一张等待被改写命运的白纸。整本册子大多空白,也难怪之前他一直以为这是本无用废书。
他握着炭条,最后挣扎一次:“真写?写了真管用?”
“废话。”阿编惜字如金,满脸不耐烦,仿佛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时间。
林飞牙一咬,心一横,低头落笔。事已至此,退缩反倒显得矫情,不如试试真假。
炭灰簌簌掉落,一行歪七扭八、比小学生写字还潦草的字迹,稳稳落在纸面上:
明天饭堂师傅给我加鸡腿。
写完他随手把炭条丢到床边,刚想吐槽两句,肩头的阿编已经飘落在纸页上方。
他低头盯着那行字,眉头死死拧在一起,脸上的嫌弃几乎要溢出来。
“你知道‘烂泥扶不上墙’七个字怎么写吗?”阿编缓缓开口,字字诛心。
林飞当场不服:“这不是字吗?能看懂不就行了!”对他而言,字迹只要能辨认就足够,从小到大没人教他写字好看,能写完整就已是万幸。
“是字。”阿编点头,毫不留情继续吐槽,“但你知道读者看到这种字迹是什么心情吗?第一眼直接弃书,毫无阅读体验。写作第一看观感,你这字,严重拉低格调。”
他思索两秒,还补了句伤人的大实话:“以后正式写天道文书,好歹写得像个人样,别通篇狗爬,丢作者的脸。”
林飞气得想反驳,还没组织好语言,阿编的身形已经开始缓缓变淡。
黑框眼镜在月光下浅浅反光,带着一丝戏谑。
“明天见。”
话音落下,阿编整个人缩成一粒细小光点,“嗖”的一声,直接钻进了那行炭写的字迹里,消失无踪。
纸面微微亮起一抹淡光,转瞬又恢复暗沉,平平无奇,仿佛刚才的一切都只是幻觉。
林飞盯着那行字看了许久,伸手用力抹了一把纸面。
字迹纹丝不动,牢牢印在纸上。寻常炭写字迹,轻轻一擦就会脱落,可这行字坚硬稳固,如同刻印在纸页深处一般。
他心里瞬间冒出两个无比现实的念头:第一,这字擦不掉,事情玩真的;第二,剩下的半截炭条,还能再画三张王胖子丑像。都到这份上了,他还不忘惦记着摸鱼泄愤的小事。
夜里的空气莫名变得厚重压抑,好像有双看不见的眼睛,正躲在暗处默默盯着他。整间小屋的氛围都变得玄妙起来,不再是往日枯燥平凡的杂役住处。
林飞赶紧把书卷好,塞回枕套,缩回被窝里躺平。此刻的他心绪纷乱,睡意全无,脑子里反复回放今晚的离奇经历。
临睡前,他还耿耿于怀地嘟囔了一句:“什么总编,我看就是个蝈蝈精。”
翌日清晨,天光大亮。
青山宗饭堂热气蒸腾,白雾缭绕。
熟悉的面食香气、蒸笼热气扑面而来,这味道林飞闻了整整三年。
三年来,这香气唯一的作用,就是疯狂勾他的馋虫,然后让他继续饿肚子。
林飞蹲在饭堂门口的台阶上,拿一根小树枝,慢悠悠剔着牙缝里昨晚残留的菜叶子。
他脑子里反复循环昨晚的画面——悬浮的蝈蝈精、离谱的写书许愿、那行擦不掉的炭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嘴上疯狂否认,语气却已经半信半疑。
排队打饭的速度很快,转眼就轮到他。
林飞熟练地把粗瓷大碗递过去,习惯性开口:“刘师傅,老规矩,多汤少菜,葱花多来点。”
掌勺的刘师傅是个圆脸壮汉,平日里不苟言笑,打饭下手极稳,从来不给杂役多添半点饭菜。
可今天,刘师傅抬眼看了他一眼,二话不说,大勺猛地一转。
原本用来舀菜汤的勺子,直接伸进旁边的肉盆里,捞出一只油光发亮、饱满厚实的大鸡腿。
“啪!”
滚烫的大鸡腿稳稳扣进他的清汤碗里,热油滋滋作响,香气瞬间炸开。
滚烫的汤汁滴在他的手背上,林飞疼得指尖一缩,却死死端着碗不敢动,整个人直接看傻了。
“刘、刘师傅?您这是……干啥?”他说话都开始打结。
刘师傅看他瘦小的模样,语气慈祥得莫名诡异:“看你天天清汤寡水的,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多吃点肉。”
说完,大勺在锅沿清脆一敲,转身继续忙活,压根不给他追问的机会。
林飞端着碗,呆滞地走到角落座位上,愣了整整一分钟。
香喷喷的鸡腿热气氤氲,油脂香气直钻鼻腔,真实得不能再真实。
他小心翼翼咬了一大口,肉汁饱满,鲜香入味。
味道清晰、扎实,绝非梦里虚无的口感。
林飞瞬间确认——昨晚的一切,不是幻觉,不是做梦,是真的!
他端着碗快步走回杂役院,关好房门,掏出枕套里的《凡尘仙录》,翻开那页空白纸。
那行歪歪扭扭的字迹,依旧安安静静躺在纸页上,从未消失。
盯着这行字,一股莫名的凉意顺着脊椎缓缓爬升。
不是恐惧,是一种颠覆认知的茫然与震撼。
就像他脚下一成不变的平凡人生,忽然裂开了一道缝隙,缝隙之下,是他从未接触过的、全新的天地。
而这道缝隙,正在慢慢变大。
就在他失神之际,书页里传出一声熟悉的傲娇轻哼:“看到了?”
林飞浑身一震,沉默良久,语气难得郑重,甚至带了点拘谨:“书神……不对,书灵?”
“终于肯好好叫人了?”阿编的声音带着一丝欣慰,还藏着点算计得逞的笑意,“现在信我了?”
“我是本书书灵,以后你叫我阿编即可。”
下一秒,严肃的教学口吻再次上线:“来,坐好。从今天开始,我们先从第一课学起——如何写出像样的、能过审的文字。”
林飞懵懵懂懂地点头,心里五味杂陈。
有震撼,有惊喜,有不敢置信,还有一丝即将逆天改命的小小兴奋。
他终于明白,自己枕头底下这本看似没用的破书,根本不是只会装死的蛤蟆。
这是一本能兑现心愿、改写命运的绝世仙书。
而他这个底层杂役,好像一不小心,真的捡到大机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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