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三,卯时二刻,县衙还没开。
沈砚是被敲门声叫醒的。
不是有人叩门,是指节敲在门板上,三下,很重,中间停了一停,又三下。
他披衣起来,把床板底下那几样东西往墙缝里推了推,才去开门。
门外站着四个人。前头两个是衙役,后头两个穿青,县衙的捕班。
「户房贴写沈砚?」
「是。」
「奉县尊钧旨,查大比冒籍一案。你随我们去一趟。」
二堂上,天还没大亮。
王崇坐在上首,没穿公服,一件家常的靛蓝直裰。他面前放着一本册子,是景和十四年的大比黄册。
册子摊在中段。
「沈砚,」王崇开口,「你是哪一年入册的?」
「回县尊,景和十年。」
「景和十年入册,那年你多大?」
「十五。」
「十五岁入册,册上写的是年十六。」王崇把册子推过来一点,「你怎么解释?」
沈砚看着册子上那一行字。
那一行字是他自己写的。四年前,他十四岁,老周领着他进衙门的册房,站在册案前,教他填的——景和十年,沈砚,年十六。
那时候他还不满十五,报大了两岁。
「回县尊,」沈砚说,「册子是小人自己填的。」
「这么说,你是知道自己是冒籍的?」
「小人不敢。」
「不敢?」王崇终于抬起头,「你如今不敢了。景和十年,你怎么敢的?」
问了一刻钟。
问得很细:青溪乡的里正是谁,土地庙在哪儿,沈家祖上几个人,有没有祠堂,三代名帖在哪儿。
沈砚一一答了。
答到三代名帖这一问,他答:「在青溪乡,由里正收着。」
王崇点了点头,把册子合上。
「里正昨儿夜里到了县里,」他说,「就住在后衙。」
沈砚抬头。
「他已经画了押,」王崇说,「青溪乡没有沈家三代。」
后来的事,快得不像真的。
王崇说了三句话,每一句都是一道文书。
第一句:「查,沈砚冒籍入册,罪在本人。」
第二句:「查,青溪乡里正失职,罚俸三个月。」
第三句——王崇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看沈砚,然后说:
「查,代书周长贵,景和十年为沈砚出具三代名帖,知情不报,兼有唆讼前科,一并收押。」
沈砚站在那里,浑身一下子凉了。
「县尊,」他开口,声音很稳,「这名帖,是小人求他做的。」
「我知道。」
「周叔——」
「沈砚,」王崇打断他,声音不高,「你听我说完。」
他把那三道文书推到案边。
「冒籍一罪,本人斩,窝主流三千里。这是本朝律里的规矩,本县改不了。可案子怎么定,本县说了算。」
沈砚没有接。他抬眼看着他。
「你今年十九,」王崇说,「冒籍本人在律是斩。可你这案子,从头到尾是别人报的,你自己一句没争;本县依自首减等的例,给你一个流。」
「你养父六十七,」王崇把另一道文书推过来,「名帖是他出具的,知情不报,按律杖一百、流三千里。按恩——」
他停了一下。
「按恩,也只能是流三千里。」王崇说,「本县没有按恩可以给了。」
后面的事,沈砚记不太清了。
他只记得自己出了二堂,走过院子,走到后衙门口。
老周在那儿,坐在一条板凳上,两只手放在膝上,很规矩。身边站着两个衙役。
看见他,老周笑了一下。
「砚儿。」
沈砚走过去。
他想说很多话。想问他为什么。想问他是不是早就知道。想问他那天夜里说「周叔也睡不着」的时候,是不是已经算到了这一步。
他一句也说不出来。
老周先开口了:
「我今儿早起,听见外头有人敲你门。我就知道了。」
「周叔——」
「你别说话,」老周说,「我说。」
他抬起眼,看着自己这个养了十六年的孩子。
「冒籍这案子,一查就查到你身上。你在册子上写了景和十年,可你那年才十四。这是你自己写下去的,赖不掉。」
「我要是替你担了呢?」老周说,「我是代书,名帖是我出具的。我认了知情不报,你就是受人指使;我认了教唆,你就是被人蒙蔽。这案子一分两半,你担一半,我担一半。」
「一半也是流三千里。」
「我不流,」老周说得很快,很轻,像是早就想好了,「我今年六十七。三千里,走不到一半就死了。死了,案子就结了。」
沈砚的喉咙动了动。
「死了,案子为什么就结了?」
「因为主犯死了,从犯就不必再问。」老周说,「这是律。」
「那我呢?」
「你流。」
「周叔!」
「你流,」老周又说了一遍,「你在路上走两年,我在路上走三个月。两年之后,你到边上,你还有命;三个月之后,我到了哪儿,你不知道,我也不必知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有悲色,甚至有点松快。
「砚儿,你听我说最后一句。」
沈砚站着,没有动。
「你自己算算,」老周说,「你在云阳这一年,你查到的那些东西,够死几回?常平仓的砂,廒底的斗,县前街的银子,那份抄件,那张私帑。这些是你查的,还是别人让你查的?」
「是我查的。」
「是你查的,」老周点头,「可这些东西,一样能要你的命,一样也能救你的命。我这一回,是按最省的那条路替你走——我死了,这案子就了了;了了,你就能再待下去。」
「我不需要你替我了。」
「我知道你不需要,」老周笑了一下,「可我需要。」
那一日,沈砚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回住处的。
他只记得,衙门口那一队人押着老周往东走去的时候,老周没有回头。
走到街角,老周忽然停下,转过身来。
沈砚以为他要说什么。
老周却只是抬起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又指了指自己的袖子。
那是他们之间的老手势。四年前在破庙里,老周哄他吃饭,用的就是这个手势——先指嘴,再指袖。意思是:把话咽下去,收着,将来再说。
然后老周转过身,走了。
第二天,老周在牢里。
第三天,老周发起了热。
第四天,沈砚去狱里送药,狱卒拦了他,说犯人已经过了堂,不许见。
第五天清晨,天还没亮,有人敲门。
还是那种敲法——三下,停一停,三下。
沈砚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狱卒,手里拎着一个布包。
「沈先生,」狱卒把布包递过来,「周长贵,昨夜没了。」
沈砚接过布包。
「什么时候?」
「四更。」
「怎么没的?」
「病,」狱卒说,「受不住。」
沈砚低头看那个布包。布包很轻。他解开,里面是三样东西:一支用旧的笔,一块裂了的砚——裂的那块,他认得,是四月初四那天在鼓楼前头被碾破的;还有一张纸,折成四折。
他展开那张纸。
纸上是老周的字,横一笔竖一笔,很稳,看不出是临死前写的:
砚儿:
周叔这辈子替人写过三千张状子。
三千张里头,没有一张是替自己写的。
这一张也不写。
名帖的事你不用管,我认了。
你少说话,多记数。
周叔
沈砚把那张纸看完,慢慢地折起来,折成四折,收进怀里。
他没有哭。
他在门口站着,站了很久,直到日头从东边升上来,照在门槛上。
然后他回屋,把床板底下的东西一样一样取出来,摊在桌上:抄件、半本手记、草稿、小册、剩下的三十几两银子。
他把小册翻开,翻到最后一页。
那一页上写着:不知谁。
再下面,是他前天夜里补上去的三个字:崔敬之。
沈砚拿起笔。
他没有给崔敬之添债。他翻到小册最前头,在第一行「承光十六年冬,朔州,裴氏三十七口」的下面,添了一行新字。
写得很慢,一笔一笔:
景和十四年五月二十七,云阳。周长贵,狱中。此债记在——
他停了一下。
王崇名下。
写完了,他把笔搁下。
屋里静得听得见日头走。
他坐在那张桌子前面,把老周留下的那支笔拿起来,看了很久。
笔杆上磨得很亮,是十六年磨出来的。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老周临走前留下的那张纸上,最后一句是:你少说话,多记数。
周叔这辈子最后教他的,还是这个。
沈砚把那支笔放到自己笔架的最左边。
然后他把所有东西收好,出门,去县衙点卯。
走出巷口,日头已经升得很高了。
街上有赶早的人,卖菜的、挑水的、送孩子的,从他身边过。他走在这些人里头,和往常一样,穿着那身洗得发白的青布衫。
只有一件事不一样。
从今天起,他不再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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