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开始的时候,柳安琪学会了趴在课桌上偷偷看邓志超。
她坐在教室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邓志超坐在正数第二排靠门。这中间隔着五排课桌、三十七个人、一个讲台,以及柳安琪整个青春期里最漫长的一段暗恋。她用了整整一学期,才记住他什么时候会回头跟后排的男生说话,什么时候会借着借橡皮的机会扫一眼教室后方——当然,他看的从来不是她。他看的是坐在柳安琪斜前方那个扎马尾的女生,叫周念,英语课代表,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柳安琪把这些都看在眼里,像收集一罐五颜六色的玻璃糖纸,每一张都是甜的,但每一张都属于别人。
那年初二,她还留着厚重的齐刘海,校服永远大一号,袖口能盖住半个手背。她从不举手发言,课间操站在队伍的最边缘,混在人群中像一滴水混进了一条河。没有人注意过柳安琪,除了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她偶尔会因为语文单科第一被老师念到名字,那时候全班会稀稀拉拉地鼓掌,邓志超也会跟着拍两下。那是她为数不多的、能光明正大被他看见的时刻。
所以她拼命写作文。每次考试的作文纸都被她写得满满当当,连背面都溢出几行。她写云、写风、写十七岁,其实翻来覆去写的都是同一句没说出口的话。
邓志超不算那种标准意义上的好看。他皮肤有点黑,笑起来有一颗虎牙,个子在男生里只算中等,打起篮球来也没什么惊艳的过人技巧。但柳安琪就是觉得他好。他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她每次从他座位旁边路过,都会刻意放慢脚步,假装系鞋带、假装看墙上的公告栏、假装跟同学说话,就为了那三秒钟的距离。
她偷看他的次数太多,多到她自己都觉得荒唐。有一回物理课,邓志超被叫到黑板前解题,粉笔灰落在他深蓝色的校服袖子上,柳安琪盯着那一小块白色的痕迹看了整整五分钟,心里想的是:如果有天我能帮他拍掉那个粉笔灰就好了。
可惜她不敢。
初二下学期,柳安琪发现邓志超和周念越走越近。课间的时候他开始频繁地往教室后方走,每次都假装去找周念后座的男生借东西,然后顺势靠在周念的桌角上跟她说话。周念不怎么看他,低头写作业,偶尔应一句,脸会微微泛红。那种红是柳安琪最嫉妒的东西——它意味着害羞,意味着在意,意味着某种她从未拥有过的双向注视。
柳安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把脸埋进胳膊弯里,假装在午休。她的心跳声大得像鼓,震得她眼眶发酸。她忽然意识到一个残忍的事实:在邓志超的世界里,她连配角都算不上。她是背景板,是教室里某张没有名字的课桌,是走廊上擦肩而过的无数校服之一。
但她还是收不住自己那点没出息的喜欢。
她会记住他每天穿的袜子颜色,记住他周三和周五会穿那双白色运动鞋,记住他喝水的杯子是深蓝色的,上面印着一个褪色的奥特曼图案。她把他的课程表抄在自己的笔记本最后一页,这样她就知道他什么时候去上体育课,什么时候会经过她所在的那条走廊。她甚至学会了预判他打喷嚏的时机——邓志超每次打喷嚏前都会先皱一下鼻子,然后猛地转过头去,动作很大,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这些毫无意义的小事,在她心里堆成了一座山。
初三那年秋天,事情终于有了变化。学校里开始传周念和隔壁班一个男生的绯闻,说他们放学后一起走过操场,说那个男生在周念的QQ空间里留了很长的一段话。柳安琪听到这些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幸灾乐祸,而是一种复杂的、几乎称得上难过的心疼。她替邓志超难过,因为她太明白喜欢一个人却得不到回应是什么滋味了。
果然,邓志超开始变得沉默。他不再频繁地往教室后面跑,下课了就趴在桌上,耳机线从袖子里穿出来,塞在耳朵里,谁也不理。柳安琪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觉得那个背影比任何时候都像一个被揉皱的纸团。
她想靠近他。这个念头像一株疯长的野草,从她心底破土而出,怎么也按不住。她想告诉他,没关系的,我也在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人,我们可以一起难过。
但她不知道怎么开口。她唯一能想到的方式,就是写信。
她花了三个晚上,撕掉了十几张信纸,最终写成了一封不长不短的信。信里没有写“我喜欢你”,只写了一句“最近看你好像不太开心,希望你能好起来”。她把信折成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块,趁课间操教室没人的时候,塞进了邓志超的课桌抽屉最深处,压在那一堆皱巴巴的试卷下面。
做完这件事之后,柳安琪的手抖了一整个上午。
她没有署名。
两天之后,她看见邓志超在课间把那封信拿了出来。他皱着眉头看了一遍,旁边的男生凑过来想抢,他随手就把信递了过去。那男生大声念了两句,周围几个人哄笑起来,邓志超也跟着笑了,一边笑一边说:“不知道谁写的,字好丑。”
柳安琪坐在倒数第三排,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她的手指死死掐进掌心,指甲在皮肤上留下四个泛白的月牙印。她没有哭,只是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碎了,碎得无声无息。
后来那封信被传了好几个人的手,最后不知道丢在了哪里。柳安琪在放学后的教室里找了很久,没找到。她站在空荡荡的教室里,日光灯发出嗡嗡的电流声,窗外是灰蓝色的暮霭。她忽然觉得自己像那个被丢弃的信纸一样,被揉皱了,被展开了,又被随手扔掉了。
但她还是在喜欢他。这是最让她绝望的部分。
初三下学期,大家开始埋头备考。柳安琪把邓志超的课程表从笔记本上撕了下来,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她决定不喜欢他了。这个决定她做了不下二十次,每一次都在第二天看到他的那一刻土崩瓦解。
有天下大雨,她没带伞,站在教学楼门口的屋檐下等雨停。邓志超从她身边跑过去,撑着一把黑色的伞,冲进雨里。他跑得很快,溅起的水花打湿了她的裤脚。他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柳安琪站在屋檐下,雨水顺着檐角淌下来,在她面前织成一道透明的帘子。她忽然笑了。她想起自己写过的那些作文,想起那些藏在比喻和排比后面的名字,想起那些用尽全部力气也无法让对方看见的瞬间。她想,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你把自己熬成了一盏灯,以为总会被看见,可对方的世界太亮了,亮到不需要你这点微弱的光。
中考结束那天,大家在校门口拍合照。柳安琪站在最边上的位置,邓志超站在中间,旁边是周念。他们之间隔了七八个人,就像初一那年一样,隔着五排课桌、三十七个人、一整个教室的距离。
拍照的时候柳安琪踮了一下脚。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可能只是想让自己在照片里显得高一点,可能只是想在最后这一秒,离他的方向近那么一点点。
快门按下去的那一刻,她看见邓志超正偏过头去跟旁边的男生说话,笑得露出那颗虎牙。他没有看镜头,更不可能看她。
柳安琪没有哭。她只是把手里的书包带攥得很紧,紧到指节发白。她知道这张照片会成为他们之间唯一的合影,而她在这张照片里,甚至不在他能看到的范围之内。
那个暑假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了很多书,写了很多东西。她仍然在写那些不具名的故事,故事里的女孩总是站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注视着某个遥不可及的背影。她以为写着写着就能把他从心里掏出来,像拔掉一根刺。但那根刺长得太深了,深到和她长在了一起。
后来她去了省重点,邓志超去了另一所高中,周念跟着父母搬去了别的城市。三个人被命运随手一拨,各自散落在不同的方向。柳安琪再也没见过邓志超,但她偶尔会在深夜睡不着的时候,翻出初中那张毕业照,在黑暗中放大那个模糊的、侧着脸的轮廓。
她至今都不知道邓志超有没有记得过她。也许记得,也许不记得,也许某天翻到那张照片,会指着最边上一个穿肥大校服的女孩问:“这谁啊?”
没有人能回答他。
连柳安琪自己也不能。因为在那个雨季里,她把自己弄丢了,丢在了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丢在了那些被他路过的、微不足道的时光里。她曾经是那样认真地、笨拙地、一厢情愿地爱过他,像一个手里没有伞的人站在暴雨里,明明知道他不会回头,却还是固执地等在那里,等他经过时溅起的水花,能打湿自己的脚尖。
那就够了。
她后来在很多篇作文里写过同一句话:“我见过一个少年的背影,他穿着深蓝色的校服,左边袖子上有一小块白色的粉笔灰。那是我整个青春期里,最漫长的一场雨。”
没有人知道这个句子藏着什么。
也没有人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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