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骁下定决心后,当即去了官府,特意找差役要了一张悬赏最高的通缉令——足足三百两赏银。
差役们捏着通缉令递给他,嘴里没个正经地打趣:
“哟,陆二,今儿个怎么疯了?敢接这种要命的活?以前不都捡些轻松的混口饭吃吗?”
“还能为啥,肯定是看上小娘子了,急着凑钱讨好人家呗!”
“我说你小子,长这么张好脸,真要豁得出去,还用得着拼命?随便傍个富户,银子不就来了?”
陆承骁懒得跟他们废话,接过通缉令,冷笑回了一句:“有这功夫嚼舌根,不如滚回去给你家大人遛马擦鞋。”
说完把通缉令往怀里一塞,转身就扎进人堆里,只剩那群差役在身后哄笑。
陆承骁出了江南,便一路风餐露宿,在各个城镇集市、驿站茶寮里来回打探。
他攥着那张通缉令,见人就问——问脚夫,问商贩,问走南闯北的江湖过客。他本就生得一副好相貌,再加嘴甜识趣,肯弯腰、脸皮厚、态度又恭敬,来往行人大多乐意与他多说几句。
只是那通缉犯自知罪孽深重,行踪藏得极深,真正知晓他下落的人寥寥无几。
好不容易,陆承骁才从几个猎户口中问出一点零碎线索——往西北去,深山,破山洞。
得了确切方向,他不敢再多耽搁,郑重向猎户道了谢,便闷头向着西北一路疾行。
也不知究竟走了多少日夜,纵是精力再充沛的小伙子,也早已疲惫不堪。
这日路过一条河边,陆承骁终于停住脚步。低头一瞥,左脚鞋底早已磨出个破洞。他轻轻叹了口气,挪到河边一块大石旁坐下,猛地低下头,将整张脸扎进了冰凉的河水里。
瞬息之后,陆承骁抬起头,长长吐出一口气。
他一手抹着脸上的水渍,一手扯着被打湿的衣襟,目光扫过河岸时,骤然凝住,再也挪不开眼。
河岸边的老槐树下,正拴着一匹黑马。
他在军营摸爬滚打这些年,看马的本事早刻进骨子里,只消一眼轮廓,便知优劣。
这匹黑马,竟是正宗的大皖良驹——通体黑亮无半根杂毛,肩背舒展,四肢劲健,那踏地的姿态沉稳有力,明眼人一看便知是能日行千里的好货。
再瞧那马鞍,鲛绡裹边,鎏金衔环,鞍鞯上绣的暗纹云章细密平整,瞧着竟与朝廷内部的用料别无二致。
单这一副鞍具,便够寻常人家过活三五年,更别说这匹本身就价值千金的马。
陆承骁的目光死死定在黑马上,指尖不自觉攥紧,脑子里的算盘打得噼啪作响:三百两赏银若能到手,自然光明正大,可如今线索少的可怜,找到那通缉犯不知要到猴年马月,就算寻到了,对方身手未知,自己是去抓人还是送菜,还是个问题。
搞不好,等他凑够钱买了耳环,温妍宁都已嫁作他人妇!
而现在,千载难逢的时机就摆在眼前。只要趁马主人回来前神不知鬼不觉牵走,拉到市集一卖,除了丢马的那位,岂不皆大欢喜?
他飞快扫过四周,河岸静悄悄的,连鸟叫都远在天边,马主人不知所踪,只剩马儿低头啃着嫩草,正是下手的绝佳时机!
陆承骁沉默一瞬,手不自觉摸向怀里的短刀,心里兀自为自己开脱:马主人啊马主人,看您这马便知您非富即贵,在下实在迫不得已。您既然买得起一匹,就能再置一匹,今日就当积德行善,接济接济我这样的穷人,菩萨定会感念您的善心!
思及此处,陆承骁再无犹豫,左右张望一番,放轻脚步,小心翼翼溜到了马儿身旁。
陆承骁嘴里默念着:“马儿乖,跟我走。”向着缰绳伸出了双手。
指尖刚碰到缰绳的一瞬,后腰突然遭一记狠踹,陆承骁猝不及防往前扑去,结结实实摔在河滩碎石上,下巴磕得生疼,半个嘴立即麻了。
不等他撑着胳膊起身,后背就被一只脚死死踩住,跟着拳头如雨点般落下,每一下都砸在最痛又最不致命的地方——让你痛得想死,又不会真的打死你。
陆承骁被打得一阵恍惚,毫无还手之力。他甚至有种——啊,多么痛的领悟,多么熟悉的画风。
接着,他脱口而出:
“妈!”
脚下的力道骤然一松,落在背上的拳头也戛然而止。
河畔只剩流水哗哗,连风都似停了一瞬。
两个人沉默了三息。
陆承骁脑子都懵了,他刚才喊了什么?他……他喊了妈?
一只铁钳一般的手一把抓住他的后衣领把他拎了起来,狠狠转了个身。
看清来人的脸的时候,陆承骁魂飞魄散。
真的是他妈!
是那个自己五岁的时候把他和陆承安捡回去养的那个,手握二十万西北军的大梁传奇女将,沈惊鸿!
沈惊鸿也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他的脸。两年前陈慈祥寄信来说,这小子偷跑了,成了逃兵,此后便杳无音讯。
方才她不过暂离片刻,回来就见有人偷马,原以为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小无赖,没想到……竟是这个小兔崽子!
接着,一声炸穿陆承骁天灵盖的咆哮在河岸响起:
“小王八蛋——!”
陆承骁身子一软,心如死灰,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完了。
沈惊鸿看着他这副乞丐般的模样——衣衫破烂,满脸狼狈,越看越恼,越想越气,忍不住又踹了他几脚。
不等陆承骁吭声,她抓起缰绳将人捆了个结实,抬手横腰把他撂在马背上,拽着马嚼子就往官道上走,边走边骂:
“小兔崽子,你怎么不死外边儿算了!两年了,一点信儿都不给我!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这回你再敢跑,看我打不死你!”
骂着骂着,这位在战场上杀伐果断、能在朝堂上和皇上掰手腕的大梁传奇女将,竟眼眶微热,声音也哽咽起来。
而陆承骁听着这些话,心里凉得透底,脑海里一遍遍晃着温妍宁身着红嫁衣,与旁人拜堂成亲的画面,心口绞痛。
眼看着沈惊鸿拉着马进了一个小城镇,他抿着唇小心翼翼开口:“妈……那个……能不能……放我回去几……”
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惊鸿厉声喝断,她狠狠剜了这个不省心的崽子一眼,跺着脚骂:“想都别想!还放回去!要是让人发现你是陈慈祥军营的逃兵,剁手、刺字、流放三千里,你下半辈子就彻底完了!”
陆承骁只剩绝望,嘴角抽了两下,认命般瘫在马背上。
沈惊鸿没回头看他,只以不容拒绝的语气沉声道:“跟我回去!这回我好好从头教你,你给我争点气,立几个军功,洗掉这逃兵的名头!以后不求你跟你哥一样名扬天下,至少也得能安生保命!”
这话让陆承骁心中陡然一跳。
军功!
是啊,他现在是连真名都不敢说的逃兵,拿什么给温妍宁一个未来?再想到一母同胞的哥哥,凭神迹般的战绩成了人人敬仰的少年英雄,陆承骁的眼眸瞬间亮了起来,怀中那根没送出去的银钗,似也跟着发烫。
沈惊鸿还在絮絮叨叨数落着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一路走到了小镇的客栈前。
安顿好住处,沈惊鸿又催着陆承骁洗了澡、换了新衣裳。
梳洗干净的十八岁少年,眼神清亮地望着她,认真道:“妈,这次我跟你回去,您放心,我绝对不冲动、不惹事,老老实实跟您学本事!”
沈惊鸿正替他整理床铺的手微微一顿顿,嘴角掠过一丝浅笑,旋即又板起脸,装作余怒未消:“哼,嘴上说得好听!我告诉你,别想哄我,这回你要是再惹事,我直接打断你的腿!”
陆承骁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凑到沈惊鸿身边,撒娇似的抱着她的胳膊,声音软乎乎的:“妈~那是以前儿子不懂事,现在我全改了!”
沈惊鸿依旧板着脸,可看着他这副模样,一向强硬的眉眼终究软了几分,伸手使劲揉了揉他的脑袋,嗔怪道:“你也知道以前不懂事?哪儿有挨了几军棍就跑的?你不拿自己当回事,就不能想想你义父、你哥哥怎么办?”
陆承骁心里嘀咕——我本就是怕打了传旨太监连累义父和哥哥才跑的嘛……面上却嘻嘻哈哈:“哎呀,以前的事别提了,以后儿子就守着您过日子!”
沈惊鸿盯着陆承骁,一脸敢骗我就打死你的神态。
陆承骁被她看得心里发虚,还是把最放不下的心思小心翼翼说了出来:“不过……能不能给我几天时间,我回江南办点事……”
沈惊鸿一听,以为他又要找借口开溜,正要发作,陆承骁立马掏出那根素银发钗,涨红着脸,又像分辩又像立誓:“我…我心悦江南的温小姐!我想让她等我立军功回去娶她!”
沈惊鸿彻底愣住了,直勾勾看着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崽子,半晌才缓缓吐出一个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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