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光着一只脚,走在临安城的郊外小路上。
说实话,这种“光脚不怕穿鞋的”体验感很新鲜。新鲜得他每踩到一颗石子,都想骂一句脏话。
“十七岁的脚底板就这么金贵?”他低头看了看那只被石子硌得通红的脚,又看了看另一只还穿着草鞋的脚,对比惨烈得像牛市和熊市的K线图。
路边有个水坑,他干脆蹲下来,把剩下的那只草鞋也脱了。两只赤脚踩在泥水里,凉意顺着脚底板蹿上来,反而舒服了不少。
“对称了。”沈玉满意地点点头,“投资组合要均衡,穿鞋也要均衡。要么都穿,要么都不穿。这叫风险对冲。”
如果有人路过,会看到一个穿着破烂衣衫的少年,光着脚站在泥坑里,对着水面念叨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那画面,妥妥的疯子预备役。
沈玉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怎么搞到一顿饭。
原身的记忆告诉他,临安城的南边有一个早市,离这儿大约两里地。每天清晨,附近村庄的农户和城里的摊贩会在那里交易,卖菜的、卖柴的、卖布的、卖吃食的,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当然,也需要钱。
沈玉摸了摸怀里那几文铜钱。三文。
三文钱能买什么?根据他刚才翻阅原身记忆得出的结论——能买两个粗面馒头,或者一碗不带浇头的素面,或者一小块咸菜。
“三文钱。”沈玉把钱掏出来,放在掌心,三枚铜板可怜巴巴地躺着,“我前世在米其林餐厅给小费,最少也是一百美元。现在三文钱就是全部身家,这缩水幅度比阿根廷比索都狠。”
他把铜板揣回去,迈步往前走。
两里地不远,但对于一个营养不良、光着脚、刚死过一次的十七岁少年来说,这段路走得相当酸爽。等他远远看到早市升起的炊烟时,肚子叫得像擂鼓。
早市不大,沿着一条土路两边排开,大约二十几个摊位。卖包子的、卖粥的、卖针线的、卖鸡鸭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倒也有几分生气。
沈玉没有急着买馒头,而是在早市里转了一圈。
这是他的职业习惯。
不管是做投资还是做生意,第一件事不是冲进去买,是观察。看人、看货、看价格、看供需,把所有信息装进脑子里,然后再决定从哪里切口。
摊位逛了一圈,他得出几个结论:
第一,早市上的食物价格并不统一。靠路口的那家包子铺,一个素包子卖一文钱,靠里面那家只卖两文三个。价差来源于位置,而不是质量。
第二,农户们都在抱怨今年的菜价太便宜。一个老农挑着两筐青菜,蹲在路边喊了半天,一整筐才卖出五文钱,眼眶都红了。
第三,有一家卖粥的摊子生意最好,原因是老板娘长得好看,笑起来甜甜的,不少壮汉专门绕路来买粥,顺便多看两眼。
沈玉站在角落里,若有所思。
信息不对称,市场效率低下,定价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简直是量化交易的天堂。可惜他现在只有三文钱本金,量化个屁。
先解决吃饭问题。
沈玉走到那家包子铺前,对着卖包子的大叔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老板,问个事。”
大叔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破烂衣衫,赤脚,面黄肌瘦——典型的流浪汉。大叔的表情瞬间警惕起来,把蒸笼往里挪了挪,仿佛怕沈玉伸手抢。
“不给施舍。”大叔简短地说。
“不是要饭,”沈玉笑容不变,“我想跟您做笔买卖。”
大叔狐疑地看着他。
沈玉掏出那三文钱,放在大叔的面前,一枚一枚地码好。然后他指着包子铺门口那块歪歪扭扭写着“包子”二字的木牌说:“您这块牌子写得不太好,笔画歪了,墨也淡了,过路人看不清。我帮您重新写一块,保证比这个强十倍。您给我两个素包子就行。”
大叔愣了一下,随即皱眉:“小叫花子,你认字?”
沈玉差点笑出来。他前世是复旦金融系毕业的,伦敦政经的硕士,书法虽然谈不上多好,但好歹小时候练过几年颜体,写个“包子”两个字还是绰绰有余的。
“认得不多个,这俩字刚好认得。”沈玉谦虚地说。
大叔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自己那块木牌。确实歪歪扭扭,被雨淋了几次,很多字都看不清了。他老婆跟他说过好几次要重写,但他不识字,一直拖着。
“你真会写?”
“您给我块木板,拿点墨来,写不好我不要包子。”
大叔从摊子底下翻出一块旧木板,又找了半碗墨汁和一支秃得不能再秃的毛笔。沈玉接过笔,看了看笔尖,嘴角抽了抽。
这支笔,比他前世用过的任何一支都差。
但他还是蘸了墨,手腕一沉,在木板上写了两个大字——包子。
用的是颜体,横细竖粗,气势雄强,写得那叫一个端正大气。写完之后,沈玉又添了一行小字:“实心素包,两文三个。”
大叔瞪大了眼睛,围着木板转了两圈,口中啧啧称奇:“这字……这字比我见过的秀才写得都好!”
“过奖过奖,”沈玉把笔放下,“包子?”
大叔二话不说,捡了三个素包子,用油纸包了塞进沈玉手里。想了想,又多拿了一个:“给你四个。写得好,写得好!”
沈玉咬了一口包子,粗粮沙沙的口感在嘴里散开,几乎没什么味道。但他吃得狼吞虎咽,因为这具身体真的太饿了。
他一边吃一边走,走到那家卖菜的老农面前。
老农姓刘,五十来岁,脸上沟壑纵横,愁眉苦脸地蹲在那里,两筐青菜几乎没怎么卖出去。
沈玉蹲下来,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两筐菜。菜是新鲜的,品相不错,至少比旁边那几家强。
“刘伯,”沈玉看过他扁担上刻的姓,“您这菜怎么卖?”
刘伯抬头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这少年也是个穷鬼,不抱什么希望地说:“一文钱一捆。”
一捆大约一斤多。也就是说,这两筐菜加起来大约四十斤,如果能全卖掉,能卖三十文左右。但刘伯说他已经蹲了一上午,才卖出去三捆。
“太多了,”沈玉说,“您不是菜不好,是太多了。今天集市上卖青菜的少说有八九家,每个人带的量都不少,供大于求,价格自然上不去。”
刘伯没听懂“供大于求”是什么意思,但从沈玉的表情和语气里感觉到了某种不一样的东西。
“后生,你说的啥……球?”刘伯挠了挠头。
沈玉笑了:“我是说,您这菜如果今天卖不完,明天就蔫了,一文钱都卖不到。所以我给您出个主意,您听不听?”
刘伯将信将疑。
沈玉把最后一口包子咽下去,抹了抹嘴,凑近了一点。他压低声音,语速不快不慢,像一个在给客户做路演的投资经理——只不过现在的“客户”是一个蹲在泥地里卖菜的老农。
“您现在把价格降到一文钱两捆,并且只卖一个时辰。别人不敢跟您降,因为他们也要赚钱。您降价之后,所有想买菜的人都会涌到您这儿来,一个时辰之内,两筐菜全部卖光。虽然单价低了,但量上去了,总收入不会比之前少。而且您卖完就能回家,不用在这儿再耗半天。”
刘伯眨了眨眼,有点没转过弯来。
一文钱两捆,那等于半价。虽然能卖得快,但……但……
“后生,算账我懂,”刘伯掰着手指头,“以前一文一捆,卖三十捆得三十文。现在一文两捆,卖三十捆才得十五文,亏了呀!”
沈玉摇头:“您不会卖到三十捆,您最多只能卖十捆。因为除了我,不会有人提醒您降价。您不降价,到收摊的时候,您最多能卖十捆出去,收入十文钱。降价之后,四十捆全卖光,收入二十文。请问,二十文比十文多还是少?”
刘伯愣住了。
他大概从来没从这个角度想过问题。
沈玉趁热打铁:“而且您算算时间成本。早点卖完回家,您还能干别的活,种地也好,编筐也好,总比在这儿干耗着强。”
时间成本这个词刘伯自然也不懂,但“早点卖完回家”这六个字他听懂了。
老农咬了咬牙,站起身,深吸一口气,扯开嗓子喊了一声:“青菜!一文钱两捆!青菜贱卖咯!”
旁边几个卖菜的同行齐刷刷地看过来,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叛徒。
刘伯硬着头皮又喊了两嗓子。
效果立竿见影。
原本在别处犹豫的买菜人,听到“一文钱两捆”,呼啦一下围了过来。这个要三捆,那个要五捆,不到半个时辰,两筐青菜卖得干干净净。
刘伯手忙脚乱地收钱,最后数了数——二十二文。
比沈玉预估的多了两文,因为有几个客人没零钱,多给了几文也没要找零。
刘伯攥着那把钱,脸上的愁容像被水洗过一样,露出了豁了牙的笑。
“后生!后生你可真神了!”刘伯激动得声音都在抖,“我给你五文,你拿去买点吃的!”
沈玉摆摆手:“不用了,我吃过了。”
其实他心里在滴血。五文钱啊,那可是原始资本啊!但这一波必须不收。因为江湖规矩——第一次帮忙不收钱,才能让人记住你的好,以后才会有更多的机会。
这就是人情投资。
刘伯千恩万谢,硬是把两捆没卖完的小葱塞进沈玉手里,说啥也不让他拒绝。
沈玉拿着那两捆小葱,站在早市中央,看了看四周。
早市上已经开始有人注意到他了——刚才他和刘伯说话的时候,旁边卖豆腐的王婶、卖麻花的李大爷都竖着耳朵听了。刘伯卖完菜之后,有几个商贩用那种“这小子有点意思”的眼神打量着他。
沈玉把两捆小葱夹在腋下,光着脚往回走。
今天的目标已经完成——活着,吃饱,并且让一些人记住自己。
回到破庙,沈玉把小葱放在墙角,然后坐下来,开始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他在脑子里画了一张表。
左手边是资源:他的三文钱已经花光了,换来四个包子(吃了三个,留了一个当晚餐)和一根秃笔的使用权(没用完的墨汁他顺带要了半碗)。额外收入:两捆小葱和一个潜在的人情。
右手边是机会:今天的早市让他看到了几个明显的套利空间。比如米价和面价之间的差价,比如早市和城内市集之间的价差,比如那些长得好看但定价不当的摊位。
这些机会单独看都很小,但如果能串起来,就是一条现金流。
沈玉闭上眼睛,开始在脑子里推演——就像他在前世做量化模型一样,输入变量,跑数据,输出最优策略。
第一步:三天之内,把三文钱变成一百文。
第二步:一个月之内,从一百文到十贯。
第三步:三个月之内,从十贯到百贯,租一个铺面,把沈记的牌子立起来。
当然,计划赶不上变化。但他沈玉从来不是一个怕变化的人。
“好了,”沈玉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稻草,看着破庙外渐渐西沉的太阳,“明天开始干活。”
他顿了顿,忽然笑了。
“对了,得给自己定个小目标——一个月之内,先穿上一双不磨脚的鞋。”
说完,他掏出那个剩包子,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粗粮的香气,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顶级的享受了。
他咬了一口,慢慢咀嚼。
“味道虽然不怎么样,”沈玉含混地说,“但这是我在南宋的第一顿饭,意义非凡。”
他靠在墙上,看着屋顶破洞里漏下来的光,嘴角弯了弯。
“对了,回头给这个破庙翻修一下。毕竟是我的‘上市第一站’,怎么也得立块牌子——‘沈玉元年,此处起家’。”
说罢,他自己先笑了。
笑声在空旷的破庙里回荡,惊起几只藏在房梁上的麻雀。
麻雀扑棱着翅膀飞出去,掠过金色的夕阳,朝着临安城的方向去了。
那座城里,有朱家、有公主、有秦桧、有岳飞、有一个他即将翻云覆雨的舞台。
而此刻的沈玉,只是一个光着脚、吃包子的破庙少年。
但他的眼睛里,已经浮现出了一个操盘手特有的、那种让人心里发毛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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