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钟离恒来了。
他换了一身很正式的衣服,浅灰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衬衫,连皮鞋都擦得很亮。他的车后备箱里装满了东西,整箱的名酒,整条的名贵香烟,还有一些戚芳叫不出名字的人参礼盒,把戚芳家那一小块客厅挤得几乎没处落脚。
戈红娣和戚光荣坐在沙发上,表情从最开始的警惕,慢慢变成了惊讶,又从惊讶变成了不知所措。
钟离恒坐在那把老式的藤椅上,腰背挺得很直,说话的语气始终是温和的、克制的、有条理的。他先介绍自己的家庭——父亲是家族企业的掌门人,去年中风走了,自己是独子并且接管了所有生意。
他说得很清楚,没有一丝夸大的成分,但也没有任何谦虚的修饰。
戚光荣听完,低头抽了一根烟,没说话。
戈红娣沉默了半晌,终于问出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你今年多大?你结过婚?”
“结过。我前妻是病故的,不是我离的。”钟离恒顿了一下,声音低了一些,“我们感情很好,她走了以后我找了三年,一直没碰到合适的人。这次来县城,没想到会遇到芳芳。”
戈红娣和戚光荣对视了一眼。
“我们家条件一般,”戈红娣的声音比平时轻了很多,听起来没那么理直气壮。”
客厅里安静了很久。
戚芳站在卧室门口,背靠着门框,手心全是汗。她觉得自己应该冲出去说点什么,比如“我还没同意呢”,比如“你们问过我的意见吗”,可是她发现自己竟然说不出口。
因为她心里比谁都清楚,从她追着那辆越野车跑到工地的那一刻起,有些事情就已经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或者说,从她蹲在收银台后面,看着那个男人拧开矿泉水瓶盖的那一刻起,她的命运就已经拐了一个弯。
那天下午,钟离恒离开戚家之前,跟戈红娣单独说了几句。
戚芳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但她后来听戈红娣转述,钟离恒说了一句让她记了很久的话。
他说:“阿姨,我这个人不怎么会说好听的话,但我做事的原则就一条——答应了的事情,就一定做到。昨天我答应了芳芳等她,我没等到,她追着我跑了半个县城把零钱送来。从那天起我就想好了,她拿九十八块钱教会我的道理,我想拿一辈子还给她。”
戈红娣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红红的,一边说一边骂戚芳:“你个死丫头,你才十八岁,你知道嫁过去要受多少罪吗?后妈是好当的?你一个县城出来的丫头,你拿什么跟人家平起平坐?”
骂完以后她又说:“但他这个人,看着不像是会亏待你的那种人。”
戈红娣想起,十七岁那年她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或者更准确地说,她到底做对了什么,才配得到那样一场梦。
她那时候还不知道,有些人的爱是赏赐,给的时候漫不经心,收的时候理所当然。苏,就是那样的人。她连他完整的姓名他姓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一个“苏”字名字,像一枚温润的玉扣,轻轻压在她十七岁的胸口上。他们那样的家族,把子孙保护得像博物馆里的珍本,连风都吹不到他们身上。
可她偏偏被那样一只手抚过了额头。
那年初夏,栀子花开得疯,白花花一片压着枝头,香气浓得化不开,像某种预告。她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香气里带着一点腐熟的热气,甜得发腻,甜得让人心慌。苏那时候大概也不过三十出头,穿一件深色的衣服,领口敞着,下面有一小片被阳光晒过的皮肤,颜色很有征服者的意味。他靠在廊柱上看她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孩子气的专注,好像全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站在那里,手里还捏着一朵刚摘下来的栀子花。
他说,你的手很好看。
就是这么一句话。没有更复杂的铺垫,没有更华丽的修辞,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就像在说他喜欢喝清咖。可戈红娣那时候十七岁,十七岁的心是一块刚被犁开的土地,任何一粒种子落下去,都会拼命地生根。她不知道苏这样的人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筛选的,他们从小就被训练着在恰当的场合说恰当的话,那些看似随意散漫的只言片语,其实早已被人用尺子量过了分寸。
可她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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