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出来的时候,李长夜还活着。
他把这个当作一个好消息。
今天的太阳不算暖和,但总比没有强。
阳光从破屋的东墙裂缝里漏进来,一条一条铺在泥地上。
李长夜把自己从床上挪到门口的藤椅上。
藤椅是他爹留下的。
椅背上磨出了包浆,扶手处用麻绳缠了好几道,坐上去会吱呀响一声,把自己放进去,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后脑勺能靠着椅背,然后就不动了。
太阳照在脸上,微微有些照眼睛。
他闭上眼睛,享受着当下。
村里人开始走动。
东头的鸡叫,西头的狗吠,远的,近的。
脚步声、扁担声、铁锹拖在地上的声音。
有人从他门前经过,脚步不停,最多往这边扫一眼,招乎都打。
日头再高一些的时候,三个少年从村北晃了过来。
李长夜先听见了他们的声音。
变声期的嗓子,像公鸡仔的,说话非要扯着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来了。
他眼皮没抬,呼吸没变,懒得搭理。
脚步声在他面前停下了。
“哟,还活着呢。”
说话的那个叫赵大勇,屠户的儿子,三人里年纪最大,脑袋最大,声音也最大。
他爹杀猪,他跟着学了一身横肉,十六岁的年纪看着像二十六。
李长夜还是没睁眼。
“我跟你说话呢。”赵大勇踢了一脚藤椅的腿。
椅子晃了晃,李长夜的身体跟着晃了晃,“算了,跟个死人计较什么。”第二个声音,瘦高个,叫王二柱,三人里最会接话的那个。
他爹是村里唯一的木匠,所以他看不上藤椅上的麻绳,觉得那是穷酸手艺。
“死人还晒太阳?”第三个声音,矮胖的那个,叫李满仓,家里有几亩薄田,算半个富户。
他说话时嘴里在嚼着什么,声音含含糊糊。
“晒太阳等死呗。”赵大勇说完,往地上啐了一口。
那口唾沫落在离李长夜赤着的脚边,溅起一小撮尘土。
“半口气。”赵大勇给他起了个外号,大家都觉得贴切。
王二柱在旁边嘿嘿笑了两声。
李满仓嚼完了嘴里的东西,用袖子擦了擦嘴,也笑了。
“我跟你们打个赌,”赵大勇转过身,对自己的两个同伴说,“他活不过这个冬天。赌十个铜板。”
“八个,”王二柱说,“十个太多,他不值十个。”
“五个。”李满仓从兜里摸出几枚铜钱,在手里哗啦啦地颠着。
他们开始讨价还价,语气轻松,像在讨论一头猪能出多少斤肉。
李长夜始终闭着眼睛。
他听着这三个人的声音,像听着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那个世界里有力气、有铜板、有明天,跟他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
薄到他能听见那边的每一个字,但他过不去。
他们很久之前一起玩过。
夏天的水渠里摸过泥鳅,秋天的草垛上逮过蚂蚱。
那时候赵大勇不叫他“半口气”,叫他“长夜”,有时候还叫他“夜哥”。因为他比他们都大几个月,还他比他们都聪明,知道哪条沟里的螃蟹最多
后来他的身体越来越差,越来越跟不上他们的脚步,他们就慢慢不来找他了。
再后来,他们开始跟着大人一起叫他“病秧子”,好像只有这样叫,才能证明他们跟他不一样,证明他们属于那个有力气、有明天、不会躺在藤椅上等死的世界。
李长夜不恨他们。
他现在明白一件事,恨是需要力气的,而他的力气连咳嗽都不够用。
“走了走了,看着他晦气。”
赵大勇的声音把他拉回来。三个人的脚步声往东去了,越来越远。
李长夜眯了眯眼睛,仰起头,看到屋檐下有只蜘蛛。
蜘蛛在补网,从这根椽子爬到那根椽子,动作很慢,但每一下都有用。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困了,又闭上眼睛。
他在藤椅上晒太阳,不是偷懒,是真的没有别的事可做。
这几日病得砍柴,砍不动。
挑水,挑不起。
连多走几步路都会喘得眼前发黑。
村里的活计没有一样是他能干的,所以他只能躺在藤椅上,看着太阳从东边挪到西边,影子从左边挪到右边。
一天从早到晚,像一瓢水从指缝间漏下去,什么都没留下。
以前他还会翻两本书。
他爹留下的几本旧书,纸页黄得发脆,翻重了就会碎。
他认得字,这在整个青牛村是独一份。
他爹活着的时候读过两年私塾,教了他。
但认得字在青牛村没什么用,王麻子记账用脑子不用纸笔,村里人写信要找镇上的代书先生。
他认得字这件事,跟他这个人一样,多余。
脚步声又来了。
节奏比寻常妇人走路要快上三分。
然后是一股青草和泥土混在一起的气味,很冲,带着早晨的露水还没
干透。
王语晴在他面前蹲下来。
“山上转了一圈,顺手扯了几株。”她把一捆草药放在他脚边,根上还带着泥。
李长夜睁开眼,看见她额角有汗,碎头发被汗水粘在脸颊上。
“这是什么?”
“沙参。润肺的。”她解开草绳,把草药一根根分开,“还有几株麦冬,你晚上泡水喝。
别用开水,温水泡,泡一夜,早晨喝。”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没看他,低着头摆弄手里的草药,动作很麻利,像在灶台上切菜。
手指粗短有力,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泥,掰断沙参的时候咔吧一声,干脆利落。
分完草药,她伸手过来,按住了他的手腕。
每次来都要号一脉。
李长夜不知道她从哪里学的,只知道她嫁过来那年从娘家带了一本破旧的本子,里面画着密密麻麻的穴位图。
她说她爷爷是镇上的土郎中,传了几个方子给她,连同一套笨拙的号脉手法。
那手法不准,但她是整个青牛村唯一一个会给他号脉的人。
她的手指按在他腕侧,粗糙温热。
她的拇指压在他脉门上,其余四指托着他的手腕,食指无意识地轻轻敲着,像是在数什么东西。她的手比他的大了整整一圈,肤色深了两号,放在他苍白的手腕上,两块截然不同肤色叠在一起。
李长夜看着她的手。
虎口那道最深的口子是去年劈柴时伤的,食指第二节那道疤是端热锅时烫的,手背上的冻疮每到冬天就会重新裂开。
这双手不像女人的手,但这是整个青牛村唯一一双会碰他的手。
不是亲近,是碰。
村里其他人跟他说话时,身体会不自觉地往后仰,好像他身上的病气能隔着空气传染。
只有王语晴会直接伸手探他的额头,在他咳得厉害时拍他的背。
不带任何犹豫,像在摸一棵树、一块石头、或者自己家的灶台,不需要任何心理准备。
“脉比以前更细了。”她皱起眉头。
“是吗。”李长夜语气平平的,像在听别人家的事。
“让你多穿衣服你不听。”她松开他的手腕,把袖子往下拉了拉,盖住他露在外面的半截胳膊。
那截胳膊瘦得像一根柴火棍,青色的血管在惨白的皮肤下隐约可见。
“穿了也冷。”
“穿总比不穿强。”
她说这话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喊。是村头老槐树那边,有人叫她的名字,声音尖细,带着某种不可言说的笑意。
“王寡妇,你又在那边忙活啥呢。”
王语晴没有回头。
她的后背挺了一下,然后她把草药拢了拢,站起身来。
“沙参切段,麦冬直接泡。
别省着,用完了我再去采。”她说完就走了。
步子还是很快,但走出去几步之后,她抬手拢了一下头发。
李长夜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口。
他低头看脚边的草药。
沙参的根是乳白色的,断面渗出细小的汁液,在阳光下泛着湿润的光。他拿起一株,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泥土的味道,青草的味道,还有王语晴手上的味道,带着柴火和皂角余香的的味道。
他把草药放在膝盖上,重新闭上眼睛。
藤椅吱呀一声。
远处,山岗上的老槐树后面,赵清璃站在树影里,负手而立。
她已经连续观察了几天了。
第一天,她确认了他的体质。
此日,她观察了他白天的生活轨迹,她看到他喝了一碗不知什么时候剩下的凉粥。
今天,她看到了王语晴。
那个女人蹲在他面前,动作粗鲁地整理草药,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按住他的手腕。
赵清璃注意到她号脉的手法,拇指的位置偏了半寸,食指的力度太重,根本探不出什么真正的脉象。
但她更注意到,当那个女人的手指按上他手腕时,他的呼吸变了。
赵清璃收回目光,抬手,看向自己的指尖。
她的手指修长、白皙、完美无瑕。
七百年的妖力滋养,让这双手维持着二十岁女子最巅峰的模样。
指甲圆润,指节如玉,任何凡间女子看了都会嫉妒。
但这双手上一次触碰另一个人,是在什么时候?
她不记得了。
触碰是人类的需求,是凡人的弱点,是软弱的、多余的、与修行背道而驰的累赘。
她的手只用来结印、握剑、杀人。
它们强大、精准、冷酷,每一根手指都服从于意志,从不做出任何未经计算的动作。
但现在她在想一个问题。
那个女人的手,粗糙、粗壮、指甲缝里有泥,按在他手腕上的时候,他的呼吸为什么会变深?
那个少年还躺在藤椅上,眼睛半眯着。阳光已经挪到了他的胸口,再过一阵子就会挪到他的脚上。
赵清璃转身,朝密林深处走去。
她今晚不会去那间破屋。
她还需要观察,需要确认,需要制定一个完整的对策。
万阵归宗体的出现是天大的机缘,但也伴随着天大的风险,不能出任何差错。
没走几步,她停了下来。
因为那少年忽然睁开了眼睛。
目光看向四十丈的山坡,有灌木丛和稀疏的林木,
没有焦点,浑浊而疲惫,直直地朝她这个方向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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