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是在收工回家的路上感应到的。
不是他感应的,是贾复在龙环里感应的。他刚在路边买了两个包子,还没来得及咬第一口,贾复的声音就在脑海中响了起来,语气比平时紧了几分。
“东南方向,大概两公里。气息数量不少,至少十只以上。杂兵级别的,和上次工地上那三只是一类,但这次数量多得多。分散在两条街上,正在无差别破坏沿街店铺。”
刘宇把包子往外套口袋里一揣,转身往东南方向跑。
“这次用谁的牌?”贾复问。
“高宠。”刘宇边跑边说,“他的牌到手之后一直在训练,还没打过实战。正好试试他真正的上限在哪。”
高宠的声音在龙环中响起,简短而沉稳:“末将随时可以。”
东南方向是老城区,街道比中央大街窄得多,两边都是两三层的旧楼房,一楼全是门面房。刘宇赶到的时候,整条街已经空了。沿街店铺的玻璃橱窗碎了一地,好几家店铺的卷帘门被砸得变了形,路边停的几辆电动车被掀翻在地,警报器呜呜地响个不停。街上的人已经全部跑光了——普通人面对这些超出认知的怪物,本能的第一反应永远是跑。地上散落着跑丢的鞋、翻倒的菜篮子和几个被踩扁的购物袋,但看不到一个人影。
混乱的源头是那些怪人。刘宇数了一下——至少十五只。它们的身形大致像人,但细节上各有各的扭曲。有的手臂长得拖到地上,指尖是骨质的利爪;有的脊背上戳出一排骨刺;有的浑身覆盖着暗灰色的硬皮;还有几个体型偏小但速度极快,正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砸东西。它们没有统一的指挥,也没有战术配合,但数量足够多,光是同时破坏就能让一条街陷入瘫痪。
人都跑光了。正好。
刘宇拐进一条无人的小巷,确认四周没有任何目击者之后,右手按在了光武龙魂环上。龙环中有两张英雄牌——贾复的银光和高宠的暗金光芒——他选了第二张。
“高宠。”
“末将在。”
“让我看看你的实力。”刘宇将英雄牌按入龙环。
金光炸开。
高宠的变身是一种锐利。像是有一杆无形的长枪在体内苏醒,力量不是往外爆发的,而是往内凝聚的,凝聚成一线,凝聚成枪尖上那一点寒芒。暗银色的鱼鳞铠在光芒中凝聚成型,甲片细密整齐,每一片都打磨得极精细,边缘微微上翘,泛着冷冽的光泽。铠甲外面罩着一件褪了色的深蓝色战袍,腰间束着一条牛皮宽带。胸口的护心镜上刻着“岳”字——那是背嵬军的荣耀,是岳家军的烙印。錾金虎头枪落入掌心的一瞬间,枪身上的虎纹闪过一道暗金色的光,一股凛冽的杀气从枪尖扩散开来。
“一枪撼世,高宠——参上。”
他的声音不高,但很稳。话说出口的瞬间,錾金虎头枪的枪尖亮起一道刺目的寒芒,那光芒不是金色也不是银色,而是一种纯粹的、锋利的白,像是冬夜里的第一道霜刃划破黑暗。
“十五个。”高宠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带着一种冷静的评估,“杂兵级别,单体很弱。速战速决的话,用不了三分钟。”
“那就三分钟内解决。”刘宇从巷子里冲了出去。
最近的三个怪人正在砸一家便利店。利爪怪人最先注意到他,松开冰柜转过身来,挥着骨爪扑了过来。刘宇没有停。錾金虎头枪在手中翻转半圈,枪尖从下往上一挑,精准地点在利爪怪人的手腕上——不是刺,是挑——骨爪的力道被偏转,利爪怪人的右臂被自己的惯性带得向上甩起,整个身体失去平衡向后踉跄。刘宇顺势一枪刺穿它的咽喉,收回,动作快得像一道闪电。利爪怪人连嘶鸣都没来得及发出,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化为黑色碎块。
屋顶上的刺背怪人扑了下来。刘宇等它冲进三步之内才出手——侧身让过骨刺的正面冲击,錾金虎头枪从腰间横扫而出,枪杆砸在刺背怪人的腰侧,将它整个人扫飞出去,撞在便利店的外墙上。外墙被撞出一个凹坑,刺背怪人滑落在地上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第三个灰皮怪人终于砸碎了便利店的玻璃门,转过身来的瞬间被刘宇一枪贯穿胸口。收枪、转身、寻找下一个目标,整个动作行云流水。
剩下的怪人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了。它们虽然没什么脑子,但本能让它们在面对压倒性威胁时做出了同一个反应——一起上。十来只怪人同时从各个方向围了过来,骨爪、利齿、硬皮的冲撞,从四面八方往刘宇身上招呼。刘宇深吸一口气,錾金虎头枪在手中画了一个圈。枪尖划过空气,留下一道圆形的银色轨迹。然后他出枪了。不是一次一次地刺,是一口气连续突刺——高宠的枪法以快著称,最擅长的就是在敌群中同时应对多个方向。錾金虎头枪在他的手中化作一片密集的枪影,每一枪都精准地点在一个怪人的要害上。银色的枪芒在暮色中闪烁,虎头的咆哮声在空气中回荡。骨爪被挑飞,硬皮被刺穿,骨刺被一枪劈断。怪人们甚至来不及反应就被逐个击破,它们倒下的时候,上一个倒下的怪人甚至还没有完全化为黑烟。
刘宇收枪站定,錾金虎头枪的枪尖斜指地面。虎头獠牙间的枪锋上不沾一滴暗色的液体,依旧寒光闪闪。他的呼吸只比平时略快了几分,铠甲下的心跳平稳有力。
他环顾四周。十五个怪人全部倒地,有的已经化为黑烟彻底消散,有的还在地上抽搐着,身上被枪尖贯穿的窟窿清晰可见。从第一个利爪怪人倒下到最后一个杂兵断气,前后加起来不到两分钟。
“……就这?”贾复的声音在龙环里响了起来,语气里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两分钟不到,十五个全没了。”
高宠的声音依旧沉稳,但隐隐能听出一丝遗憾:“比预想的还弱。末将本来以为至少能撑到让末将出第三套连招,结果第二套还没打完就全倒了。这些杂兵的体质连金兵的铁浮屠都不如,铁浮屠好歹还能扛两枪,这些是一枪都挨不住。”
“不是它们太弱,是你的枪太快了。”刘宇说。他说的是实话。刚才那场战斗,錾金虎头枪几乎全程保持着高速突刺,怪人们的动作在他眼里慢得像是泡在水里,每一枪都能在它们反应过来之前命中要害。这就是高宠的作战风格——精准、致命、不留余地。
“不。”高宠的语气忽然变得认真起来,“主公你刚才还没有完全发挥出錾金虎头枪的真正威力。虎头枪有三重枪势——第一重破甲,第二重裂风,第三重撼岳。刚才末将只引到你用出了第一重破甲,对付这些杂兵就绰绰有余了。后面两重,连亮相的机会都没有。等下次遇到真正够格的对手,末将再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一枪撼世。”
刘宇正想说知道了,贾复忽然插了一句:“行了行了,知道你的枪厉害。下次遇到硬茬子让你打头阵,行了吧?现在赶紧撤,别等有人回来看到。”
刘宇没有多停留。他借着暮色的掩护拐进小巷,确认四周无人之后解除变身,银色的铠甲和錾金虎头枪化为光点消散,重新变回那身沾着铁锈的工装。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已经凉透的包子咬了一口——猪肉大葱馅的,凉了但还能吃。
他一边啃包子一边从另一条巷子绕回了主路,混入远处陆续回来的人群中,没有人多看他一眼。身后的街道上,十几团正在缓慢化为黑烟的碎块无声地诉说着刚才那两分钟里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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