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那天鸡头山下了一场暴雨,山洪把通往外界的唯一一条土路冲断了。等到雨停路通的时候,一个浑身泥水的孩子躺在了镇口的老槐树下。
这孩子就是零米。
被发现的时候,他浑身湿透,嘴唇发紫,瘦得跟根竹竿似的,看着就让人心疼。镇上的好心人给他灌了姜汤,裹了棉被,折腾了半天才把他救回来。
醒来之后,零米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自己从哪来,不知道父母是谁,就记得自己叫零米。
镇上的刘半仙掐指一算,说这孩子命格奇特,将来必成大器。
王婶翻了个白眼:"你上次也说村口的歪脖子树命格奇特,结果呢?被雷劈了。"
刘半仙干咳两声,不说话了。
零米在镇上赖了三个月,靠着一张嘴和厚脸皮活了下来。他给这家扫地,给那家跑腿,时不时还帮醉鸡楼的张厨子洗洗碗——作为交换,他能蹭到一些残羹剩饭。
日子虽然苦,但零米从来不觉得苦。
他说:"苦不苦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活着。活着就有一万种可能。"
镇上的人都说这孩子虽然穷,但嘴巴甜,是个乐观的好苗子。
直到那天,猎户老赵进山回来,拎着一只野兔,看到零米蹲在路边啃野果。
"你小子多大了?"老赵问。
"不知道,大概七八岁吧。"
"有爹娘没?"
"没有。"
"想不想要个爹?"
零米抬头看了看老赵——一个黑皮肤、大胡子、穿着兽皮坎肩的壮汉,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松脂和野兽的气味。
"你是认真的?"零米问。
"认真的。我一个打猎的,没媳妇没孩子,一个人过了四十来年。前些年还无所谓,现在年纪大了,总想着有个后人。我看你这小子机灵,跟我回家,有肉吃。"
零米想了想:"有肉吃就行。成交。"
就这样,零米成了猎户老赵的养子。
老赵的家在镇子东头,两间茅草屋,一个小院子,院子里还养了几只鸡和一条老狗。
房子破旧,四面漏风,冬天冷得跟冰窖似的。但零米不在乎,他有屋顶遮头,有肉吃了,这已经是天大的改善。
老赵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不太会表达感情。他养零米的方式很简单——打猎回来,把最大的那块肉给零米吃;天冷了,把自己唯一的棉袄披在零米身上。
零米第一次吃到老赵烤的野兔时,哭了。
不是因为感动——好吧,也有一点——主要是因为那兔子烤糊了,实在太难吃了。
"爹,你这烤兔……水平有点高啊。"零米含着眼泪说。
"怎么了?"老赵一脸茫然。
"高到我觉得它可能已经超脱了食物的范畴,变成了某种炼丹材料。"
老赵挠了挠头:"我只会烤这一种。"
零米深吸一口气,决定从明天开始自己做饭。
从此以后,老赵负责打猎,零米负责做饭。老赵打回来的猎物,零米变着花样做——炖的、炒的、烤的、腌的,反正比老赵自己做的好吃一百倍。
老赵第一次吃到零米做的红烧肉时,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句:"好吃。"
这是老赵这辈子说过的最长的夸奖。
零米嘿嘿一笑:"爹,以后我来做饭,你专心打猎就行。"
老赵点了点头,又沉默了。
但零米注意到,老赵的眼眶有点红。
零米在老赵家住了下来之后,第一天就发现了一件事——隔壁屠夫老潘家有个小姑娘,比他小几个月,正蹲在院子里剁肉。
准确地说,她不是在剁肉,她是在毁灭一块猪肉。
那把杀猪刀在她手里上下翻飞,砰砰砰砰,剁得那块猪肉魂飞魄散。零米隔着院墙看了一眼,只觉得后背发凉。
"爹,隔壁那丫头是谁?"零米问。
"屠夫老潘的闺女,捡来的,叫潘丽莎。"老赵一边剥兔子皮一边说,"你别惹她,脾气不好。"
"有多不好?"
"上次隔壁老李家的大黄咬了她一口,她追着那条狗绕镇子跑了三圈,追上之后一刀剁在狗旁边的木桩上,刀刃入木三分。"
零米咽了咽口水:"……那狗还活着吗?"
"活着。但从那以后见到她就绕路走。"
零米决定,还是离这个暴力女远点。
但命运这个东西就是这么奇妙。
第二天,零米在院子里晾衣服,潘丽莎从隔壁探头过来。
"你是谁?"她问。
"我是零米,猎户老赵家新来的。"零米礼貌地笑了笑。
"哦。"潘丽莎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看起来不聪明。"
"……谢谢夸奖?"
"不是夸奖。我爹说你脑子不太好使。"
零米嘴角抽了抽:"你爹怎么知道我脑子不太好使?他又不认识我。"
"他猜的。他说能跟赵叔混在一起的人,脑子都不太好使。"
零米深吸一口气,决定保持微笑:"丽莎妹妹,初次见面,咱们要做个好邻居。你看,我家今天炖了野鸡汤,要不要来一碗?"
潘丽莎的眼睛亮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冷漠的表情:"不去。我又不缺吃的。"
"那明天呢?明天炖鹿肉。"
"也不去。"
"后天?"
"你烦不烦?"
"大后天?"
潘丽莎忍无可忍,翻过院墙,一把揪住零米的衣领:"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
零米被她揪着,脚尖离地,但还是露出了笑容:"丽莎妹妹,你力气真大。"
"你再烦我试试?"
"好好好,不烦了不烦了。不过话说回来,你翻墙过来了,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说明你还是想来喝鸡汤的。"
潘丽莎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出一抹可疑的红晕。她一把把零米扔到地上,翻墙回去了。
但当天晚上,零米炖好鸡汤后,在院墙上发现了一个碗。
碗下面压着一张纸条,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鸡汤好喝。"
零米笑了。
从此以后,零米和老赵家的饭桌上,总会多摆一副碗筷。而潘丽莎虽然嘴上说着"我才不是特意来的",但每天到饭点都会准时出现在隔壁的院墙边。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零米在老赵家住了三个月,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小镇的生活。
每天早上,老赵天不亮就进山打猎,零米负责做饭、喂鸡、打扫院子,下午没事的时候就去镇上闲逛,跟潘丽莎斗嘴,晚上回来给老赵做饭。
老赵虽然话少,但对零米是真的好。
有一天,镇上来了个卖糖葫芦的,零米多看了两眼。老赵什么也没说,第二天打猎回来的时候,怀里揣着一串糖葫芦。
"给,"老赵把糖葫芦塞给零米,"路上看到的。"
零米接过糖葫芦,看着老赵那双布满老茧的手和冻得通红的脸,鼻子一酸。
"爹,以后我赚了钱,给你买一车糖葫芦。"
老赵笑了笑,那个笑容在他粗糙的脸上显得格外笨拙和温暖:"你先把字学了再说。"
对,零米不识字。
他不记得自己的过去,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上过学。但在这个镇上,会认字的人不多,教人认字的就更少了。刘半仙算一个——但他收学费,一节课一筐鸡蛋,零米付不起。
于是零米另辟蹊径。
他每天跑到醉鸡楼去,找张厨子借菜谱看。菜谱上字不多,零零散散的几个菜名和调料名,零米就对着那些字一个一个认。
"这个是盐,这个是糖,这个是醋……"零米自言自语。
张厨子看他半天翻同一本菜谱,好奇地问:"你在干嘛?"
"学习。"
张厨子看了看那本油腻腻的菜谱,又看了看零米认真盯着字的模样,忍俊不禁:"就这本菜谱,你也学不出什么名堂。"
"有总比没有强。"零米头也不抬。
张厨子想了想,从柜子里翻出一本旧得发黄的话本,递给零米:"这个给你,比你盯着菜谱强。"
那是一本《剑仙奇侠传》,讲的是一个凡人修仙的故事。
零米如获至宝。
那天晚上,他趴在油灯下,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认识的就跳过去,认识的就连蒙带猜。读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他把书合上,眼里闪烁着光芒。
"爹,"零米对刚从山里回来的老赵说,"书里说人可以修仙,飞上天,长生不老,是真的吗?"
老赵想了想:"不知道。不过我年轻的时候,倒是听人说过,五华洲上确实有仙门。但那是很远很远的事了,跟咱们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零米两眼放光,"万一我能修仙呢?"
老赵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拎着猎物进了屋。
但零米从老赵的表情里读懂了——你不信。
没关系。
你会信的。
另一边,潘丽莎在屠夫老潘家的日子也过得有声有色。
老潘这人,嗓门大,脾气暴,但心肠比豆腐还软。
他对潘丽莎的教育方式很简单粗暴——"闺女,这个怎么切?看好了,一刀下去,干净利落!"
潘丽莎五岁就会剁肉馅了,六岁就能独自杀鸡,七岁已经能帮老潘扛半扇猪肉了。
镇上的人都说老潘家这个养女,将来肯定是女屠夫的料。
老潘对此很不满意:"我闺女将来是要嫁人的,不能一辈子杀猪!"
潘丽莎一脸无所谓:"嫁人干嘛?杀猪多好,有肉吃。"
老潘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
不过老潘也有细心的一面。潘丽莎的衣服破了,他笨手笨脚地缝,缝得跟蜘蛛网似的,但好歹能穿。潘丽莎头发长了,他拿剪刀给她剪,剪得参差不齐,但好歹不扎眼睛。
有一次,镇上来了个走街串巷的货郎,卖一些针头线脑、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潘丽莎站在货摊前面看了一会儿那些花花绿绿的胭脂,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老潘看到了。
第二天,老潘扛了半扇猪肉去找货郎,用猪肉换了三盒胭脂、一把木梳、一面铜镜。
潘丽莎收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愣了很久。
"爹,你用猪肉换这些干嘛?"
老潘别过脸去,嗓门依然很大但明显不自然:"闺女家家的,总得有点像样子的东西。别整天只知道剁肉!"
潘丽莎看着胭脂,又看了看老潘的背影,鼻子酸了一下。
但她很快就把情绪收了起来,恢复了一贯的泼辣劲儿:"那你下次用后腿换,后腿肉贵!"
老潘:"……知道了。"
零米和潘丽莎的关系,在两家大人的默许下,越来越亲密。
老赵和老潘是多年的老交情,两人虽然一个是猎户一个是屠夫,但脾气对味——都是闷葫芦型的,不太会说话,但心地都好。
"老潘,你家闺女跟我家小子混得挺熟。"老赵有一天说。
"嗯。"老潘点了点头,"你家小子……还行吧。就是话太多了。"
"话多好,不闷。"
"但太贫了。上次我家闺女回来,嘴里都是你家小子编的那些歪词儿。什么'资源重新分配'、什么'跨过去不叫翻墙'……"
老赵难得笑了一下:"孩子嘛,闹着玩。"
老潘犹豫了一下:"老赵,你说……这两个孩子,以后能有个着落不?"
老赵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但不管怎么说,我养了他,就是我的孩子。他以后走什么路,我都认。"
老潘也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重重点了点头:"一样。我闺女,我自己养。她将来想干什么,我都支持。"
两个中年汉子对视一眼,什么也没多说,各自去忙各自的了。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足以让两个原本孤独的灵魂找到归属。
零米有了家,有了爹,有了一个每天被他气得跳脚但还是会翻墙过来蹭饭的"姐姐"。
潘丽莎有了家,有了爹,有了一个每天被她揍但还是会给她做饭的"弟弟"。
鸡头山镇的日子,平凡而温暖。
零米白天跟老赵学打猎——虽然他射箭十发九不中,但跟踪猎物的本事倒是学了不少。用他的话说:"我不用射中猎物,我只要跟着猎物走,等它老死了我就能白捡。"
老赵听了这话,一脚把他踹到了山坡下面。
晚上零米就借着油灯看那本《剑仙奇侠传》,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书页都翻烂了。他对修仙的向往越来越强烈,经常做梦梦到自己御剑飞行,醒来后跟潘丽莎吹嘘。
"丽莎姐,我昨晚梦到我在天上飞了!"
"然后呢?"
"然后我就掉下来了。"
"……噗。"
"但是!我掉下来之前看到了一片好大的云,上面有座宫殿,宫殿门口有两只仙鹤,仙鹤嘴里叼着——"
"叼着什么?"
"叼着一只烧鸡。"
潘丽莎翻了个白眼:"你就知道吃。"
"修仙的终极目标是什么?长生不老啊!长生不老是为了什么?为了有更多时间吃好吃的啊!所以修仙和吃东西是因果关系,不矛盾的!"
潘丽莎被这番歪理说得竟无言以对。
她沉默了三秒钟,然后说了一句让零米后来无数次引用的话——
"零米,你是我见过最能把歪理说成正理的人。"
零米双手抱拳:"承让承让。"
然而,平静的日子总是不会持续太久。
在鸡头山镇的日子过了三个月之后,一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小镇——
"听说了吗?有仙门的人要来咱们镇上!"
"真的假的?"
"真的!镇长已经接到通知了,三天后,有修仙者要来镇上测试灵根!"
消息一传开,整个鸡头山镇都沸腾了。
修仙者!灵根测试!
对于这个偏僻的小镇来说,修仙是只存在于话本和传说里的东西。而现在,居然有修仙者要亲自来镇上测试灵根?
镇上的年轻人摩拳擦掌,老人们议论纷纷,孩子们兴奋得满镇子乱跑。
而零米,听到这个消息后,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他一把抓住潘丽莎的手:"丽莎姐!灵根测试!仙门来人了!"
潘丽莎甩开他的手:"我知道,全镇都知道了。你激动什么?"
"我激动是因为我的机会来了!"
"什么机会?"
零米深吸一口气,用他标志性的播音腔说道:"潘丽莎同志,我零米修仙之路的起点,就在三天后!"
潘丽莎看了他三秒钟,然后冷冷地说了一句:
"人家仙门测试灵根,你连自己是单灵根还是多灵根都不知道,万一测出来是废灵根呢?"
零米的笑容不变。
"废灵根怎么了?废灵根就不是灵根了?废灵根就不是人了?我零米告诉你,哪怕是废灵根,我也能修成天底下最厉害的仙人!"
潘丽莎白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但她走了几步之后,又回头看了零米一眼。
夕阳下,那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站在那里,双手叉腰,昂着头,眼神里没有一丝畏惧和动摇。
潘丽莎的嘴角微微一动。
"傻子。"她小声说。
然后她也笑了。
三天后,鸡头山镇将迎来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天。
而零米和潘丽莎的命运,也将从那一天开始,走向一条谁也无法预料的道路。
**(第二章完)**
**下章预告:仙门使者驾临鸡头山镇,灵根测试大典隆重举行。零米和潘丽莎满怀期待,然而等待他们的,却是一个让所有人嘲笑的结果——废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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