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信是八月底到的。
那天刘雨剑正在教室里给三年级的孩子们批作文。作文题目叫《我的理想》,一个叫王小兵的孩子写“我的理想是当拖拉机手,开着拖拉机在田里跑,比走路快多了”。刘雨剑刚在下面批了一句“写得生动”,就听见外面有人喊:“刘老师!有你的信!”
他放下红钢笔,走出教室。邮递员骑着绿色的二八大杠停在门口,车铃铛被捏得“叮铃铃”响。邮递员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他:“上海来的。挂号。”
刘雨剑接过信封。信封右下角印着一行红色小字——《收获》编辑部。他的心脏猛地抽了一下。他把信封翻过来,封口是用浆糊粘的,已经被人拆开过——编辑部的常规操作,来稿都会被拆阅后再寄回。
他拿着信封走回办公室,关上门,坐在那张三条腿的办公桌前。手有点抖,他把信封里的东西抽出来。一张薄薄的信纸,上面是钢笔写的字,笔迹清秀工整:
“刘雨剑同志:来稿《人生》已收阅。小说有一定基础,人物形象较鲜明,语言朴实有泥土气。但部分章节节奏过快,主人公高加林的心理转变缺乏足够铺垫。编辑部建议您对‘高加林离开县城回乡务农’一节做适当扩充,增加其内心挣扎的描写。修改后可重新投寄。另,稿纸请用三百字格,以便排版。顺致创作愉快。《收获》编辑部,李小林。1981年8月25日。”
刘雨剑把信纸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没有直接说“留用”,但也没有退稿。修改意见提得很具体,说明编辑认真看了,而且看进去了。李小林——他记得这个名字,路遥的《人生》就是她责编的。上一世他做生意的时候,偶尔翻文学杂志,看到过编辑手记,里面提到李小林如何一页一页地帮路遥改稿,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
他把信纸小心地折好,放进衬衫口袋里。然后他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操场上几个孩子在追一只蝴蝶,土黄色的菜粉蝶,飞得忽高忽低,孩子们追得满头大汗。太阳从东边的树梢上斜下来,把操场的泥地晒得发白。
他想起上一世。
上一世他十七岁那年,也写过一篇小说。题目叫《田野上的早晨》,写一个农村少年早起去田里干活,看见太阳从地平线升起来的过程。他写了三千字,誊写在作文本上,寄给了《萌芽》杂志。三个月后,退稿信来了。格式信,油印的,就一行字:“来稿经审阅,不拟采用。谢谢支持。”他把那封信压在枕头底下,每晚睡觉前拿出来看一眼,看了一个月,直到信纸被汗浸得发黄。
后来他又写。写了三年,退了三年。散文、小说、诗歌,什么都写,什么都退。那个年代能发表作品的人,要么是工农兵大学生,要么是干部子弟,要么是家里有门路。他一个农村出来的民办老师,连正规的高中语文都没学完——**后期,学校里整天搞劳动,语文课教的是《人民日报》社论,标点符号怎么用都没人教。他写出来的句子,主谓宾经常对不齐,但那时候他不懂,投稿之前连找个懂行的人帮看看都没有。
二十岁那年,他入伍了。部队里也有文学青年,办墙报、写通讯稿。他积极投稿,连队指导员夸他有热情,但每次帮他改稿子都要改掉大半。有一回他写了一首诗歌颂边防战士,指导员看完说:“雨剑,你这个‘钢枪在月光下泛着冷光’,‘冷光’这个词不对。枪是热的,战士的血是热的,你怎么能用‘冷’字?”他当场愣住了。后来他慢慢明白,自己写东西,只知道堆词,不知道用词。他认识的字不少,但那些字怎么搭配才有力道、怎么排列才有节奏,他脑子里一锅粥。
退伍后他进了建筑队,从搬砖开始干。文学梦就这么搁下了。一搁就是三十年。中间他也断断续续写过东西,写在工地宿舍的草稿纸上,写在工程日志的空白页背面。有一次项目经理看见他写的东西,拿过去看了两页,笑着说:“老刘,你还想当作家啊?好好干活吧,作家那碗饭不是咱们吃的。”
他没说什么,把稿纸折好塞回了兜里。
后来他有了钱。一个亿的时候,他又想起了文学。他觉得自己有阅历了,有素材了,能写出好东西了。他在郊区租了一套房子,买了一张大书桌,摆上笔墨纸砚,每天上午去公司转一圈,下午关在书房里写。写了三年,攒了五十多万字。他把稿子打印出来,装订成册,给几个朋友看。朋友们都说好,可他心里知道,那是客套话。
他把稿子投给几家文学期刊,全退了。有一家期刊的编辑给他打电话,很客气:“刘先生,您的小说故事性很强,但语言方面……您要不要找一个专业写手帮您润色一下?”他挂了电话,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夜。第二天他把那五十万字的稿子全烧了,烧了大半天,烟雾报警器都响了。
现在他重生了。他坐在1981年的村小办公室里,口袋里装着一封编辑的回信,信上说“人物形象较鲜明,语言朴实有泥土气”。他知道那语言不是他的,那是路遥的。黄土高原上的路遥,用最朴素的语言写出了最沉痛的人生。而他自己,一个上海郊区的民办老师,两辈子加在一起写不出那种句子。
办公室外有敲门声。“刘老师,上课铃响了。”
他站起来,把信纸往口袋里按了按,拿着教具走出办公室。三年级的孩子还在追蝴蝶,他吆喝了一声:“都回来上课!”孩子们呼啦啦跑回教室,泥地上留下一串串小脚印。
他站在讲台上,看着下面十来张黑里透红的小脸。最小的那个才六岁,鼻涕拖到嘴唇上,正拿袖口蹭。
“刚才让你们写作文,写你们的理想。谁来说说?”
孩子们举了手。一个说想当解放军,一个说想当售货员——售货员能坐在柜台里面,不用晒太阳。刘雨剑点了点头,最后指了指坐在第三排的一个女孩:“张小燕,你说说。”
张小燕站起来,怯生生的:“老师,我……我想当作家。”
刘雨剑看着她。小女孩扎着两根羊角辫,眼睛大大的,穿的碎花衬衫洗得发白,袖口磨出了毛边。
“为什么想当作家?”
“因为……因为作家能写字,写好多字,把想说的话都写出来。”
刘雨剑沉默了一会儿。他想说:当作家不好,穷。写一辈子可能也写不出名堂,退稿信攒一抽屉,最后还是要烧掉。但他看着张小燕的眼睛,把那些话咽了回去。
“那你要好好学语文。多看书,多写。标点符号很重要,主语谓语宾语要对齐。还有,”他顿了一下,“不要学意识流。那东西把人写糊涂了,读者看不懂,就没人看了。要写实的,写你看见的、听见的、摸到的。写咱们村子,写田里的稻子,写赶集的人。老老实实地写,写出真情实感,就能打动人。”
张小燕认真地点了点头。
刘雨剑让她坐下,翻开课本。外面的蝴蝶已经飞远了,知了还在叫。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四个字——真情实感。
下午放学后,他回到办公室,把那封编辑来信又拿出来看了一遍。“部分章节节奏过快,心理转变缺乏铺垫”——他记得路遥的原著里,高加林离开县城回乡那段确实写得长,路遥用了整整一章来写高加林走在黄土路上时的内心挣扎。他抄的时候嫌那段太长,压缩了不少。现在看来,不能偷懒。
他铺开稿纸,重新拿起笔。他要按编辑的意见改。改完再寄过去。这次他一个字都不抄错,标点符号全用对,段落分得清清楚楚。他要把这篇小说当成自己写的来改——不,它就是自己写的。从寄出去的那一刻起,它就是他刘雨剑的作品了。路遥的《人生》是路遥的,他的《人生》是他的。两辈子了,他总得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他提起笔,在稿纸上写下一行字:
“高加林站在县城的汽车站门口,回头看了一眼他生活了三年的这座小城……”
窗外的天暗下来,煤油灯还没点,但他不用看也能写。那些字已经在脑子里生了根,这一世他要让它们开出花来。不是为了出名,不是为了赚钱买地。就是为了证明一件事——刘雨剑,活了六十年的刘雨剑,总得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点什么。
哪怕只是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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