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到中天的时候,林安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等这个时刻等了好几天了。精神力早就恢复满了,身体状态也不错,白天睡了好几个觉,现在精神得很。林老根的鼾声已经响了半个时辰,均匀而沉重,中间没有中断过,说明睡得很沉。
林安轻手轻脚地下床,光着脚踩在冰凉的泥土地上。他已经熟练掌握了这具身体的行动方式,虽然还是不太稳当,但至少不会再左脚绊右脚了。他摸黑走到后门边,拔开门栓,推开门。夜风从门外灌进来,带着竹林和山野的气息,凉飕飕的,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他先站在门口适应了一下,然后回到屋里,在后门旁边站定,在心里默念:召唤。
精神力从12降到10。后门外的夜色中,灰白色的雾气凝聚成一具白色的骷髅。月光洒在它的骨架上,泛着冷冽的白光。两颗幽蓝色的光点在空洞的眼窝里微微闪烁,像是两颗不安分的星星。
骷髅站在竹林边上,安静地等待指令。
林安深吸了一口气,下达了今晚的命令:进后山,沿着山脚走,看到兔子或者鸡就追,抓住带回来。抓两只就回来。
两只。他不敢贪多。第一次正式打猎,稳当起见,两只足够了。
骷髅领命,转身走进了竹林。
林安回到床上躺好,闭上眼睛,把注意力集中在那根无形的感知线上。他能感觉到骷髅正在竹林中穿行,竹枝竹叶在它身体上刮擦,但它毫无反应——骷髅没有痛觉,这是它最大的优势之一。
出了竹林,骷髅的步伐加快了一些。它沿着山脚向东移动,速度比普通人慢跑快不了多少。夜风吹过,林安能通过感知线隐约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变化——脚下从硬土变成了松软的落叶,空气中的湿气变重了,偶尔能感觉到某种小动物从骷髅附近急速窜过。
骷髅没有理会那些快速移动的小东西——大概是老鼠之类的,太小了,不值得追。它继续按照指令沿着山脚前进。
大约走了一百步左右,骷髅突然停了下来。
林安能感觉到它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某个方向上。他顺着感知线猜测——大概是前方不远处有什么东西。骷髅停了两三秒,然后猛地加速,朝着那个方向冲了过去。
快。比之前快了很多。
骨骼碰撞的声音在夜风中响起,咔咔咔的,像是有人在急促地敲打竹板。骷髅在灌木丛中横冲直撞,完全不在乎枝条抽打在骨架上发出的噼啪声。它的目标很明确——一只正在灌木丛中觅食的野兔。
野兔被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得魂飞魄散,撒腿就跑。但兔子再快也快不过一具不怕疼痛、不知疲倦的骷髅兵。骷髅在后面紧追不舍,步伐僵硬但速度极快,像是一台失控的白色织布机在月光下狂奔。
追了大约四五十步,骷髅追上了野兔。它弯腰伸手,精准地抓住了兔子的后腿,然后用力一捏。兔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第一只。
骷髅把死兔子夹在肋骨下面——它没有腰带也没有口袋,只能这么拿——然后继续沿着山脚搜索。
又走了大约七八十步,骷髅再次停了下来。这一次,它发现的是一只山鸡。山鸡正蹲在一棵矮树上打瞌睡,完全没有察觉到危险。骷髅悄无声息地靠近,伸手一抓——山鸡扑棱着翅膀惊叫起来,但骷髅的手劲太大了,一把就捏住了它的脖子。山鸡挣扎了几下,也安静了。
第二只。
任务完成。
骷髅夹着一只兔子和一只山鸡,转身往回走。它的速度比去的时候慢了不少,毕竟手上多了两样东西,行动不太方便。林安能感觉到它正在穿过竹林往回走,竹枝刮在它身上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
过了好一会儿,感知线告诉林安骷髅已经到了后门口。
他从床上起来,快步走到后门边。打开门,月光下,那具白色的骷髅就站在那里,肋骨下面夹着一只灰褐色的野兔和一只色彩斑斓的山鸡。山鸡的羽毛在月光下闪着暗绿色的光泽,尾巴很长,垂在骷髅的腿边。
林安从骷髅手里接过猎物。野兔沉甸甸的,大约三四斤重,肉质应该很丰满。山鸡也不小,比家鸡略瘦一些,但羽毛光亮,看样子很健康。
他把猎物放在后门旁边的柴火堆里,用干草盖好。然后对骷髅下达了最后一个指令:回到竹林里等着。
骷髅转身走进了竹林。
林安关好后门,回到床上,在心里默念:收回。
感知线的那一端,骷髅的身形在灰白色的雾气中消散了。面板上的已召唤数量归零,精神力显示为10点。
今晚消耗了2点,加上之前测试消耗的,他积累的经验值应该又多了几点了。不过现在不是关注这个的时候,他需要先解决猎物的问题。
明天一早,他就把兔子和山鸡拿给爷爷。说辞他早就想好了:后门外面发现的,可能是黄鼠狼咬死了拖过来的,也可能是竹林里的野兔自己撞到墙上死的。
嗯,后一种说法比较可信。野兔被什么东西惊吓之后慌不择路,一头撞在院墙上撞死了。这种事在农村并不罕见。至于山鸡……就说是和兔子一起的,可能山鸡也受了惊吓飞不动了。
算了,到时候随机应变吧。他一个三岁小孩,说话颠三倒四的,爷爷也不会太追究。
林安闭上了眼睛,嘴角微微翘起。
明天有肉吃了。
这一夜,他睡得格外踏实。
第二天早上,鸡鸣声把林安叫醒的时候,天刚蒙蒙亮。他一个鲤鱼打挺——好吧,以三岁身体的运动能力,更像是蠕虫翻身——从床上爬起来,趿拉着小步跑到后门边。
推开后门,一股清晨的凉气扑面而来。柴火堆里,干草下面,兔子和山鸡还在。他蹲下来摸了摸——凉的,但肉质还算新鲜。秋天的夜晚气温低,猎物放在外面一晚上不会坏。
他抱起兔子和山鸡,费力地往后门里走。两只猎物加起来差不多有七八斤重,对他这具三岁的身体来说简直是巨物。他抱着走了两步就走不动了,只能拖着走,猎物在地上留下一道痕迹。
不行,这样太可疑了。
他把猎物重新放回柴火堆里,盖好,然后跑到林老根那边,扯着老人的衣角。
爷爷,外面,兔子。
林老根正在灶台前生火,听到这话愣了一下。兔子?什么兔子?
后门,兔子。安哥儿去看。
林安拉着林老根的手往后面走。老人虽然疑惑,但还是跟着他来到了后门边。林安指着柴火堆,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示意爷爷去看。
林老根弯下腰,拨开柴火堆上的干草,愣住了。
一只灰褐色的野兔和一只色彩斑斓的山鸡,静静地躺在那里。
老根叔这是?他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伸手把猎物拿起来看了看。兔子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山鸡的脖子也是断的。他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疑惑,又从疑惑变成了困惑。
这是怎么回事?这东西怎么会在我家后门口?
林安赶紧使出了他练了好几天的说辞——当然,以三岁的语言能力,他说出来的话大概是这样的:兔子……跑……撞……墙……死……
连说带比划,磕磕绊绊,意思大概是:兔子从竹林里跑出来,撞到墙上死了。
林老根听完,皱着眉头想了想,又看了看后门附近的地面。后门口的泥土地上有一些凌乱的痕迹——那是昨晚骷髅走动留下的,但老人显然看不出来那是骷髅的脚印,只当是野兔挣扎时留下的。
还真是……林老根自言自语,脸上露出了将信将疑的表情。他看了看手里的猎物,又看了看林安那张天真无邪的小脸,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大概是因为他实在想不出别的解释了——总不可能是有人半夜把猎物送到他家门口的吧?他们家这么穷,谁会做这种事?
也可能是后山的野物被什么东西惊了,跑到村子里来,慌不择路撞到墙上死了。这种事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行吧,林老根把猎物拿在手里,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算是咱们安哥儿的运气好。走,爷爷给你炖兔肉吃。
林安听到炖兔肉三个字,眼睛顿时亮了。
他使劲地点了点头。
上午,林老根在院子里忙活开了。
杀兔子和拔鸡毛这种事,林安就不参与了——倒不是他嫌脏,而是三岁的身体确实帮不上什么忙。他只能坐在枣树底下的棉垫子上,看着爷爷在井边处理猎物。
林老根的手法很熟练。他用一盆热水把兔子烫了,然后开始拔毛。灰褐色的兔毛一撮一撮地被拔下来,露出底下粉白色的皮肉。接着开膛破肚,清理内脏,用水冲洗干净。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做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老手。
山鸡也是同样的处理流程。山鸡的羽毛比兔子难拔,尤其是那些细小的绒毛,需要用热水反复烫好几次才能弄干净。林老根一边拔毛一边念叨,说这山鸡的毛色真好,要是完整拔下来还能做个毽子给安哥儿玩。
处理完猎物,林老根把兔子和山鸡都剁成了块。铁刀砍在砧板上发出咚咚的响声,肉块大小不一,但对于一锅炖菜来说已经足够了。
灶台生起了火,铁锅里倒了一点油——那是林老根珍藏了好久的油,平时根本舍不得用,今天因为有了肉,才舍得倒上薄薄一层。油热了之后,林老根把兔肉和鸡肉一起倒进锅里翻炒。油脂遇热发出的滋滋声在院子里回荡,一股浓郁的肉香迅速弥漫开来。
林安坐在枣树下,使劲吸了吸鼻子。
香。
太香了。
那种香味和现代超市里买到的冻肉完全不同。这是新鲜的、带着野味的肉香,混合着油和火的热气,在空气中翻滚、扩散,钻进他的鼻腔,顺着喉咙一路滑进胃里,勾得他肚子咕噜噜直叫。
他咽了口口水。
林老根往锅里加了一些水,又扔进去几块切成条的萝卜、两根葱、几片姜——姜是从邻居那里要来的,自家不种——然后盖上锅盖,让火慢慢炖着。
接下来就是等待。
等待的过程是最难熬的。锅盖下面不断传出咕嘟咕嘟的声响,蒸汽从锅盖边缘冒出来,带着越来越浓郁的香味。那香味随着蒸汽飘散开来,先是充满了整个院子,然后越过院墙,飘到了外面。
林安闻着那股香味,觉得自己这辈子——包括上辈子——都没有闻到过这么好闻的味道。也许是饿了,也许是期待了太久,也许是这具三岁的身体对肉食有着本能的渴望。总之,那锅正在灶台上咕嘟咕嘟冒着泡的兔肉山鸡炖萝卜,就是他此刻全世界最关注的东西。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时辰,也许是半个时辰——林老根终于揭开了锅盖。
一股白茫茫的蒸汽升腾而起,带着浓烈到几乎让人窒息的肉香。蒸汽散去之后,锅里的景象露了出来——汤汁已经炖成了乳白色,浓稠而诱人。兔肉块和鸡肉块在汤汁里若隐若现,肉皮微微泛着金黄色的油光,萝卜条已经炖得半透明,吸饱了肉汤的鲜味。几根葱叶浮在汤面上,翠绿得像是刚从地里摘下来的。
林安的口水已经快流成河了。
林老根用大勺子搅了搅,又加了点盐,尝了一口汤,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他盛了满满一碗,放凉了一会儿,端到林安面前。
安哥儿,小心烫,慢慢吃。
林安接过碗——这回他两只手都用了才端稳——低头一看,碗里的肉汤还在冒着热气,一块带着骨头的兔肉露在汤面上,肉已经炖得酥烂了,用筷子一戳就能戳进去。
他顾不上烫,先用嘴吹了吹,然后小小地喝了一口汤。
鲜。
从舌尖到喉咙到胃里,一路鲜到底。
那种鲜味不是味精或者鸡精能调出来的,而是食材本身的鲜味经过长时间炖煮之后浓缩、释放出来的。兔肉的鲜、山鸡的鲜、萝卜的甜、葱和姜的辛香,全部融合在了一起,在口腔里炸开,像是放了一场味觉的烟花。
林安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他夹起那块兔肉,咬了一口。肉已经炖得极烂,几乎不需要咀嚼就能化开。肉汁在嘴里爆出来,带着一股淡淡的野味——不是腥膻,而是一种山野间特有的、粗犷的鲜香。兔肉的纤维细嫩,入口即化,比他上辈子在火锅店里吃到的任何兔肉都要好吃。
他又喝了一口汤,这次能尝到萝卜的清甜了。萝卜炖了这么久,本身的辣味完全消失了,只剩下甜和软糯,吸饱了肉汤之后变得比肉还好吃。
林安吃得头也不抬。
林老根坐在旁边看着他吃,自己手里端着一碗 mostly 是汤的兔肉——好肉都给他孙子了,老人自己碗里只剩些碎骨头和萝卜条。但林老根吃得很满足,一边吃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林安。
慢点吃,锅里还有呢,别噎着。
林安含混地应了一声,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就又夹起了一块鸡肉。山鸡肉比兔肉紧实一些,有嚼劲,但同样鲜嫩。鸡皮炖得软烂,带着一层薄薄的油脂,入口即化,满嘴留香。
他吃了两碗肉汤,把碗底的碎肉和萝卜都舔干净了,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碗。
小肚皮鼓鼓的,整个人都被肉汤暖透了。
林老根收拾碗筷的时候,他靠在枣树干上,打了个饱嗝。夕阳从院墙外照进来,把整个院子染成了暖洋洋的橘红色。两只母鸡在院子里悠闲地踱步,偶尔低头啄一啄地上的食物残渣。灶台里的余火还没完全熄灭,偶尔发出噼啪一声。
远处的山峦在暮色中变成了深蓝色的剪影,清水溪在山脚下闪着最后一缕光。
林安眯着眼睛,感受着肚子里那股暖洋洋的饱足感,心里升起一种他上辈子从未体验过的幸福感。
不是升职加薪的快感,不是买到心仪东西的满足感,也不是游戏里打赢了一场的成就感。而是一种更深层、更基础的幸福感——吃了一顿好饭,身上暖暖的,身边有人疼,明天还有希望。
就这么简单。
他看着正在井边洗碗的林老根,老人的背影在夕阳中拉得很长,脊背微驼,但动作依然利落。水花溅在老人手上,在夕阳下闪了一下。
上辈子他没有好好陪过家人。父母在老家,他在大城市,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面。每次打电话都说忙忙忙,等闲下来了就回去。结果闲下来的时候,人已经没了。
这辈子,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爷爷,好吃。
他鼓起三岁身体的全部语言能力,认认真真地说出了这三个字。
林老根回过头来,笑得满脸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好吃就多吃点,以后爷爷经常给你做。
好。
林安把脸转向夕阳,闭上眼睛。
风从后山吹来,带着草木和泥土的气息,凉爽而温柔。远处传来牧童赶牛回家的声音,牛铃铛叮叮当当地响着,和着暮色里的虫鸣,像一首古老的歌谣。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这山野间的味道吸进肺里。
这才是生活啊。
他在心里说。
后山的骷髅已经收回了,今晚他不需要再做任何事情。就让他这个穿越者,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安安静静地做一个吃了兔肉就满足的三岁小孩吧。
至于未来——系统会升级的,骷髅会变强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他不急。
真的不急。
夜色渐渐降临,最后一抹夕阳消失在山后。院子里暗了下来,林老根点起了油灯。昏黄的灯光在泥墙上投下摇曳的影子,把小小的屋子映得温暖而安宁。
林安躺在被窝里,肚子里还残留着兔肉的香味,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
明天应该吃什么呢?
他在迷迷糊糊中想着这个问题,很快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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