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龙,前几天,你的城市里,有鼠妖兽发现了你。不过他们不自量力,死了活该。诺,我们其实可以共赢的,现在,我想请庞先生帮我干一件事。”
包厢里安静了几秒。叶朔喝了一口茶,看着庞渊,目光不紧不慢,像在等一句话落地。
庞渊没有立刻开口。他想起阿璃,她还在白素贞手里,白素贞说救人是为了利用他引出叶朔,白素贞确实吃过人,那些传说不是假的。他如果现在拒绝叶朔,阿璃可能等不到白素贞救她的那一天。他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说了一句:“你需要我做什么?”
叶朔的嘴角弯了一下,那弧度很浅:“你身上有龙血。给我抽上一些,我有用。”
“龙血能做什么?”庞渊警惕起来。
“很多事情。”叶朔说,“但你不必现在就知道。你只需要知道,你给了我想要的东西,我会帮你完成你的心愿。那个一直找你的鲛人女孩,为了保护你受伤了对吧?我可以帮你救那条鲛人,还能够给你想要的财富或者其他心愿。你自己选。”
庞渊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我要先确认阿璃的安全。你让我做你的保安或者其他的服务人员,我能光明正大地进你的地盘,也能随时知道你的人在不在附近。”
“可以。”叶朔点头,“明天开始,你跟着我,嗯,你就给我儿子做家庭教师吧。包吃住,工资另算,五险一金都给你交。肯定,比你在之前教初中生数学有前途,你如果愿意把龙血给我,我还可以送你进修,让你成为一代名师。明天,你先以安保的身份跟着我,熟悉熟悉情况。”
庞渊愣了一下。叶朔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又补了一句:“我这人做事喜欢有规矩。你来了就是我的人,我不会亏待你。对了,你来云南后,那条鲛人呢?”
“这个,我暂时不想说。”
“没关系,庞先生,你先回去休息,明早来报道。”
庞渊从茶馆出来之后,站在巷口掏出手机给白素贞发了一条消息:“明天开始,我去做他的安保。”
白素贞回复得很快:“将计就计。他需要你的血,你需要他的人骨琵琶。正好。为了防止他找到我,今晚你别回来了,找家宾馆,先住下。”
庞渊想起阿璃,他把手机收起来走进了夜色里,警惕地看了看四周,没有妖兽跟随,找了家附近的旅馆,睡下了。
这时,白素贞发来一张阿璃的照片,阿璃正在调息,脸庞安静,在烛光下十分认真。
第二天早上,庞渊穿着新配发的深灰色制服站在酒店大堂门口,身边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保安,说话带本地口音:“你是新来的?跟哪个领导的?”
“马总这边的。”
“啧,那你运气好,”年轻人压低声音,“马总的安保团队待遇是别人的三倍。他身边的人都不怎么换,有几个跟了他七八年了。”
庞渊没有接话。他站在门口,看着门廊外的街道,阳光正一寸一寸地爬过青石板路。上午九点叶朔的车队出发去考察文旅项目,他坐在第二辆车的副驾驶后面,隔着深色的车窗看着窗外的云南山水,后颈的金纹安静得像睡着了。叶朔坐在他旁边,低头看文件,偶尔抬头看一眼窗外,没有跟庞渊说话。
到了考察现场,人群围过来,当地官员、项目负责人、媒体记者,叶朔下车的时候,步伐稳当,和每个人握手、微笑、点头。庞渊由于刚来,站在他身后最远的位置,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那些和叶朔握手的人。那些人的表情里,有热情,有讨好,有隐藏得很深的算计。庞渊想起叶朔昨晚说的那句“人类表面恭维,其实是贪婪地想要我的资源”,目光落在庞渊侧脸上,他笑得很标准,嘴角弧度刚刚好,但那双浅褐色的眼睛里没有笑。
考察结束,车又开了半个小时,停在一个露天停车场。随行人员下了车,去附近的农家乐吃饭。叶朔没有去,他让司机在车里等着,然后转头看了庞渊一眼:“你跟我来。”
两个人坐在停车场边上的石阶上,面前是一大片开阔的山谷,风从谷底灌上来,带着野草和泥土的气味。叶朔看了庞渊一眼,开口了:“你昨天问我,为什么需要龙血。”
庞渊点头:“你还没告诉我。”
叶朔沉默了一下。然后他开口讲了一个故事,声音比平时低了几分。
很久以前,那时候还没有朝代,天地间灵气充沛,山林湖海是万兽同有的,不分高低贵贱。他是一只奚鼠,年纪不算大,修为也不高。他有一个伴侣叫小月,和他一样是奚鼠,比他小几百岁,性子温软,不爱争斗。她最喜欢做的事,是趴在昆仑山脚下一处温泉边的青石上晒太阳,肚皮朝上,四只爪子蜷着,尾巴搭在石沿上一晃一晃。他每次游历回来,总会带一尾肥美的红鲤或者一捧山涧里摘的野花,放在她软乎乎的肚皮上。她就睁开半只眼,慢吞吞地笑。
“后来有一天,我出了一趟远门,回来的时候,山洞空了。”叶朔的声音没有起伏,像在说一件隔了很久的事,“青石上只剩一撮灰白色的绒毛,被风吹得在地上打转。”
他在山林里找了三天三夜。最后在一个人族部落的祭坛上找到了她。整张皮被剥得干干净净,绷在一面巨大的木鼓架子上,毛色还是那样白,在火把的光里泛着柔和的光泽。祭坛下面跪着密密麻麻的人,一个穿兽皮袍子的巫师正举着鼓槌指挥鼓手。鼓声响起来的时候,方圆百里的野兽全都拼命朝那个方向跑,狼、虎、鹿、蛇,还有叫不出名字的精怪,跪在那面鼓前面匍匐着不敢动。
叶朔几乎要疯了,冲上去想把鼓抢下来。可那是上古时期,人族刚刚得了天地的气运,气数正盛。他那时法术不高,却被巫师身后隐着的三个老道合力打退。一条前腿差点被斩断,脊背上被烙了一道符印,至今阴雨天还会隐隐作痛。他躲在暗处,眼睁睁看着那面鼓被敲响。鼓声传了八百里,百兽匍匐,精怪哀鸣。那是小月的皮,在替人类号令她的同类。
叶朔没有再去抢。因为他终于明白了,人族的气运已成大势,他一个人挡不住。那一夜他在山洞外面跪了很久,天亮之前离开了那片山林,从此再没有回去过。
庞渊坐在他身边,没有接话。叶朔侧过头,看着远方山谷的方向,又说了一句:“史书上写奚鼠'皮毛蒙鼓可传千里'——那句话是一整条命换来的。”
庞渊沉默了很久。后颈的金纹在皮肤底下静静地搏动着,不快不慢,像另一颗心跳。他看着叶朔的侧脸,说了一句:“所以你恨人类。”
叶朔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他说:“我只想找到她。”
庞渊坐在石阶上,云南午后的风从山谷里灌上来,吹动他新制服的衣领。他想起白素贞要的人骨琵琶,又想起阿璃还在等她回去,风声从耳边掠过,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翻书页,一下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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