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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orn in the 70s: I Carry a Rifle Through the Mountains

Chapter 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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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Reborn in the 70s: I Carry a Rifle Through the Mount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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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军是跟原主一个大院里光屁股长大的发小,一块儿从北京卷着铺盖来大荒沟插队的。集体户里几十号知青,就属他跟原主最投契,平日里也总护着这个性子绵、身子弱的发小,谁敢挤兑于骁,他第一个撸袖子往上冲。

于骁心里有了数,顺着他的话扯了扯嘴角,笑意淡得像山雾,运气好而已。他顿了顿,直接开口,走,跟我回知青点取行李。我拜了赵大爷为师,往后住山里,不回集体户了。

爱军眼睛瞪得溜圆,棉袄袖口蹭得脸颊发痒,你拜了赵大爷,我去,那老头出了名的怪脾气,连大队书记都敢甩脸子,居然肯收你,行啊你小子,往后就是守山护林的,比在地里刨食强一百倍。

他絮絮叨叨着,熟门熟路领着于骁往男生集体户走。土路冻得硬邦邦,鞋底踩上去咯吱响,他走着走着总忍不住扭头打量于骁,越看越纳闷,眉头皱成了疙瘩,哎我说,你怎么回事,上了趟山回来,整个儿人都变了。以前蔫得像霜打的茄子,走路都缩着肩膀,刚才远远看着,腰杆挺得跟标枪似的,我差点没敢认。

于骁早备好了说辞,神色坦然,上山撞见狼,吓丢了半条魂,总不能还跟以前似的软包子样。爱军一想也是,差点喂了狼,能不变吗,便没再多想,搂着他的肩膀继续往前晃,棉袄蹭得发出窸窣的响。

没一会儿就到了男生集体户。土坯房的门没关严,风卷着雪沫子往里灌,一进屋就是通铺,铺着各色各样的褥子,蓝的灰的,补丁摞着补丁,墙上挂着洗得发白的衣裳和毛巾,一股子汗味、霉味混着廉价皂角的气味,扑得人鼻子发酸。于骁站在门口,看着一排长得差不多的铺位,又一次陷入了沉默,他压根不知道哪块是原主的地盘。

你没烧糊涂啊。爱军愣了一下,伸手就摸他的额头,掌心带着户外的寒气,自己铺都找不着了,从左边数第三个,枕头底下还压着你那本翻烂的烈火金刚呢。

于骁哦了一声,走过去蹲下收拾。原主的家当寒酸得让人心头发堵,一床打了三层补丁的旧被褥,几件洗得发灰的换洗衣裳,一个掉了漆的搪瓷缸,缸子上印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红字,还有两本边角卷得不成样子的旧书。拢共就一个小包袱,系上麻绳就能拎走。爱军蹲在旁边帮他叠衣裳,叠着叠着突然想起什么,抬头撞了撞他的胳膊,对了,你要搬山里去,不去跟婉宁说一声啊。

婉宁。

于骁手上的动作猛地一顿,心里咯噔一下,警铃瞬间炸得脑仁疼。前脚刚听说有个林知青不能辜负后脚又冒出来个婉宁,卧槽,这原主到底是个什么风流债主啊。他上辈子在战壕里摸爬滚打十几年,唯一的女性接触史就是牵过老妈的手,哪见过这阵仗。这年代流氓罪可是要枪毙的,万一原主跟这姑娘有什么不清不楚的,他这冒牌货岂不是要刚穿越就喜提批斗大会,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他心里疯狂打鼓,面上却硬撑着不动声色,含糊地嗯了一声,指尖悄悄抠着包袱的麻绳。

爱军见他这反应,还以为他不好意思,笑着挤了挤眼睛,嗓门压低了点,装什么装。人家林婉宁前天听说你进山没回来,在女生宿舍窗边坐了一宿,第二天天没亮就跑去赵大爷那说明情况。想跟赵大爷上山找你你倒好,要搬走了都不跟人说一声。走,我带你一起过去!

林婉宁。于骁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紧绷的后脊背稍微松了点。原来就是之前听说的林知青,名字倒是清凌,像江南水乡里飘过来的软音。他一边跟着爱军往外走,一边在心里疯狂自我建设,没事没事,这年代缺衣少食,个个都瘦得像竹竿,肯定丑不到哪去。只要不是磨盘屁股水桶腰,只要不是麻子脸歪嘴,我都能接受。大不了少来往,慢慢冷处理,总比被挂个流氓牌子游街强。

他怀着赴死的心情,跟着爱军走到女生集体户门口。院墙根种着几棵冻得发僵的波斯菊,枯茎上还挂着去年的干花,风一吹晃得簌簌响。爱军也不敲门,扯着脖子就往院里喊,嗓门大得像敲锣,林知青,林知青,于骁过来啦。

屋里传来细碎的脚步声,随即门帘被一只白净的手轻轻掀开,棉布的帘子蹭得门框沙沙响。

一个人影从土坯房里走了出来。

于骁的目光先落在她脚上,一双洗得发白的黑布鞋,鞋口磨出了细细的毛边,深蓝色的裤脚挽起一小截,露出一截裹着白袜子的脚踝,细得像刚出土的葱白。往上走是碎花棉袄,蓝底白碎花,袖口磨得发毛,肩膀处补了一块颜色略深的布,针脚密得看不出痕迹,朴素得不能再朴素,却干净得晃眼。

然后他抬起眼,看见了她的脸。

脑子里嗡的一声,于骁整个人钉在了原地,连呼吸都停了半拍。

这姑娘长得太干净了。眉眼像画师蘸着山泉水描出来的,眼尾微微上挑,一双眸子黑亮亮的,像是长白山深处最澄澈的泉眼,一眼能望到底,连点杂质都没有。皮肤白得透光,泛着薄薄一层淡粉的红润,真跟古书里写的肤若凝脂一模一样,不是那种涂脂抹粉的假白,是带着山野凉意的、玉一样的白。鼻梁秀挺,唇色是淡淡的樱粉,不施脂粉,却比他上辈子在画报上见过的所有女明星都好看十倍。

一条黑亮的麻花辫垂在肩头,辫梢系着根褪了色的红头绳,风一吹晃了晃,衬得那张脸更白了,白得像月下的霜,清凌凌的,直往人眼睛里钻。

她看见于骁,弯了弯嘴角,露出浅浅的笑,两个梨涡若隐若现,声音温温柔柔的,带着点真切的焦急,于骁,你吓死我了。听说你跑山上去了,要不是守山的赵大爷,你可怎么办。没受伤吧。

于骁张着嘴,愣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本来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结果看见真人直接看傻了,站在那儿连眼珠子都忘了转。碎花棉袄、蓝裤子、黑布鞋,明明穿得素净得不能再素净,可那股子清丽劲儿,像山涧里刚开的花,撞得他心口发闷。

林婉宁见他愣着不说话,又笑了一下,往前半步走,鞋底蹭得地上的冻土发出轻响,你站门口发什么呆,冻傻了。

于骁这才猛地回过神,喉咙动了动,感觉耳朵根唰的一下就烧了起来,烫得能煎鸡蛋。他活了两辈子,前一世在国内干到二期士官,又去法国外籍兵团签了五年合同,后来去哈尔科夫、顿巴斯、扎波罗热打了四年仗,上辈子唯一的女性肢体接触,就是十岁那年牵过老妈的手。天天在战壕里跟一群臭老爷们打滚,要么就是跟敌人拼刺刀玩命,什么时候跟这么好看的姑娘近距离说过话,钢铁直男当场就卡了壳。

没、没,没事。他磕巴了一下,赶紧把手里拎着的两条狼腿笨拙地往姑娘怀里塞,狼腿上还带着冰碴子,冻得他指尖发僵,我、我打的,给你。

麻绳拴着的狼腿沉甸甸的,塞过去的时候差点脱手,冰碴子蹭到林婉宁的手背,她缩了一下,眼睫毛颤了颤,看着于骁红得要滴血的耳根,又看了看怀里沉甸甸的狼腿,眼里的笑意更深了,梨涡陷得更明显。

于骁心里乱糟糟的,脑子里莫名其妙蹦出以前听来的戏词,混着刘皇叔那副迷离的小眼神,打了半辈子仗,就不能享受享受吗。他心里暗骂自己没出息,不就是个姑娘吗,至于脸红成这样,可手却不听使唤,还僵在半空,指尖蹭到了林婉宁的手背,软乎乎的,像碰到了刚出锅的棉花糖,他像触电一样猛地缩回去,一边抠着军大衣的扣子,一边支支吾吾,半天憋不出第二句话,尴尬得脚趾都要在棉鞋里抠出个地印子来。

风卷着雪沫子刮过,林婉宁麻花辫上的红头绳晃了晃,远处的山尖上飘着淡灰色的云,于骁抱着那个寒酸的小包袱站在那儿,耳朵还烧着,忽然觉得,这大荒沟的山风,好像也没那么冷了。

作者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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