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七日,上午八点四十。
队部的办事窗口在走廊尽头,玻璃上贴着一张纸:调档申请,材料三样——申请表、亲属关系证明、所在科室意见。
陈默把三样都备齐了。亲属关系证明是户口本上的一页,他昨天晚上回出租屋翻出来的,纸边发脆。
申请表填了两遍才填完。申请人:陈默。申请调阅:陈立山,二零一八年事故认定材料。与申请人关系:父子。用途一栏他写的是"核实现场设备信息"。
他把单子推到魏长海桌上。
魏长海看了一眼,没拿笔。
"这个我不能签。"
"为什么。"
"八年前的认定。"魏长海把单子往旁边挪了挪,"翻出来对你没好处。你爸那桩,当年定的是三级,三级是最轻的一档,赔了钱,家属签了字。你翻它干什么。"
"我要看现场的设备。"
"看了也改不了结论。"
"我没说改结论。"
"那你到底想干什么。"
陈默顿了一下。
"我爸出事那天,现场有一台设备。"他说,"八年前那台,和这个月我抬走的那个,是同一类东西。我想看看编号。"
魏长海把手里的笔放下了。
"你想看的不是编号。"他说,"你想看的是别的。"
"我想看的就是编号。"
魏长海抬起头看他。
"小陈,我跟你说句实在的。"他把单子拿起来,放进手边那摞派工单底下,"这个月队里还差四个结案。你转正的事刚下来,评分表还没交。你现在去翻八年前的东西,翻出来是什么,谁替你兜?"
"不用谁替我兜。"
"话别说这么满。"
陈默站在桌前。
"队长,单子在您这儿压几天,我不问。我只是把话放在前头:我今天会再交一份,走的是公开条款。"
中午十二点半,事务局一楼。
政务公开柜在楼梯拐角,一个玻璃柜,里面码着一摞蓝皮的文件。陈默找到第七本:《临江市武道事务局人员管理办法》。
他蹲在柜子前面一页一页翻。翻到第四本的时候旁边有人问他找什么,他说找调档的条款,那人指了指最下面一排。
第七本才是。他抽出来,先翻到封底看版本:二零二三年修订,现行有效。
翻到第二十六条的时候他停住了。
"试用期内人员,因直系亲属事故认定,申请调阅相关档案材料的,所在科室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逾期未签署的,视为同意,申请自动流转至档案管理科。"
陈默把这段话抄在手机备忘录里,连标点一起抄。抄完他又拍了一张,照片里带上了页眉和条款号。
下午两点,他又填了一份申请表。
这一份和上午那份一字不差,只在备注栏多了一行:
依据《临江市武道事务局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请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逾期未签署的,视为同意并自动流转。
他把单子交到收发室,让值班的人在登记本上写了编号、日期和接收人,自己拍了一张登记本那一页。
然后他把单子照片发给了魏长海。
十分钟后,队部那头电话打过来。
"你拿条款压我?"
"我拿条款办事。"
电话里安静了一下。
"你转正不要了?"
"转正评分表上有四条。"陈默说,"其中一条叫流程规范。"
魏长海在那头笑了一声,笑得很短。
"行。"他说,"我签。我在意见栏写清楚:本人不同意,系按条款办理。这个你别怪我。"
"不怪。"
下午四点十分,陈默把单子交到档案管理科。窗口的人给了他一张受理回执,取证时间写着:次日上午十时。
十月十八日,上午十点。
档案科的人把一个牛皮纸袋推出来。袋子上没有写名字,只有一个编号。
"副本,十七页。"那人说,"可以带走,不能转借。丢了要出说明。"
陈默在登记本上签了字。
他没在档案科打开。他抱着袋子走到楼下,在院子里的长椅上坐下,才把封口的线松开。
:事故基本情况。地点是临江市城北的一处训练场馆,名字他没听说过。认定结论那一行印着:2018年11月7日,三级训练事故。
:现场设备清单。一共四行。前三行是护具、垫子和一台心率监测仪。第四行写着:训练舱,一台。型号栏是空的。序列号栏——
陈默把这一页举起来,对着太阳。
那一栏不是空的。是被人涂过的。涂得很厚,笔道一层压一层,纸面已经起毛了。他把纸翻过来,背面能看见笔尖戳出的两个小点。
他举着纸换了两个角度,能看出下面原来有数字,第一个数字像是1,后面还有,但认不出来。
有人不想让人知道那台机器的编号。
是认定意见和签字。现场情况一栏只有一句话:训练过程中发生意外,无第三方责任。认定人那栏盖着章,名字他不认识。家属签字栏是周国栋,字迹比现在瘦。
后面几页是现场照片的清单——只有清单,没有照片。清单上写着"现场照片六张,随正本归档"。
陈默把每一页都拍了照。拍到的时候他拍了三遍,换了三次角度,回去以后一张也没能看清。
他把纸装回袋子,抱在怀里,坐在长椅上没动。
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周国栋发来的,只有一句:明天下午,你自己来。
陈默没回。他把袋子又抱紧了一点。
八年前那一台,也是训练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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