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个黄昏》
第三章
周六下午四点,邱莹莹坐在书桌前,面前摊着月考模拟的成绩单。
语文128,数学142,英语135,物理96,化学89,生物82。总分672,年级排名第四。比她上学期期末的成绩低了十五分,名次下滑了一位。物理单科从年级第二掉到了第五——那道电磁感应的大题她做错了最关键的一步,十二分扣得干净利落。
她把成绩单折起来夹进笔记本里,没有像往常那样分析错因、整理错题。不是因为不在意,而是因为她此刻脑子里装着一件比成绩更重要的事——今天周六,晚上要去酒吧。
这一周过得太漫长了。从周三流言爆发到周五成绩公布,短短三天像被拉长成了三周。帖子虽然被删了,匿名账号虽然被注销了,但有些东西不是删帖就能抹掉的。走廊里偶然投来的目光、去厕所时突然安静下来的隔间、体育课上刻意避开她的女生——这些细小的裂缝遍布在校园生活的每个角落,无声地提醒她,有些人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帖子的内容。
但也有不一样的。比如林清清每天早上雷打不动地多带一份早餐放在她桌上,什么也不说,但每次都会把她不爱吃的青椒挑走。比如物理课代表周扬在发卷子的时候压低了声音对她说了句“电磁学那块儿你要是想补,我笔记可以借你”。比如那天体育课她被排球砸到肩膀,隔壁班那个一直不怎么理人的短发女生走过来问她疼不疼。
这些碎片式的善意不足以抵消所有恶意,但足够让她觉得自己还没有被完全孤立。
邱莹莹合上笔记本,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墙角打开吉他盒。那把二手的雅马哈安静地躺在深蓝色的绒布衬垫上,琴弦上还残留着上次弹奏时留下的指痕。她把琴抱起来,手指拨了一下最细的那根弦,一个清脆的音符跳出来,在安静的房间里回荡了几秒。
她有一个星期没有碰过吉他了。
上次弹琴还是上周六,在207包间里撞见洪承汉的那个晚上。这一个星期发生了太多事——流言、天台、操场上的摔倒、医院走廊尽头的眼泪。她的生活像是在一辆失控的过山车上颠簸了七天,而吉他是那个被遗忘在站台上的行李。
她调了调琴弦,开始弹一首没有名字的曲子。不是陈粒,不是宋冬野,不是任何人的歌。是她自己写的。她从来没有给别人弹过这首歌,甚至自己都很少弹——因为每次弹到副歌部分,她就会想起那个在酒吧走廊尽头哭泣的夜晚,想起母亲确诊时医生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想起十岁那年父亲拉着行李箱走出家门的背影。这些记忆太沉了,她的手指撑不住。
但今天她想弹。
曲子很短,只有两分钟。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她的手指停在琴弦上,指尖微微发抖。她深吸了一口气,把吉他放回盒子里,拉上拉链。从今天开始,她对自己说,这首歌要有名字了。
就叫《第七个黄昏》。
傍晚六点半,邱莹莹背上吉他出门。楼道里的声控灯在她踏上第一级台阶的时候亮了,暖黄色的光把她的影子投在灰扑扑的墙面上,拉得很长。这盏灯自从那天晚上亮起来之后,再也没有坏过。她不知道是谁修的,但她每次经过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一眼灯泡里那团暖黄色的光。
十月的傍晚已经有了明显的凉意。她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骑着共享单车穿过南城的大街小巷。风灌进衣领里,凉飕飕的,但她不讨厌这种感觉。秋天的风不像冬天那么刺骨,带着一种温和的决绝。
她路过市中心医院的时候,习惯性地抬头看了一眼十二楼。窗户亮着灯。母亲今天下午给她发了微信,说检查结果出来了,各项指标都在好转,医生说再过两周就可以考虑出院。邱莹莹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正在食堂吃午饭,林清清坐在对面啃鸡腿,看到她眼眶突然红了,差点噎到。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林清清一脸惊恐。
“没什么,”邱莹莹把手机屏幕翻过去扣在桌上,用筷子夹了一口米饭塞进嘴里,含混地说,“我妈说病情好转了。”
林清清愣了半秒,然后猛地把鸡腿往盘子里一放,双手合十朝天花板拜了拜,“天灵灵地灵灵,莹莹妈妈早日康复——”
邱莹莹被她逗笑了。那种笑是从胃里翻上来的,带着这段时间积压的所有委屈和疲惫,翻到喉咙口的时候差点变成呜咽。但她没有哭出来。她已经很久没有在别人面前哭过了。在母亲面前哭,母亲会更担心。在林清清面前哭,林清清会不知道怎么办。在洪承汉面前哭——她没有想过这个选项。
“夜色”酒吧的霓虹招牌在暮色中亮起来的时候,邱莹莹刚好骑到巷口。那个坏掉的“色”字还是没有修,红色的灯光一明一灭,像一只疲惫的眼睛。她熟门熟路地绕到后门,推门进去,穿过那条堆满啤酒箱的走廊,推开员工休息室的门。
王姐不在。阿杰坐在角落的椅子上调弦,看到她进来,点了点头。邱莹莹把吉他靠在墙角,换上那件牛仔外套——她今天出门的时候穿的是一件运动外套,到了酒吧才换上“演出服”,这已经成了她的某种仪式。
“今晚歌单?”阿杰问。
邱莹莹从书包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他。纸上写着七八首歌,大部分还是民谣,但最后多了一首新歌。歌名她只写了一个字:《七》。
阿杰看了看歌单,目光在最后一个条目上多停了几秒,但什么也没说。他从来不多问。
第一个包间在二楼拐角,210,比上次的207更大,能坐二十个人。邱莹莹推门进去的时候,U型沙发上已经坐了十几个男男女女,年纪比上次那批稍大一点,大概在二十出头。桌上摆满了酒水和果盘,空气里弥漫着甜腻的鸡尾酒味和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有人在玩骰子,有人在聊天,声音很大,几乎盖过了包间背景音乐的声音。
邱莹莹照例说了开场白,坐到角落的高脚凳上,拨弦开唱。第一首歌是陈粒的《走马》,这是她最拿手的曲目之一,闭着眼都能唱。但今天唱到那句“过了很久终于我愿抬头看”的时候,她的声音微不可察地顿了一下。不是因为忘词,而是因为这句歌词最近在她脑海中出现了太多次,每次都带着不同的意味。
第二首、第三首、第四首,一切顺利。包间里的客人素质不错,没有刁难,没有过分的要求,只是在她唱完每首歌之后礼貌地鼓掌。一个短发的女生还往小费托盘里放了两张红票子,冲她笑了笑。邱莹莹微微鞠躬道谢,准备退出包间。
就在这个时候,包间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男人走进来。
年龄大概在二十五六岁,穿着深灰色的休闲西装,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他的五官不算特别出色,但胜在气质——那种长期处于优渥环境中养出来的从容和自信,从迈步的姿态到微笑的弧度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包间里的人纷纷站起来打招呼,态度比刚才洪承汉进门时更加热络,还带着一丝拘谨——那种面对真正有权势者时特有的拘谨。
“小洪总。”
“洪哥来了。”
“坐这边坐这边。”
邱莹莹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小洪总。这个称呼在南城只有一个指向——洪氏集团。洪承汉的家族。
男人在沙发上坐下来,翘起二郎腿,接过旁边人递来的酒杯,抿了一口。他看起来并不像是来参加朋友聚会的,更像是来巡视领地的——目光扫过包间里的每一个人,从头到脚,像是在评估一件件商品的价值。
他的目光最后停在了邱莹莹身上。
“驻唱?”他问,语气随意,但目光不随意。那是一种审视的目光,带着某种邱莹莹无法准确描述的东西——不是男人看女人的那种轻佻,也不是客人看驻唱的那种随意。更像是某种评估。在计算什么。
邱莹莹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了,指甲按在琴弦上,压出一道浅浅的凹痕。她点了点头,“是。歌单已经唱完了,我先出去。”
“等一下。”男人抬了抬手,语气是命令式的,但音调很平和,带着一种常年在高位上说话的人特有的游刃有余。“唱得不错。再来一首,我点一首。”
邱莹莹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唱赵雷的《南方姑娘》吧,”他端着酒杯的手晃了晃,琥珀色的液体在杯壁上挂了一层薄薄的痕迹,“我们老洪家的人都喜欢这首歌。”
“承宇哥,”旁边那个短发女生用一种半开玩笑半埋怨的语气说,“人家驻唱又不是点唱机,你别为难人家小姑娘。”
洪承宇摆了摆手,脸上带着一个没有温度的笑容,“开个玩笑。”他转向邱莹莹,微微点头,“你先出去吧。”
邱莹莹弯腰抱起吉他,退出包间。
门在她身后关上的那一刻,她站在走廊里,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一种说不清楚的、从胃里翻涌上来的愤怒。洪承宇那句“我们老洪家的人都喜欢这首歌”,看似随口一提,但她从那个人的眼睛里读到了某种意味。他知道她是谁。他知道她和洪承汉的关系——不管在他眼中那是什么关系。他点《南方姑娘》,不是因为她唱得好,而是因为那首歌和洪承汉有关。
邱莹莹靠在走廊的墙上,闭上眼,做了几个深呼吸。墙上冰凉的瓷砖透过牛仔外套传到后背的皮肤上,让她渐渐冷静下来。
她回到休息室,把吉他放进盒子里。阿杰还在角落里调弦,看见她回来,抬头用眼神问了一句“怎么了”。邱莹莹摇了摇头,示意没事。她不想把刚才的遭遇告诉任何人。有些事情说出来反而更复杂。
但她没想到的是,十五分钟后,洪承宇出现在了休息室门口。
“邱莹莹?”他靠在门框上,手里夹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姿态随意得像是在自家客厅里。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友好,但那双眼睛让邱莹莹想到了某种水鸟——外表优雅,但随时准备把喙扎进水里叼起猎物。
邱莹莹站起来,面对着门口,脊背不自觉地挺直了。“您是?”
“洪承宇,”他把烟叼在嘴里,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但没有点,只是拿在手里把玩,“承汉的堂哥。你可能听他说起过我。”
“没有。”邱莹莹说。
洪承宇挑了挑眉,似乎被她的直接逗到了。“有意思。”他把打火机揣回口袋,把没点燃的烟从嘴里拿下来,用手势比划了一下,“我没恶意。就是好奇——我弟弟从来不和任何人走得近,突然冒出来一个让他满世界删帖的女生,我觉得我有必要过来看看。”
“帖子是你发的?”邱莹莹问。话一出口她就觉得这个猜测不对——洪承宇这种人,想查她的底细有一万种方式,没必要用发帖这么低级的手段。
洪承宇确实笑了,是一种被误解后感到好笑的无奈。“不是。”他摇头,语气里带着一种真诚的澄清,“但我知道是谁。这个圈子就这么大,查点东西不难。”
邱莹莹没有说话。她的手指攥紧了牛仔外套的下摆。
“你不用紧张,”洪承宇收起笑容,语气变得正经了一些,“我不是来为难你的。相反,我挺佩服你。十七岁,白天上学晚上赚钱给妈妈治病——这种剧本放在苦情剧里我都嫌狗血,但你硬是演到了现在。”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在她的脸上停了几秒。
“不过我来是想提醒你一件事,”他把那根没点燃的烟搁在耳朵上,双手插兜,“洪家和你想的不太一样。承汉的处境也和你想的不太一样。他做这些事情——删帖、送卡、派人跟着你——不是没有代价的。”
“他派人跟着我?”邱莹莹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半个调。
洪承宇露出一个“啊,说漏了”的表情,但很快就被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盖了过去。“你不会以为你每天晚上从酒吧回家,南城深夜的治安好到一个人都遇不上吧?”
邱莹莹的脑海里倏地闪过几个画面。上周二晚上骑车回家的时候,后面一直跟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车速很慢,她当时以为是同路的。周三晚上从医院出来,公交车站站着一个男人,穿着便装,看手机,但始终和她上了同一辆车。她以为是普通的乘客。还有楼道里的声控灯——那天晚上突然亮了。她以为是物业修的。
“他知道会有人对你下手。”洪承宇说,语气平淡得像在播报天气预报,“流言刚出来的时候,承汉直接去找了他爸。洪总的意思是家里的事不要牵扯外人,但承汉态度很硬。最后达成了什么协议我不清楚,但帖子和匿名账号确实是因为洪家的施压才被处理的。你要谢就谢承汉。代价嘛——他替你扛了什么,你自己问他。”
这番话像一盆冰水从邱莹莹头顶浇下来。信息量太大了,大到她一时不知道从哪一条开始消化。被跟踪保护、洪承汉找他父亲谈判、协议和代价——每一个词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扔过来的石头,砸在她认知范围之外的水面上。
她一直以为洪承汉只是个在校园里拥有一些特权的富家子弟。删帖对他来说大概只是打几个电话的事。她从来没有想过这背后还有家族势力的介入,更没想过他为了这件事付出了什么代价。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邱莹莹的声音比刚才哑了一些。
洪承宇歪了歪头,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趣。“因为他是我弟弟。虽然不是亲的,但他是老洪家唯一一个好人。”他把耳朵上的烟拿下来,捏在手里转了几圈,“我不希望唯一的好人被拖垮。当然,也不希望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越陷越深。我们老洪家的人,没人能只凭自己意志做事。承汉最近的动作太大了,家里有些人已经开始注意你了。”
他转身准备离开,走了两步又停下,侧过头补了一句。
“对了,别跟承汉说我来找过你。他知道了会不高兴——他那个脾气你也知道,对谁都冷冷的,但认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他走了。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和酒吧大厅传来的音乐声混在一起,很快分辨不清了。
邱莹莹一个人坐在休息室里,看着墙上泛黄的报纸,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转着洪承宇说的话。那些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她之前一直忽略的许多细节。那条永远安全的回家路,那盏突然亮起的声控灯,那天帖子被删得干干净净。
她一直以为自己在独自承担一切,但她从来不是一个人。有人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守着。而那个人在做这些事的时候,一个字都没有提。
休息室的门被推开了,王姐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沓今晚的账单。
“莹莹?你怎么还在这儿?今晚的单子已经结束了,你可以走了。”
邱莹莹回过神来,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她背上书包,抱起吉他,推开后门走进巷子里。夜风吹在脸上,比来时更凉了,带着南城秋天特有的干爽气息。她站在巷口等了几秒,目光扫过停在路边的那几辆车。
黑色的那辆,车窗关得严严实实,车里没有开灯,看不清有没有人。
她想起洪承宇的话——他每天晚上派人跟着你。
邱莹莹深吸了一口气,迈开步子,径直走到那辆黑色轿车旁边,弯下腰敲了敲副驾驶的车窗。过了几秒钟,车窗降下来一条缝,露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表情意外的平静,像是早就预料到会被发现。
“师傅,”邱莹莹说,声音平稳,“辛苦您了。不过今天我自己回去,您早点下班吧。”
中年男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发动了车。黑色的轿车缓缓驶出巷子,消失在街道尽头的夜色里。
邱莹莹站在原地目送它离开。然后她掏出手机,点开那个没有备注的号码。她打了很多行字又删掉,反反复复了四五遍,最终只发了一句话:
“声控灯是你让人修的吗?”
回复来得很快。
“嗯。”
一个字,和上次那个“你”一样简洁。
邱莹莹盯着屏幕,嘴角弯了一下,弧度很小,但在夜色中格外清晰。她打字:“以后别让人跟着我了。我能保护自己。”
这次对方的回复稍微慢了一些。输入框亮了又灭,灭了又亮,反反复复了好几次。最后弹出来的只有四个字:
“让我操心。”
邱莹莹看着这四个字,手指悬在屏幕上方,不知道该回复什么。她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不是对她好——对她好的人她见过,林清清对她好,王姐对她好,医院的护士对她好。但洪承汉不一样。他对她好,但他不让她知道。他把所有的付出都藏在暗处,像藏在吉他盒夹层里的那张银行卡,不翻开来看看就永远不知道它在那里。
她最后没有回复。而是打开了通讯录,翻到林清清的手机号,发了一条消息:
“清清,周六晚上有空吗?想请你去吃烧烤。”
林清清秒回:“有有有!!哪里吃!!”
邱莹莹打了一个烧烤店的地址,然后把手机放进口袋。她需要和一个人说说话。不一定是说洪承汉的事,也许只是听林清清聊聊学校里的八卦——谁和谁在一起了,谁和谁分手了,下个月的校庆晚会准备得怎么样了。这些无聊的、琐碎的、和她的生活毫无关系的话题,此刻却变得格外诱人。因为它们代表着某种正常的生活,某种不需要在酒吧驻唱、不需要担心母亲病情、不需要和富家子弟打交道的普通青春。
烧烤店在城东的一条巷子里,开了十几年,是邱莹莹为数不多的奢侈消费地点之一。她和林清清来这里吃过两次,每次都只点最便宜的素菜和一份烤馒头片,两个人分着吃。不是因为东西不好吃,而是因为每一分钱都要算着花。
林清清比她早到了十分钟,已经在角落里占了一个位子。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卫衣,头发难得没有扎成双马尾,而是披散在肩上,看上去和平时不太一样。
“你怎么了?”邱莹莹坐下第一句话就问。
“什么怎么了?”林清清拿起菜单翻看。
“你今天没有扎双马尾。”
林清清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放下菜单,用一种前所未有的郑重表情看着邱莹莹。“莹莹,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邱莹莹的心沉了一下。林清清很少用这种语气说话。上一次她用这种语气说话是高一的时候告诉她自己暗恋篮球队长。
“你说。”
林清清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酝酿什么大事。然后她一口气说了出来:“我喜欢周扬。物理课代表周扬。我喜欢他很久了。从高二上学期他借我物理笔记本开始。”
邱莹莹愣了一下。她已经做好了听到坏消息的准备,没想到是这件事。周扬——那个戴眼镜的、说话慢条斯理的、在发卷子的时候压低声音问她要不要借笔记的物理课代表。
“他知道吗?”邱莹莹问。
“不知道。”林清清把菜单举起来挡住半张脸,“我不敢说。他是那种学霸,什么都会,物理竞赛拿过省二等奖。我就是个数学考及格的学渣。”
“清清——”
“而且我觉得他对你有好感。”林清清从菜单后面露出一只眼睛,目光复杂。
邱莹莹被这句话噎住了。“什么?”
“你没注意到吗?他每次发物理卷子都会多看你一眼。上次你的电磁学笔记丢了,他手抄了一份放在你桌上。还有运动会你摔倒的时候,他跑去找校医的时候比体育委员还快。”林清清一条一条地数,越说声音越小,像一只正在泄气的气球。
邱莹莹沉默了。她确实没有注意到这些。她的注意力被太多事情分散了——母亲的病情、酒吧的驻唱、洪承汉的突然闯入,每一项都比物理课代表有没有多看她一眼重要得多。
“清清,”邱莹莹伸出手按住林清清握着菜单的手,“我对周扬没有任何想法。”
“真的?”林清清的眼睛亮了起来,但还是带着一丝不自信。
“真的。”邱莹莹的语气斩钉截铁,“我喜欢的人——”
她突然停住了。因为她意识到自己刚才下意识想说的是什么。她喜欢的人——她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讨论过这个话题。甚至连自己都没有认真思考过。但刚才那一刻,那三个字差点自然而然地滑出来,像是早就写好的答案,只是等待一个被念出来的时机。
“你喜欢谁?”林清清的眼睛彻底亮了,菜单完全放下了,整个人凑过来,八卦之魂在瞳孔里熊熊燃烧,“邱莹莹你有喜欢的人了?!是谁?是不是洪承汉?!”
邱莹莹的脸在炭火的映照下泛着一层淡淡的热意。她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拿起一串烤好的羊肉塞进林清清嘴里。
“吃你的。”
林清清被羊肉堵住了嘴,发出一串含糊的抗议声。
两个人在烧烤店坐了将近两个小时。林清清把她暗恋周扬的全部心路历程从头讲了一遍,从高二上学期借笔记开始,到上周物理课上周扬在黑板上解题时袖子卷起来露出小臂线条的瞬间,细节丰富、感情充沛,像一部八十集的偶像剧。邱莹莹一边吃一边听,偶尔插两句评论。这种感觉很奢侈——单纯地坐在烧烤店里,和朋友聊一些和学习、和医药费、和家族恩怨都无关的话题。烤串的炭火味混合着孜然和辣椒粉的香气,木炭噼啪作响,周围是食客们嘈杂的谈笑声。这些东西构成了某种她久违了的、属于十七岁该有的夜晚。
临走的时候,林清清忽然拉住邱莹莹的手,表情变得认真起来。
“莹莹,不管你遇到什么事,”她说,语气不像平时那么欢脱,带着一种难得的郑重,“你永远是我的朋友。哪怕全学校都说你坏话,哪怕你被所有人孤立——不对,应该是你孤立所有人——我都会站在你这边。”
邱莹莹看着她。烧烤店昏黄的灯光把林清清的脸照得明暗分明,那双眼睛此刻亮晶晶的,像是含着水光。邱莹莹觉得鼻子有点酸,但她忍住了。她用力捏了捏林清清的手,没有说话。有些话说出来反而轻了。
两个人各自打车回家。邱莹莹坐在出租车后座上,靠着车窗,看着窗外南城的夜景。路灯把街道照得通亮,路边的商店一个接一个地亮着灯——便利店、药店、水果摊——每一盏灯都代表着一个人在某处守护着属于自己的小生活。邱莹莹忽然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孤独。这座城市里,有人替她修楼道的灯,有人在漆黑的车里守着她下班,有人偷偷喜欢她但一个字都不敢说,有人因为她的存在而暗自烦恼。她以为自己是个透明人,但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嵌入了许多人的生活。
到家的时候,楼道里的声控灯亮着。她站在那盏灯下看了几秒,然后上楼,开门,把吉他放回墙角。她没有急着洗漱,而是坐在床边,拿出手机。
有一条未读消息,是洪承汉发来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四十七分。
“我堂哥是不是去找你了?”
邱莹莹看着这条消息,犹豫了几秒,然后打字回复:“你怎么知道?”
回复很快——几乎是瞬间弹出来:“他刚才给我打电话了。说他跟你说了些不该说的。他这个人嘴不严,你别往心里去。”
邱莹莹想了想,打字:“他没说错什么。谢谢你让人跟着我。谢谢你修了楼道的灯。谢谢你替我处理了那个帖子。”
她把这段字打完,盯着看了很久。这是她第一次对洪承汉说“谢谢”。她说过无数次拒绝的话——“不用了”“我自己来”“不需要”,但从来没有说过谢谢。不是因为不感激,而是因为每一句“谢谢”都意味着承认自己需要他的帮助,而承认需要别人是她最不擅长的事。但今晚,在洪承宇说出那些话之后,在烧烤店炭火的余温里,她突然觉得没有什么不能承认的了。
她按了发送。
对方沉默了将近两分钟。输入框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最后弹出来的回复比邱莹莹预想的要长得多,也比她预想的更坦诚:
“不用谢。我不需要你说谢谢,也不想你欠我什么。我做这些是我自己的事,跟你没有关系。你不用有负担。”
邱莹莹看着这条消息,嘴角微微扬起。这人说话的方式还是没有变——把所有的温柔都包装成冷淡,把所有的付出都说成理所应当。
她打字:“我现在去你家小区门口转一圈,你能下来一下吗?”
发完她就后悔了。已经是半夜了。这太冲动了。她刚想撤回,对方已经回复了:
“五分钟。”
邱莹莹从床上蹦起来,套上运动鞋就跑出了家门。楼道里的声控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追着她的脚步从四楼一直亮到一楼。她推开单元门,南城深夜的凉风扑面而来,带着深秋特有的干燥和清冽。街上几乎没有人,只有路灯和偶尔驶过的夜班公交车。她骑了一辆共享单车,用力蹬向半山别墅区的方向。
五分钟后她站在洪承汉家小区门口。保安室里的大叔看了她一眼,没有拦。她站在路灯照不到的阴影里等着,心跳快得像要从胸口蹦出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冲动——也许是因为洪承宇那些话让她需要立刻确认他的存在。也许是因为那句“让我操心”让她在烧烤店里坐立不安。也许只是因为今天的黄昏太好看了。她在出租车上看到了今天的第七个黄昏,橘红色的晚霞铺满了整个天空,她当时想,如果有一个人可以和她一起看,那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
洪承汉从小区里走出来。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卫衣,帽子没有戴,头发有点乱,像是刚从桌前站起来。脚上踩着一双拖鞋,显然是真的只用了五分钟。他走到邱莹莹面前停下,两个人之间隔着一道小区铁门的阴影。路灯的光刚好照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的轮廓勾勒得很清晰。
“怎么了?”他问,声音有点急,带着一丝不明显的担忧,“出什么事了?”
“没事。”邱莹莹说。她站在原地,双手垂在身侧,牛仔外套的袖口在夜风中微微晃动。“就是今天想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
她看着他。路灯的光落在他眼睛里,那双一向冷淡的眼睛此刻带着某种她终于能够辨认的东西——和三年前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厅里那个回头看她的少年眼睛里一样的东西。安静的、克制的、像深海一样不轻易掀起波澜,但每一道暗流都涌向同一个方向。
“你堂哥说的事情,不管代价是什么,”她一字一句地说,“你不用一个人替我扛。我能扛。”
洪承汉没有立刻回答。他低头看着她——那双眼睛从她的脸上掠过,像是在确认什么。然后,他笑了。不是上次在天台上那种带着温度的微笑,而是一个更大胆的、更不顾忌的笑容。那个笑容让他看起来不像平时那个冷淡疏离的洪承汉,更像一个十七岁的普通少年。
“你说完了?”他问。
“说完了。”
“那轮到我了。”他往前迈了一步,跨过铁门的阴影,站在她面前不到半步的距离。夜风从他的方向吹过来,带来一股很淡的洗衣液香味——不像是昂贵的香水,更像是那种在超市买的大众品牌,干净而不张扬。
“第一,声控灯是我修的,但我不会修灯,”他说,语气恢复了平时那种不紧不慢的节奏,“我让人去换了个灯泡。灯泡的钱是我出的,八块五。你要是想还,明天可以给我。”
邱莹莹的嘴角抽了一下。
“第二,跟着你的人不是跟踪狂,是我找的私人安保。费用我已经付过了,这笔钱你不用想着还——他昨天晚上被你叫破之后还挺沮丧的,干了十几年安保,被一个十七岁的高中女生当场戳穿。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把他调走,但我会换一种方式。监控也好,安保也好,总会有的。你拦不住我。”
“第三,”他顿了一下,微微低头,让两个人目光平齐,“你刚才说你能扛,我知道你能。从你十岁那年父亲离家出走,到十二岁开始照顾母亲,到十七岁在酒吧驻唱赚钱。这七年你扛过来的东西,比很多人一辈子遇到的都多。我不是在质疑你的能力。”
他的声音压低了半个调。
“但你现在不是一个人扛了。从你走进207包间的那天晚上开始,就不是了。”
邱莹莹站在原地,夜风把她的碎发吹到脸上,她没有去拨。她只是看着洪承汉,看着他眼睛里的光,看着他嘴角那道还没完全消失的笑容的残影。
“说完了?”她问。
“说完了。”
“好。”邱莹莹点了点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到他面前。
那张银灰色的银行卡。她在出门之前从吉他盒夹层里取出来的。
“这个还给你,”她说,“不是不领你的情。是因为我想通了——我不是在跟你交易。我也不想欠你。如果有一天我用得上这张卡,我会开口问你要。但不是现在。”
洪承汉低头看了看那张卡,没有接。他的目光从卡上移到她的脸上,嘴角的笑意没有消退,反而加深了几分。
“行,”他说,语气里有某种类似于欣赏的东西,“那换一个。周五晚上八点,校庆晚会。我希望你能上台,代表我们班唱歌。”
邱莹莹怔住了。
她想起了林清清说的校庆晚会,每个班都要出节目。但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要报名。唱歌对她来说是工作,不是表演。在酒吧唱歌是为了赚钱,在舞台上唱歌是为了什么?她不知道。
洪承汉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在夜风中微微眯起眼睛,“怎么?酒吧那种地方你都敢去唱歌,学校的舞台反而不敢上了?”
邱莹莹深吸了一口气。
“好。”
洪承汉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他转身往回走,拖鞋踩在小区的人行道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走了几步,他又停下来,侧过头。路灯在他脸上画了一道分明的明暗交界。
“邱莹莹。”
“嗯?”
“下次想说话的时候,不用跑过来。发个消息就行。晚上骑车不安全。”
他继续往里走,身影渐渐被小区里的树木遮挡。邱莹莹站在原地,手里攥着那张被拒绝的银行卡,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然后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卡,翻过来,背面那六个手写的数字在路灯下清晰可见。她的生日。
他连银行卡都不肯收回去。
她没有再追上去。而是把卡重新放进口袋,骑上共享单车往回走。夜风比来时更大了,灌进领口里凉得她直打哆嗦,但她心里很暖。那种暖意不是来自什么轰轰烈烈的东西,而是来自一些很细小的、平时不会注意的细节——一句“让我操心”,一句“现在不是一个人扛了”,一句“骑车不安全”。
周日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邱莹莹去了一趟医院,在病房里陪母亲坐了一个下午。母亲的气色比上周好了不少,能自己坐起来吃饭了,甚至还让护士帮忙洗了头发。她坐在床边看着母亲用梳子慢慢梳头,眼眶有点湿,但没有让眼泪掉下来。她告诉母亲,下周学校有校庆晚会,她要上台唱歌。母亲听完笑得眼睛弯成两道月牙,说“我女儿唱歌最好听了”。邱莹莹把脸埋进母亲的肩窝里,闻着母亲身上那股消毒水和洗衣液混合的气味,用力吸了一口气。
周一早上到校,林清清第一时间扑过来告诉她一个天大的消息:周扬今天早上主动加了她微信!就刚才!邱莹莹笑着说那不是挺好的。林清清红着脸说是挺好的。但她又问莹莹你周五校庆唱什么歌。邱莹莹说我还没想好。
中午十二点,全年级的节目单贴在了公告栏上。高三一班的节目排在第八个,节目类型是独唱,表演者那一栏写着邱莹莹的名字,指导老师一栏填的是音乐教室的张老师。邱莹莹站在公告栏前面的人群中,看着自己的名字,手心微微出汗。
周围有人在议论。她能听到一些人的耳语——“这不是那个酒吧驻唱的吗?”“帖子里说的那个?”“她还真敢上台啊”。但也有人替她说话——“人家唱歌本来就好听,去年文艺汇演你们忘了?”“帖子里说的那些又不一定是真的”。
邱莹莹从人群中退出来,往教学楼走。经过操场的时候,她看到了洪承汉。他正坐在篮球场边的长椅上,手里拿着一瓶水,看样子刚打完球。阳光把他的头发晒得有点发黄,额头上有一层薄汗。他看见她,挑了挑眉,像是在问“看到节目单了”。
邱莹莹冲他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往前走。
午休开始后,她一个人去了音乐教室。音乐教室在实验楼的二楼,平时没人用,只有音乐课和社团活动的时候才会开放。桌椅被推到墙边,中间空出一块可以站人的空地。黑板是五线谱黑板,角落的粉笔槽里还放着几支没用完的彩色粉笔。窗户很大,正午的阳光透过玻璃洒进来,把木地板照得发亮。空气中飘着淡淡的灰尘和松香的味道。
邱莹莹站在窗户前,手里抱着吉他,面对着一排排空荡荡的椅子。她闭上眼睛,开始弹那首没有名字的歌。她决定给它一个名字——《第七个黄昏》。
旋律在空荡荡的音乐教室里回响。她的手指在琴弦上移动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流畅,每一个音符都像是从指尖自然流淌出来的。阳光落在她的肩膀上、头发上、睫毛上,把她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午休结束的铃声响了。她睁开眼睛,把吉他放下来,环顾了一下空荡荡的音乐教室。那些椅子依然空着,但她在心里已经把它们填满了。周五那天,台下会有几百个人,有人会骂她,有人会支持她,有人根本不知道她是谁、只是来听一首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于不是因为在酒吧赚钱才唱歌了。她唱歌是因为她想唱。
她走出音乐教室的时候,在走廊里碰见了洪承汉。
他站在楼梯口,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看起来像是刚从学生会办公室出来。看见她从音乐教室出来,他停下脚步。
“练习?”他问。
“嗯。”
“唱什么歌?”
“自己写的。”
洪承汉的目光闪了一下,那种光芒转瞬即逝,但邱莹莹捕捉到了。她想他大概是在意这首歌的名字。但他没有问,只是点了点头,说了句“周五听你唱”,然后转身往教室走去。
他走出去几步之后,邱莹莹在后面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洪承汉。”
他停下,回头。
“第七个黄昏。”她说。
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涌进来,在他们之间铺成一条金色的通道。洪承汉站在那条通道的另一端,听到这四个字,整个人安静了几秒。然后他的嘴角动了动,弧度很小,但里面的意味比之前所有的笑容都更深刻。
“那个下午,”他说,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你在我身后说,你最喜欢陈粒的《走马》。”
“因为里面有一句歌词。”邱莹莹说。
两个人隔着阳光铺成的走廊,同时说出了那句歌词。
“过了很久终于我愿抬头看。”
走廊里安静了一瞬。风吹动走廊尽头的窗帘,白纱扬起又落下。远处操场上传来体育课上课的哨声。这些声音和光线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个中午的全部画面。
洪承汉笑了。那个笑容让邱莹莹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个下午——阳光透过玻璃顶棚洒下来,少年第一次回头看她。
“我等你唱。”他说,然后转身走了。
邱莹莹站在原地,抱着吉他,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拐角。她低下头,看着琴弦上自己指尖的倒影,嘴角的弧度不知不觉地攀上了眼角。
窗外,南城的天空晴朗无云。今天的黄昏还没到来,但她已经开始期待周五了。期待站在舞台上的那一刻,期待聚光灯打在脸上的那一刻,期待在观众席的某个角落里找到那双一直在看她的眼睛。
第七个黄昏已经过去了。但第八个、第九个、第十个——还有无数个黄昏在等着她。她已经做好了抬头的准备。
音乐教室的墙上挂着一面旧镜子,邱莹莹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她在笑。那个笑容不是勉强的、不是克制的、不是用来安慰任何人的。是一个真正开心的笑。
她伸手在吉他琴身上轻轻拍了两下,然后把琴放回盒子里,拉上拉链。背上书包走出音乐教室的时候,她在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那面镜子。镜子里的女孩站在阳光里,马尾扎得高高的,眼睛亮得像是装进了整个秋天的光。
星期五。快了。
(第三章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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