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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ise of a Commoner

Chapter 2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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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The Rise of a Comm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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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牛山不算高,但连绵起伏,往北走就是深山老林,据说里面有狼和野猪,村里人一般不敢往深处走。

沈墨没敢进深山的胆子,他就在山脚附近转悠。原主的记忆帮了大忙——他知道哪片林子里有野山菌,哪条沟里有野葱野蒜,哪个坡上有一种叫“苦菜”的野菜,虽然味道不好,但能吃。

他找了根树枝当拐杖,在林子里转了小半个时辰,挖了一小把野葱、几朵干了的木耳、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野菜。运气不错,在一棵枯树上发现了一窝野生的木耳,摘了半兜子。

“要是有个陷阱就好了,能套兔子。”他想着,在原主的记忆里翻了翻,找到了做陷阱的方法。原主他爹沈文渊虽然是读书人,但穷得叮当响,不得不会这些生存技能,也教给了儿子。

但现在做陷阱来不及了,他得先填饱肚子。

下山的时候,他路过村口,又碰见了那几个老头。

“沈秀才,上山挖野菜呢?”缺牙老头笑着问。

“是啊,王大爷,家里没粮了,上山找点吃的。”

“啧啧,可怜见的。”老头摇了摇头,但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沈墨也不指望。这年头,谁家都不富裕,粮食金贵,谁愿意白给别人?他没计较,笑着打了个招呼,回了家。

回到家,他先把灶台烧起来,把铁锅刷干净——锅底有一层锈,他用沙子蹭了半天才蹭掉——然后把粟米淘了淘,下锅煮粥。

粥煮到一半,他把野菜洗干净,切碎了扔进去,又加了几朵木耳,撒了一点盐。盐是粗盐,发黄,带着一股子苦味,但总比没盐强。

粥煮好了,他盛了一碗,坐在门槛上,慢慢地喝。

粟米粥本来没什么味道,加了野菜和木耳,勉强有了点滋味。他喝得很慢,一口一口地,像是在品什么山珍海味。不是因为讲究,是因为吃太快胃受不了——这身子好几天没好好吃东西了,得慢慢养。

一碗粥下肚,肚子里有了东西,暖烘烘的,人的精神也好了些。

他放下碗,开始琢磨正事。

“粮食是最大的问题。”他在心里盘算,“这半罐粟米,省着吃,最多还能吃五天。五天之后呢?再去山上挖野菜?冬天马上来了,野菜也没了。”

他想到了那三只母鸡。三只鸡每天能下一到两个蛋,攒下来可以换盐、换针线,但不能当主食。杀了吃肉?三只鸡也没多少肉,吃了就没了,不如留着下蛋划算。

“得想个办法,弄到粮食。”

在原主的记忆里,王家村的人过冬,靠的是秋粮的存粮和腌菜。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会养一头猪,年底杀了腌肉。穷人家,就靠粟米、豆子和咸菜疙瘩熬过冬天。

沈墨家连咸菜疙瘩都没有。

“做生意?”他想,“但我连本钱都没有。”

他又想到了原主的身份——秀才。在这个时代,秀才虽然不值钱,但好歹是个功名,有一些特权:比如见官不跪、免徭役、免一部分赋税。但这些特权不能当饭吃。

“知识呢?我上辈子学的那些东西,有没有能用的?”

他开始盘点自己的“知识储备”。

农业知识——懂一点基础,但不精通。知道绿肥、堆肥、轮作,知道怎么改良土壤,但具体操作得摸索。

商业知识——这个他熟。上辈子做广告策划,本质上就是商业。他懂供需关系、懂成本控制、懂营销、懂谈判。这些东西在哪个时代都管用。

管理知识——带过小团队,知道怎么管人。虽然带的只是三五个人的策划小组,但基本的激励、考核、沟通,他有一套。

历史知识——这个他有点虚。他不是历史专业的,只是平时爱看历史类的小说和科普,知道一些大框架。但具体到某个朝代的政治制度、经济政策,他知道得不多。不过,他不需要知道太多——他只需要在这个架空王朝里活下去,又不是要搞穿越者百科全书。

“够了。”他想,“先解决吃饭问题,别的以后再说。”

他站起来,在院子里走了几圈,脑子里在构思一个计划。

第一步:活下去。这个他已经开始了——省着吃,上山找吃的,撑过这个冬天。

第二步:攒本钱。靠什么攒?他有一支笔、一方砚台、几本旧书。笔和砚台虽然旧,但还能用。他可以用这些给人写信、写对联、写契约,挣几个铜板。

第三步:做小生意。有了本钱之后,做点小买卖。卖什么?他得先看看这个时代缺什么。

“慢慢来,急不得。”他对自己说。

上辈子他最大的教训就是太急。大学毕业就想赚大钱,结果被各种“快速致富”的项目骗了好几次。后来他学乖了,老老实实上班,慢慢积累,虽然没发财,但至少没饿死。

这个道理,在这辈子同样适用。

接下来的几天,沈墨做了一件事——养身体。

他每天早上起来先喝一碗粥,然后上山挖野菜、捡蘑菇、摘野果。他知道几种简单的草药,原主他爹教的,能治常见的头疼脑热。他挖了一些,晾干了,准备拿到集市上去卖。

每天傍晚,他会在院子里走几圈,活动活动筋骨。这副身子太弱了,得慢慢恢复。他不敢剧烈运动,怕扛不住,就每天多走几步,慢慢加量。

他还做了一件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他把自己收拾干净了。

原主病倒之前,已经好几天没洗脸没梳头了,邋遢得不成样子。沈墨烧了水,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一遍,把头发梳好,用一根木簪别起来。又从箱子里翻出一件没那么多补丁的长衫,洗干净了晾上。

“人可以穷,但不能邋遢。”他想,“邋遢的人,没人看得起。”

村里人看见他在河边洗衣裳,都多看了几眼。一个 neighbour 大婶笑着说:“沈秀才,这是要相亲啊?”

沈墨笑了笑:“没,就是觉得该收拾收拾了。”

大婶摇了摇头,走了。

几天下来,沈墨的身体好了不少。虽然还是瘦,但至少走路不喘了,脸上也有了一点血色。

这天下午,他正在院子里晒草药,门口来了一个人。

“沈墨!沈墨在家吗?”

沈墨抬头一看,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圆脸,浓眉大眼,穿着一件半旧的短褂,裤腿卷到膝盖,脚上踩着草鞋,手里拎着一个竹篮。

他在原主的记忆里翻了翻,找到了这个人——王铁柱,王家村的孤儿,比沈墨小三岁。王铁柱的爹是个猎户,几年前进山打猎再也没回来,他妈改嫁了,就剩他一个人。他跟原主算是同病相怜,偶尔会来帮原主干点力气活,原主教他认几个字。

“铁柱?进来进来。”沈墨招呼他。

王铁柱走进院子,把竹篮递过来:“我给你送几个红薯。我听王大爷说你病了好几天,怕你饿死。”

沈墨接过竹篮,里面是几个拳头大的红薯,还带着泥。

“谢了。”他说,“你吃饭了没?我给你煮碗粥。”

“不用不用,”王铁柱摆手,“我吃过了。你病好了?”

“好了,没事了。”

王铁柱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忽然说:“沈墨,你好像变了。”

“哪儿变了?”

“说不上来,”王铁柱挠了挠头,“就是……以前你走路都是低着头缩着肩,看着就窝囊。今天看你,腰板直了,说话也利索了。”

沈墨笑了笑:“大病了一场,想通了一些事。”

“啥事?”

“活着,就得活出个人样来。”

王铁柱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这话说得对!我就觉得你这人跟村里其他人不一样,你识字,有学问,不该窝囊一辈子。”

沈墨没接这个话茬。他看了看王铁柱,心里在琢磨——这小子,是个可以拉拢的人。忠厚、老实、有力气,而且没心眼。在这个村子里,这是唯一一个对原主好的人。

“铁柱,”他说,“你最近在干啥?”

“能干啥?打短工呗。东家干两天,西家干两天,混口饭吃。”

“想不想跟我干?”

王铁柱一愣:“跟你干?干啥?”

“我现在还没想好,但肯定比你打短工强。”沈墨说,“你信不信我?”

王铁柱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信。你识字,脑子好使,比我有本事。”

“那行,你先回去,等我消息。”

王铁柱走后,沈墨坐在门槛上,看着竹篮里的红薯,陷入了沉思。

王铁柱是个好人,但光有好人不够。他需要的是一个计划——一个能让他从这间破房子里走出去的计划。

他看了看天色,太阳快落山了,天边烧着一片红霞。

“明天,去县城看看。”他想,“看看这个时代到底是什么样的,看看有没有机会。”

他回屋,把那套文房四宝找出来,把笔洗了洗,墨锭磨了一点,在纸上试着写了几个字。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比原主的字差远了。他上辈子用电脑打字,很少手写,毛笔更是从来没碰过。好在这副身子有肌肉记忆,写了几个字之后,手就顺了。

“得练。”他想,“在这个时代,写一手好字,就是一张名片。”

他点了一盏油灯——油是菜籽油,灯芯是棉线搓的,光昏黄得跟鬼火似的——在灯下练了半个时辰的字。

练完字,他吹了灯,躺在炕上,听着外面的风声。

风呼呼地吹,从墙缝里灌进来,冷得他把破棉袄裹紧了。

“这个冬天,得熬过去。”他想,“熬过去了,就是春天。”

他闭上眼睛,慢慢地睡着了。

梦里,他回到了二十一世纪,坐在出租屋的电脑前,对着一个甲方的修改意见发呆。甲方说:“这个方案不够有冲击力,再改改。”

他在梦里笑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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